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收悉!2022年山东泰安市徂汶景区幼升小招生入学政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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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过是未来进入优质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生的真实目的是紧紧瞄准高考的。因此幼升小既要看小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入的初中、高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小择校、升学变得更迷乱而复杂了。在这种形势下,家长要及时关注各种升学资讯,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各位分享了2022年山东泰安市徂汶景区幼升小招生入学政策,欢迎大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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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全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泰教办发〔202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徂汶景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切实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秩序,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2.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

  小学新生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龄学生。凡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向辖内学校提出申请,由所属乡镇(片区)教育办公室初审,由所在辖区政府审批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报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备案。

  (二)初中招生

  初中新生为应届小学毕业,接受完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3.招生范围


  本辖区内户籍儿童、监护人在徂汶景区范围内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儿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4.工作原则


  (一)科学划片就近招生。各单位负责所辖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要根据域内适龄入学人口数量,科学划分学校招生范围,要结合乡镇人口不断增加,合理优化调整和完善所辖学校招生范围,及时面向社会公示。对于招生片区范围有调整的,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提前进行研判分析,综合制定工作方案、预案,加强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合理引导群众预期。

  (二)严格落实免试要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制度,义务段学校必须按照招生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变相采用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其他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揽生源。不得采用“特长生”招生。各学校要按照先随机分班,再均衡配备师资的办法制定阳光分班工作方案,不得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新招收的起始年级小学不超45人,初中不超50人,全面实行阳光分班,接受社会监督。

  (三)优化报名审核程序。各单位要在巩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零跑腿”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优化程序,推行“零证明”入学。原则上不再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等。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招生登记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要同步开辟线下渠道,配备专业人员,不能拒绝使用手机不方便、不放心人群的线下咨询报名。

5.保障各类群体受教育权利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

  (二)妥善做好特殊群体保障工作。各单位组织学校对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进行统计、摸底、上报,做好牵头,及时对接所属地残联,对上报儿童进行鉴定。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一生一案”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协调安排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落实资助政策,对孤儿、残疾幼儿、城乡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等予以照顾。

  (三)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各单位要按照控辍保学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好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入学通知书、复学通知书等制度,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徂汶景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教育办公室将依托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各单位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监测和定期通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公安英模、伤残警察子女,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军人子女按《泰安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泰军政〔2022〕97号)规定落实。要积极响应我市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部署,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省、市及县级教育部门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落实。鼓励各单位积极探索制定来泰投资兴业的客商后代优待办法。对以上各项特殊政策相关学校要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6.招生材料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2022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材料的审核,具体为三类:

  1.徂汶景区各招生范围内户籍子女。监护人在徂汶景区各招生范围内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儿童。需要提供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

  2.非徂汶景区内各招生范围户籍随迁子女,有房产证或者住房合同。除提供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外,还需要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3.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租赁居住。除提供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时外还需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现住址证明材料。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现住址证明材料。

  4.其它特殊情况说明。

  ①因旧村(社区)改造属原址新建或异地迁建的,按旧村(社区)改造规划建设协议办理。

  ②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需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③已购房且现已居住但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

  ④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父母确无住房并提供无房证明),且三代户籍在同一户口簿,经审查属实,可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接收。

  5.材料要求说明

  ①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网上报名时间开始的前2天有效。

  ②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要求2022年3月1日至8月31日(6个月)需连续有效。

7.招生时间


  2022年徂汶景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时间为8月20日—8月31日。

  8月16日,召开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及网上报名线上培训会。

  8月20日,徂汶景区教育发布招生通知及报名方式。

  8月22日—26日,学生家长在招生服务平台确认拟报名学校信息。

  8月27日—29日,根据招生平台采集的生源信息,27日各学校完成资格审查,29日各单位完成复核。

  8月30日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9月1日,组织新生入学。

8.招生流程


  用手机下载“爱山东”APP并完成L4等级认证,首页点击【义务教育招生】,选择【泰安市】-【徂汶景区】进入后选择【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完成信息采集和上传→学校审核→监护人查询录取结果→新生报到。

9.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片区)教办主任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完善招生工作制度,严明招生程序,遵守廉政纪律,建立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要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通力合作,通过提前到学校进行宣传解读等措施,加强对招生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坚持政策稳定性和提前宣传告知相结合,制作知情书,提前告知家长招生入学政策措施;加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同时做好舆情的预测、预案、监测、上报和处理工作。

  (二)严格招生工作准则。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

  (三)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和管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新生入学报到后,应及时为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2022年新入学一年级新生,学校应于10月20日前完成学籍注册。2022年11月1日起,管理系统关闭新生学籍注册功能。学籍注册是规范招生的最后一道关口,对超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或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学生没有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严禁抢注学籍。要加强学生学籍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拷贝或向社会泄露。

  (四)加强工作监督问责。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畅通渠道,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及时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我区将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各单位、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学前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2022年度招生入学工作结束后,要对属地落实《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和省、市、区招生政策规定及规范办学行为等情况,组织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着力营造依法办学的良好教育生态。

  (六)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周密的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制定周密疫情防控工作预案,避免人员聚集,做好健康防护,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徂汶景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38-8911870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附件:徂汶景区2022年义务段招生报名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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