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2018年中小学招生方案_2018宁夏中小学招生将落实十一项严禁举措

副标题:2018宁夏中小学招生将落实十一项严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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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随着宁夏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开启,宁夏今年将严格落实十一项严禁举措,下面®文档大全网的小编就这十一项严禁举措,为您做一一剖析,欢迎关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十一项严禁”纪律。

  “十一项严禁”纪律为: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严禁小学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私自为民办初中学校提供学生学业信息。

  《通知》强调: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中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中小学招生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特别是违犯“十一项严禁”的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严重的公办中小学校校长,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撤消职务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招生的民办中小学校,5年内不准享受国家扶持政策、不得享受各级评优选先,并依照有关规定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民办中小学的校长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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