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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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自学考试频道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了解到,山东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已公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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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从2023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申请条件

  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省际转考。

  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办理转出手续:

  (一)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二)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三)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四)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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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标题:山东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

  文章来源:https://www.sdzk.cn/NewsInfo.aspx?NewsID=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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