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工作原则
幼儿园招生坚持“免试入园、相对就近、划片招生、兼顾户口”的原则,各幼儿园对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渠道、家长需准备资料等向社会全面公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顺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保障招生工作稳妥有序。
二、招生对象
幼儿园招生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含8月31日)。
三、幼儿园招生计划及范围
根据2023年摸底掌握的幼儿园适龄幼儿数据,结合县城公办幼儿园可提供学位情况,县城直属幼儿园及其分园下达招生计划22个班550人,县城民办幼儿园计划招生42个班1000人。
(一)县城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及范围
1.机关幼儿园:地址刘家峡镇黄河路,计划招生4个班,100名幼儿,招生范围为刘家峡镇黄河路社区、大庄村、黄河水苑和水文站家属楼适龄幼儿。咨询电话:安老师;13993036797。
2.红花幼儿园:地址刘家峡镇川南路,计划招生2个班,50名幼儿,招生范围为刘家峡镇川南社区、刘家峡村适龄幼儿,咨询电话:韩老师;13993069463。
3.鹭岛幼儿园:地址刘家峡镇川北路,计划招生4个班,100名幼儿,招生范围为刘家峡镇川东部社区、川西社区(除黄河水苑和水文站家属楼外)、川北社区适龄幼儿,咨询电话:焦老师;18393707182。
4.太极幼儿园:地址刘家峡镇太极东路,计划招生8个班,200名幼儿,招生范围为刘家峡镇新东西社区适龄幼儿,咨询电话:瞿老师;18793067640。
5.太极幼儿园上古分园,地址太极镇上古村,计划招生2个班,50名幼儿,招生范围为太极镇上古村、教育局派位适龄幼儿,咨询电话:李xx;18393080629。
6.太极幼儿园下古分园,地址太极镇下古村,计划招生2个班,50名幼儿,招生范围为太极镇下古村、教育局派位适龄幼儿,咨询电话:李xx;18919401900。
(二)农村幼儿园对片区内满3周岁幼儿全纳招生。
(三)民办幼儿园根据园位数招生,优先保障本县户籍幼儿入园,县城小区内幼儿园优先保障本小区内幼儿入园。
四、招生批次及顺序
(一)县城公办幼儿园招生批次及顺序
幼儿园按以下顺序审核证件和依次录取,录取第三、四、五、六顺序适龄幼儿时,以购房、办理居住证等证件时间先后顺序或摇号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由县教育局按“有学位且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配入园。
1.招生范围内县内有户有房的适龄幼儿。适龄幼儿及法定监护人拥有片区内户籍,法定监护人有房产,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2.招生范围内县内有户无房的适龄幼儿。适龄幼儿及法定监护人拥有片区内户籍,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户籍以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为准。
3.招生范围内县内无户有房的适龄幼儿。适龄幼儿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县内但不在片区内,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有房产,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4.招生范围内县内无户无房的适龄幼儿。适龄幼儿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县内但不在片区内,在片区居住,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5.招生范围内县外无户有房的适龄幼儿。适龄幼儿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县外,但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有房产,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6.招生范围内县外无户无房的适龄幼儿。适龄幼儿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县外,在片区居住,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公安部门开具的居住证。
(二)民办及县城外其他幼儿园(班)招生
民办及县城外其他幼儿园(班)面向全县自主招生。
五、招生安排
(一)公办幼儿园
1.预登记及资格初审。8月1日-2日,适龄幼儿及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片区内幼儿园办理预登记手续,幼儿园进行资格初审。(具体以幼儿园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2.资料审核。8月3日-5日,幼儿园对监护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类别和政策性保障入园资格认定,并按照招生顺序进行排序。
3.录取公布。8月6日-7日,幼儿园按招生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不得以报名先后招生。录取结束后,各幼儿园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4.报名注册。8月8日-9日,根据幼儿园公布的录取名单,适龄幼儿及法定监护人到录取幼儿园进行报名注册。
(二)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按照办园规模自主招生,不得随意增加招生班级数。
(三)录取报备
录取结束后,各幼儿园将录取的幼儿名单报县教育局幼教股审核备案并注册学籍。
六、报名条件和要求
1.幼儿园不得招生不足龄幼儿。
2.报名时须提交幼儿的户口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出生证、预防接种证(不做为前置条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居住地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出生证、预防接种证(不做为前置条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尊重特殊幼儿个体差异,普通幼儿园应接收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4.落实优抚对象等子女入园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进藏干部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各园要依据相关政策和程序,优先保障入园。
5.幼儿报名时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报名登记,不得在两所及以上幼儿园同时报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