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收悉!江西吉安井冈山市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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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江西吉安井冈山市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发布。据悉,该市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门的要求,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性发展。同时,该市还将加强对学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教育质量的提高。©文档大全网提醒广大家长和学生,要认真了解政策,按照规定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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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省市有关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与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秩序及转学行为,化解大班额问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均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严格控制班额:(1)2023年须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学校超大班额,大班额比例控制在2%以内,超标准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2)小学一、二、三、四、五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六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初中各年级控制在50人以内;3.小学一年级严禁招收未到龄学生。

  二.招生原则

  (一)免试入学。凡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后同)的适龄儿童,2023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实行免试入学。

  (二)就近入学。实行按户籍分学区相对就近对口招生入学,学区划分具体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

  (三)公平公开。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为学生、家长和社会提供咨询和服务,实行“阳光招生”。

  (四)分类排序。在严控校额和班额的前提下,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按以下分类排序就读,先招录第一类别,同一类别若学位数不够,以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并第一时间公布招录名单:

  第一类:户籍与工作类。

  1.户籍类:指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城区(须提供户口簿、户口不在一起的提供出生证及结婚证或领养证等材料。注:材料指原件和复印件,后同);

  2.工作类:指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营企业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签章并标注“在编在岗”的工作单位证明、编制证明或人社局工资审批材料证明);随迁子女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在近半年来在属地产业园区务工满6个月(提供当地居住证、户口簿、合法务工合同、当地3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凭证、6个月的银行工资单等材料)。

  第二类:房产与经商类。

  1.房产类:指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购住房、公(廉)租房、棚户区改造房等满一年并实际入住[须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备案的租赁合同、危旧房改造办公室或主管单位相关证明、租房证等六证之一及户口簿、近一年水电缴费凭据等材料,公(廉)租房另外还要提供12个月租房缴费凭据]。

  2.经商类:指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经商满12个月(须提供户口簿、营业执照正副本、店面产权证、店主持执照在店的照片等材料)。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年满6周岁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学区范围的小学毕业生及非学区范围(含外县市)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学校

  (一)小学:井冈山小学、毛泽东红军学校(小学)、龙市小学;

  (二)初中:井冈山中学(初中)、毛泽东红军学校(初中)、宁冈中学(初中)。

  五.招生录取

  (一)审核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与线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另行通知):

  1.小学一年级:8月20-21日在井冈山小学、毛泽红军学校、龙市小学现场审核材料,进行新生报名登记。具体见学校公告。

  2.初中七年级:

  (1)学区范围的小学毕业生:持录取通知书直接到学校报名。具体见学校公告。

  (2)非学区范围(含外县市)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7月15日至7月30日到教体局教育股预报名及审核材料;8月13日到教体局考试中心领取录取通知书。正式报名见学校公告。

  (二)报到注册

  1.小学:一年级新生见招生名单公告后直接到学校报到注册;

  2.初中:七年级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注册:(1)学区范围的小学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直接到学校报到注册;(2)非学区范围(含井冈山市内需变更招生学校及外县市)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凭改录后的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3)学区范围内符合外县市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须于7月30日前到局教育股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并提交放弃招生的书面申请。

  六.转学手续

  (一)对象。非学区范围(含外县市)符合条件的非起始年级学生。

  (二)流程。1.家长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含《井冈山市中小学转入就学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电子学籍表及入学条件佐证材料等);2.转出学校签署意见(校长签字、学校盖章);3.转入学校签署意见(校长签字、学校盖章);4.转入学校、转出学校、局教育股网络办理电子学籍变更;5.转入红星城区学校的学生必须经局教育股审核同意开具《接收学生通知单》,未经教体局审批的一律不予办理电子学籍变更。

  特别提示:1.小学一、二、三、四、五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内、小学六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以内,已超过标准班额的班级严禁转入学生,严禁出现超大班额;2.转入学校务必在“学位保障”的前提下按“排序就读”的原则签署意见(校长签字、学校盖章);3.转学手续采取“先登记,后办理”的原则,在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内全部完成,学期中途及其他时间原则上不予受理(户籍类除外)。

  (三)严控

  1.转入井冈山小学就读的学生必须符合“户口在2022年8月31日前落户红星城区”的条件;符合其他条件的小学生,转毛泽东红军学校就读,若学位已满,转拿山小学或厦坪小学就读;2.转入井冈山中学就读的学生必须符合“户口落户红星城区”的条件;符合其他条件的初中生,转毛泽东红军学校就读,若学位已满,回原学校就读;3.转入宁冈中学、龙市小学就读的学生必须符合“户口落户龙市城区(指龙市镇各街道、龙市村、相公庙村先锋组)”的条件;若学位已满,回原辖区学校就读(就读小学的可调剂至石陂小学、庄前小学);4.同城之间原则上不互转;5.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即: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起始年级一律不得新增大班额,存在超标准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

  七.相关规定

  (一)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严格按照《井冈山市产业园区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与要求,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纳入区域义务教育发展规划、所属经费纳入财政保障;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原则,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享有与本地适龄儿童少年同等待遇。

  (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由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本市户籍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评估认定,根据“一人一案”要求为每一位学生建立学籍、建立档案,确定合适的教育形式。各校要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的目标,对轻中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招生片区的学校接收随班就读;对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附属特教班就读;对重度和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随班、特教班就读、接受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要纳入学籍系统统一管理。

  (三)从严管理特殊类型招生。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好区域内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的优待政策。

  (四)加强学籍管理。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从开学1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各学校学籍管理员应在春、秋季开学后定期核查学生入学、返学、转学、复学等情况,做好劝返复学工作,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移,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初中学校不得接收历届学生复读,信息采集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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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小升初改录申请书

  2.井冈山市中小学转入就学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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