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根据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我区学前教育实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在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各幼儿园负责组织实施。
(二)坚持公平原则
各幼儿园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对就近、自愿报名、一园一策”的方式招生,规范开展幼儿园招生工作。
(三)就近入园原则
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以适龄儿童就近或相对就近为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招收区域内的幼儿。推行幼儿园“长幼随园”人性化服务,允许幼儿跨服务区转入我区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长幼随园”。
二、招生对象
(一)年龄规定
招收小班新生年龄为3周岁,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对象
1.幼儿园辖区内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
2.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国家、省、市及我区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园。
3.小区配套园所在小区住户幼儿优先保障,剩余学位公开招生。
4.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员的子女入园,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招生计划
四、点击查看联系方式
五、招生批次
主城区公办幼儿园遵循“配套园小区住户和政策生优先保障、不足全取、超出摇号”方式进行录取。
根据主城区公办园实际情况,2023年秋季实行分批次招生,一名幼儿一个批次最多只能报一所幼儿园,不得重复报名,已被第一批次录取的(含放弃录取的),不得再被第二批次录取,前一批次未被录取的可以参加下一批次报名。
第一批次:主城区公办园总园
①衢江区实验幼儿园、衢江杭州育才幼儿园、新屋里幼儿园、缪家幼儿园,按招生计划“不足全取、超出摇号”方式录取,名单经区教育局公布之后,若有剩余学位纳入第二批次招生。
②报名条件:幼儿户口在樟潭街道或幼儿第一监护人在樟潭街道范围持有房产,户口迁入时间截止2023年5月31日前。
第二批次:主城区公办园分园
①第一批次招录后有剩余学位的主城区公办幼儿园、缪家幼儿园仙鹤分园、育才幼儿园望江苑分园、育才幼儿园教育中心分园、实验幼儿园七彩虹分园、实验幼儿园阳光童年分园、大桥幼儿园、新屋里幼儿园仙岩分园,按招生计划“不足全取、超出摇号”方式录取,名单经区教育局公布之后,若有剩余学位纳入第三批次招生。
②报名条件:樟潭街道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适龄幼儿。
第三批次:主城区公办园剩余学位
①第二批次招录后有剩余学位的主城区公办幼儿园,由区教育局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②报名条件:樟潭街道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适龄幼儿。
其他公办幼儿园:
由各幼儿园根据公办园招生工作精神,各园制定招生方案自行招录。
民办幼儿园招生:
民办园根据各园的招生方案自行招录,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六、招生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
各幼儿园根据幼儿园现状和所在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好招生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二)发布招生信息
以乡镇(办事处)或幼儿园为单位,适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或招生简章。
(三)新生报名登记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由家长进行网上报名,详情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四)审核与录取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后,各幼儿园根据本园的招生方案,对完成网上报名的幼儿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计划录取,录取结果由各幼儿园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家长。
(五)新生信息备案
各幼儿园将新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七、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适龄幼儿监护人要在系统开放时间段进行网上报名,超过时间不再接受报名。对于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可到相应报名点在幼儿园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入口:
①电脑报名:通过电脑访问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在搜索区输入“衢江入园”,然后点击“在线办理”进入报名。
②手机报名:登录“浙里办”APP,在搜索区输入“衢江入园”,然后点击“在线办理”进入报名。
2、报名登记
①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报名类别、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照片;
②选择报名幼儿园;
③提交(当提示“报名成功”时,报名成功,请安心等待审核结果;如不能提交成功的,请稍后再试,或请到就近学校请老师帮助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家长必须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四)报名时间
根据幼儿园情况,另行公布。
监督电话:
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0570—3838891
督导室:0570—3838897
幼职成教科:0570—3838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