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过失导致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未予受理,或者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被违法受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2)因过失导致错误裁判、错误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措施、执行措施,或者应当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措施、执行措施而未采取,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公务员考试频道为大家推出【2017年公务员考试考试课程!】考生可点击以下入口进入免费试听页面!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梦想助力!
★成功/失败的案例告诉我们,方法不对是导致失败的关键原因!在这里,我们将提供:6大优势课程+线上线下集训教学+协议签约!你准备好了吗?现在我们将给你一次成“公”上岸的机会↓
【手机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
【电脑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
(3)因过失导致所办案件严重超出规定办理期限,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4)因过失导致被羁押人员脱逃、自伤、自杀或者行凶伤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5)因过失导致诉讼、执行文书内容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正在阅读:
2017年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辅导:失职行为的责任10-08
2019水声工程专业就业方向与就业前景11-20
2022年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名单公告11-29
2019年四川南充小升初数学真题及答案(Word版)07-26
2017年福建中考成绩公布时间12-11
2017年12月英语四级高频词组:to03-17
2017年税务师考试模拟试题:涉税服务法律(习题7)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