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度即将结束,为切实做好期末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有意义的暑假,现将2023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放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和新学期开学时间
(一)放暑假时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于6月30日下午教育教学活动(含测试)结束后离校,暑假开始;全市普通高中于7月7日下午教育教学活动(含测试)结束后离校,暑假开始。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执行。中职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普通高中放假时间执行。
(二)新学期开学时间。秋季学期,高三年级于2023年8月24日开学;其他年级(含幼儿园)于8月31日报名,9月1日正式上课。
二、认真部署和落实学期末各项工作
(一)安排好期末工作。各学校要对教育教学进度和学校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考试时间,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全面做好工作总结。要做好毕业班学生教育工作,充分挖掘育人资源,开展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积极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开展生涯规划教育。
(二)强化考试管理。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21〕17号)及《黄山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教基〔2021〕21号)等文件要求,统筹课程安排,在合理范围内布置有效的复习作业,不得提前结束课程放假、进行专门应对考试的模拟训练,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期末考试分数和考试排名。要切实转变应试教育倾向,不得以考试成绩和分数来定义和评价学生,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科学合理安排考试。
(三)集中开展教育活动。各学校要在放假前集中进行一次思想道德、法治、健康和安全教育等活动,重点围绕加强预防溺水、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交通安全、用电安全、汛期安全、食品安全、预防网络沉迷和电信诈骗,旅游文明、遵纪守法等方面上好学期“最后一堂课”,增强自我教育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提醒学生及家长暑假期间不参与学科类培训,建议家长尊重孩子兴趣爱好,理性选择合规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结合“五园联创”,继续开展好“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在《致家长一封信》中,告知学生家长放假及开学时间,突出防溺水新十条教育。
(四)科学安排假期生活。各学校要在放假后组织开展家访活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明确家长在假期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责任,科学安排孩子假期生活。引导学生规范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养成用眼、护眼习惯。预防沉迷网络,保护身心健康。要精心安排好高中教育阶段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社区教育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劳动志愿服务,合理布置实践性作业。按照“一校一策”“一人一案”要求,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学习帮扶。
三、认真落实“双减”工作要求
(一)强化“五项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地各校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严格落实作业、读物、睡眠、手机、体质等“五项管理”相关规定,分年级统筹各学科暑假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数量和难度、提高作业质量,建立暑假作业效果评估机制,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各中小学严禁组织和要求学生暑假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培训,不得推荐或变相推荐假期作业等教辅材料。在职教师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教育活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强化校外培训监管,加强违规培训行为查处。各地要统筹教育、公安、文旅、科技、体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力量开展联合排查,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或以研学、托管、作业辅导、夏令营等名义变相开展隐形变异学科培训。严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思维训练”“国学素养”“素质拓展”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或以“科学实验”“口语演讲”“戏剧表演”“文学欣赏”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培训的违规行为。要充分利用网格化综治体系构建街道、社区、网格员三级动态排查机制,严厉打击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或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等名义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培训,进一步消除风险隐患。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足行业规范发展,严格落实法律和政策要求,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培训机构收费应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统一监管。以现金等形式收取的校外培训预收费,应全部归集至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做到全部预收费“应托管、尽托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期末及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
1.各地各校要根据暑期工作安排和学校实际,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针对汛期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持续做好宿舍、食堂、配电房、实验室等重点区域巡逻巡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完善“一校一档”台账,确保校园安全。
2.各地各校要按照校园安全工作要求,强化暑期值班值守和门卫管理,落实领导带班、夜间巡逻、“日报告、零报告”等制度。同时主要负责人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反应,稳妥处置,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3.各地各校要持续推进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加强暑期安全提醒,密切家校联系,广泛开展假期大家访活动,及时了解学生居家动态,提醒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
五、其他要求
1.各区县、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本学年的工作,研究提出新学年的工作计划。市直各学校学年工作总结和新学年工作思路于7月中旬报市教育局基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