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会计师审计真题及答案]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保证人条件及保证合同

副标题: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保证人条件及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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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 导语】2018年注册会计师强化阶段已开始,®文档大全网整理并发布“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保证人条件及保证合同”本文分享合同的担保内容,没有辛勤的汗水,就没有成功的泪水,广大考生加油!

  保证

  1、保证人条件★

  不得为保证人的:国家机关

  例外情形: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组织贷款而转贷的

  不得为保证人的:具有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例外情形: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

  不得为保证人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例外情形:法人书面授权的,分支机构在授权范围内提供担保有效

  2、保证合同——书面合同★★★

  (1)书面保证合同

  (2)主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3)主合同虽无保证条款,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盖章的

  (4)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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