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原则:坚持分级管理、以县为主原则。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招原则。坚持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原则。坚持优质均衡、严控班额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招生对象: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
招生办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今年焦作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将继续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发布等。所有公、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所有学生只能在报名平台选报一所申请就读学校(根据实际选择片区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
各招生学校负责审核学生的入学资格和录取工作。公办学校录取片内学生。民办学校根据审批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当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时,可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参与电脑派位的民办学校名单、派位时间和派位计划,要提前向社会公布。
招生程序及时间安排:报名阶段(8月6日至9日)。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完善信息,或线下到申请就读学校报名,进行信息采集,由学校导入学生信息。
资格审查阶段(8月10日至13日)。监护人按各招生学校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学校网上公布审核结果(通过或未通过)。
网上录取阶段(8月14日至25日)。
第一阶段录取(8月14日至17日):各公办、民办学校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对学生进行录取。公办学校只能录取片内学生,民办学校则根据招生报名情况采取学校直接录取或由教育行政部门电脑派位、随机录取方式组织录取。
第二阶段录取(8月18日至20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携带相关证件到片区内公办学校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如片区内公办学校学位已满(达到或超过每班55人),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至其他学位有余的公办学校。
第三阶段录取(8月21日至25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处理其他招生遗留问题。各阶段具体时间安排以市、县正式招生文件通知为准。
会议要求,除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必须采集外,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学校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会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服务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咨询。市教育局招生服务电话:2992821,市教育局招生举报电话:2992018、299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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