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秋季幼儿园、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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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秋季幼儿园、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出台,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幼儿园、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安排,欢迎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更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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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试行)》(新教规[2020]2号)相关要求,以及《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昌州教办发[202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依法保障原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附三级甲等医院近期的诊断证明,报教育行政部门、户籍地或居住地人民政府批准、备案。以流入地为主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保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免试就近原则。县教育局按照“划分学区,就近入学”的总体原则,依据辖区适龄学生人数、幼儿园和学校分布、办学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的方式,为每所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分服务范围,确保学前、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三)严控班额原则。严格控制学前、义务教育学校规定班额招生标准。对出现适龄儿童需求增长,学位供给紧张的区域和学校,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根据需要适时调整招生入学政策,科学制定学位分配办法和方案。

  (四)规范学籍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学前、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标准班额以及男女、民族比例相对均衡原则编班,及时掌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流动、辍学情况,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规定。

  二、招生对象

  学前招收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小学招收学区内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学籍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学区内全部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要求

  (一)学生层面

  新生报名时间、对象、方式及所需提供材料等相关事项以县教育局面向社会通告为准,切勿信谣传谣。转学手续办理时间为8月21日—9月28日。城区范围内幼儿园、中小学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不办理转学。

  报名时家长需准备的材料:家庭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以及社区出具的有效证明、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

  (二)学校层面

  各招生幼儿园、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公布咨询监督电话、招生通知,将招生政策、入学片区以及报名时间、注意事项等向社会公布,做到招生计划、报名资格、录取信息公开透明。各幼儿园、学校要积极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咨询和服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各招生幼儿园、学校对所有应招学生负有管理责任,要对学生流向、学籍、户籍等情况做到应知尽知,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各项管控措施。

  四、招生办法

  (一)县城各幼儿园、中小学招生,严格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第一批次:确保在本学区内,房屋产权人为父母(产权1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第二批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安排房屋产权人为父母(产权不足1年)和户籍在本县长期在片区公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第三批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安排父母在县内无房屋产权,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学区内有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第四批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招收无任何房屋产权但有租房合同及社区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学生在所报名幼儿园、学校无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由教育局就近调剂到有学位的幼儿园、学校入学。

  (二)乡镇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各乡镇(村)幼儿园、学校要在乡镇政府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摸清幼儿园、学校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底数,根据学户册普查信息,确定应招学生数,按实有人数“应录尽录”。对未及时报名入学的要通过各种方式督促其按时就学,确保“一个都不能少”。

  (三)合并校点学生的招生工作

  按照2023年集团化办学调整方案工作要求,冬麦地校点学生和大草滩校点学生(含2023年一年级新生)编入包家店镇学校就读,如父母在城区有固定房产的,可根据居住地相应的招生片区,选择在县城小学就近入学。

  (四)强化学籍管理

  各幼儿园、学校要强化学籍管理,正式入学后一个月内为新生注册、转接学籍,发现在其他幼儿园、学校已注册学籍的,取消相应入学资格。严禁招收复读学生,确需延缓入学或休学,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五、招生程序

  (一)报名方式

  2023年幼儿园、义务段学校招生以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8月1日12:00—8月15日22:00,登陆方式分为三种:1、电脑打开网址https://mns.cjzedu.cn,按照提示使用有效身份证注册新疆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登陆,进入昌吉州玛纳斯县入学服务平台;2、使用微信“吉速办”小程序,进入首页,点击昌吉州中小学入学报名服务,注册新疆政务服务网账号,完成验证登录,选择玛纳斯县,进入昌吉州玛纳斯县入学服务平台;3、扫描二维码,注册新疆政务服务网账号,完成验证登录,进入昌吉州玛纳斯县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平台后,根据页面提示选择正确的招生类别,将所需资料原件拍照上传,进行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成功后,8月16—8月20日由幼儿园、学校审核员对上传的报名资料,按照录取批次顺序进行线上预审。8月21日线上预审结果通过自主查询或平台发送短信的方式告知家长。对提交材料不完善或存疑的要通知家长进行材料补充。

  预审通过的,家长在8月22—8月23日携带所有报名资料的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学校报名点进行现场核验。重点审查信息、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对不符合条件生源的进行驳回,或上报教育教育工作股进行调查,对材料造假的一律取消相应幼儿园、学校入学资格。

  (三)补报时间

  第一轮次报名未报名或未通过的,安排在8月24日-8月26日进行第二轮次补报。补报资料现场审查时间由幼儿园、学校向家长通知,8月27日全部完成。

  (四)统筹调剂

  经幼儿园、学校审核符合入学条件,因学位不足而未被相应学区录取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学校就读。不服从调剂的,不再重新安排学位。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引导。县教育局成立2023年玛纳斯县学前、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幼儿园、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及日常工作;各幼儿园、学校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严格按程序实施招生工作,本着“谁招生、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争取家长理解和支持;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确保今年幼儿园、学校招生工作公开、有序、稳定。

  2.规范招生方式,数据公开透明。各幼儿园、学校秋季招生工作原则上不允许线上线下同时开展,线上招生工作必须做到全过程留痕(包括学位设置、学生报名信息、资料审核信息等),不允许招收的学生在平台上找不到数据,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招生结束后,州、县教育局将对录取名单、学籍人数、入学服务平台数据进行核对。

  3.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各幼儿园、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实施阳光招生。县教育局将幼儿园、学校招生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幼儿园、学校的年度考核指标。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教育局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994-6661546、0994-6689589。

  4.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各幼儿园、学校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对群众咨询入学的相关问题要耐心解释、及时处理,严禁推诿、扯皮,严禁争抢生源,确保2023年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点击查看附件

  1.2023年玛纳斯县各幼儿园秋季招生片区划分

  2.2023年玛纳斯县小学秋季招生学区划分

  3.2023年玛纳斯县初中秋季招生片区划分

  4.2023年玛纳斯县各幼儿园秋季招生咨询电话

  5.2023年玛纳斯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咨询电话

  6.2023年玛纳斯县各幼儿园秋季招生计划一览表

  7.2023年玛纳斯县义务段学校秋季招生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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