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1.天台县福溪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1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2.专业技术岗,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聘任。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全县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人员,经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方可报名,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截止2023年6月13日,在调动前所在事业单位工作满三周年及以上,乡镇工作须满五周年及以上。有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到诫勉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5.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2023年6月26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天台县福溪街道党建综合办公室(组织),联系电话:0576-83811891.
3.报名要求:需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交《天台县福溪街道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三、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确认截止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不开考。
2、考试:直接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岗位适应性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和确定选聘对象: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由福溪街道党工委确定选聘对象,合格者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说明
1、选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自动丧失选聘资格。
2、为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规范操作,合法有序,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天台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室83930153、福溪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83811880。
3、未尽事宜,由天台县福溪街道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381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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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天台县福溪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jtt.gov.cn/art/2023/6/13/art_1683846_590986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