上海松江教育网官方网站_松江教育网:2017年上海松江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副标题:松江教育网:2017年上海松江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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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教委、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教育考试中心、教育学院: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的要求,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的相关精神,进一步深化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中招”)改革,积极探索基于学业水平考试的多元评价和招生制度,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可持续发展,结合本区实际,现就2017年松江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招”)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国家和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本区中招改革,积极探索基于学业水平考试的多元评价和招生制度,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可持续发展。

二、报名工作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7〕20号)的要求,本区高中阶段学校的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初中毕业生都应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各校要切实做好学生报考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三、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

(一)区教育局负责全区中招计划的宏观管理,根据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实际,加强对本区初中毕业生生源预测和中招计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审核和协调。

(二)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后,须先向区教育考试中心申报,经区教育局审核,市教委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实施操作。

(三)本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的班额数不超过40人。

四、志愿填报

2017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分为“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两部分。

(一)提前招生录取志愿

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见附件1)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提前招生录取志愿”类别顺序如下: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自荐生:推荐生和自荐生分别可填报2个志愿。

2.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专业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本贯通”):1个志愿。

3.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高职贯通”):3个志愿。

4.中职校自主招生(含航空服务、艺术类、自荐生):4个志愿。

5.部分试点学校的国际课程班招生在提前招生录取批次进行,其志愿填报根据招生学校公示的方案要求进行,无须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填报志愿。

(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

参加“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2017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志愿表》)上填报志愿。志愿栏目设置如下:

1.零志愿:1个志愿。

2.名额分配志愿:1个志愿。

3.一至十五志愿: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共设置15个志愿。

对未被以上志愿录取且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由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或专业中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工作。

(三)志愿填报的注意事项

1.“提前招生录取志愿”须是具有相应资格或符合招生学校招生要求的学生方可填报。网上填报志愿由考生自主进行,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填报要求操作,填报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

2.“统一招生录取志愿”在考生参加招生录取(以下简称“报考”)的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下进行填报。跨区报考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到报考区招考机构,根据报考区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3.“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中,不填报“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或填报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其一至十五志愿的投档和录取不受影响。

4.跨区报考的应届初三学生、返沪生、往届生不能填报“名额分配志愿”。

5.考生应认真填写《志愿表》,考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须在《志愿表》上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在填写《志愿表》时,招生学校代码(5位数)与学校简称必须对应一致,录取时以学校代码为准。考生《志愿表》上报区招考机构后,任何人不得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

6.考生应按本人意愿慎重填写志愿。按报考志愿顺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不得要求顺延至下一志愿或退档改投到其他志愿学校。

7.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各初中学校要做好志愿填报的辅导工作,加强升学和择业指导,尊重考生的志向和自主选择权。考生志愿填报和信息输入工作,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在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统一安排下于2017年5月底前完成。

8.拟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也必须填写《志愿表》上的志愿。若考生在提前招生中被正式录取,其填报的统一招生录取志愿自然失效;未被录取的,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程序。

五、考试工作

(一)2017年本区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主要考核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学业考试成绩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学业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科目学业考试的命题原则和要求遵循《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2009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09〕15号)文件规定。

(二)2017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及思想品德、体育、理化实验操作技能。其中,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体育考试成绩采用分数制,总分为630分;思想品德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等第制。

1.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物理和化学科目合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50 分,物理科目考试成绩满分为90分,化学科目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考试定于2017年6月17日(星期六)和6月18日(星期日)举行。

2.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30分,其中统一考试占15分,日常考核占15分。统一考试于2017年4月底前举行,具体实施方案按照《2017年松江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3.思想品德科目考试采用开卷形式,考试时间为70分钟。考试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考试定于2017年5月27日(星期六)举行。

4.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按“合格、不合格”评定。考试于2017年5月底前举行。

5.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部分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入学考试免予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沪教委基〔2007〕27号),经指定医疗机构检测,并由上海市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中心评估认定的听力残疾考生,参加2017年学业考试时,免予外语科目考试中的听力部分考试。

在沪借读初中的非上海户籍毕业生,如不符合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其学业考试由各就读初中学校负责进行。各初中学校应为非上海户籍的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提供必要的服务。

(三)2017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时间安排

4月底前

体育(体育与健身)

5月底前

理化实验操作技能、部分区英语人机对话考试

5月27日

(星期六)

9:00—10:10

思想品德(开卷)

6月17日

(星期六)

9:00—10:40

语文

14:00—15:40

物理、化学

6月18日

(星期日)

9:00—10:45

外语(其中英语含5分钟听力试听)

14:00—15:40

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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