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国债的发行
国债发行的核心是确定国债发行的方式
一、国债的发行和推销机构(掌握)
国债的发行机关是中央政府或者中央财政部门。
国债的推销机构包括:
(一)金融机构
(二)邮政储蓄系统
(三)中央银行
政府利用中央银行推销国债,一般不用付出费用,可降低国债的发行成本。但可能诱发通货膨胀。
(四)财政部或国债局 ——花费较多。
二、国债的发行价格(掌握)
(一)平价发行 |
发行价格等于证券票面标明的金额。国债利率等于市场利率 |
(二)折价发行 |
发行价格低于证券票面标明的金额 |
(三)溢价发行 |
发行价格高于证券票面标明的金额。国债利率高于市场利率较多的情况下才会出现 |
三、国债的发行方式(掌握)
(一)公募法(公募拍卖法或公募投标法) |
即通过在金融市场上公开招标的方式发行国债。其特点主要有:(1)发行条件通过招标决定;(2)拍卖过程由财政部门或中央银行负责组织;(3)主要适用于中短期政府债券,特别是国库券的发行。 |
(二)承受法 |
由金融机构承购全部公债,然后转向社会销售,未能售出的差额由金融机构自身承担 |
(三)出卖法 |
即政府委托推销机构利用金融市场直接售出国债 |
(四)支付发行法 |
政府对应支付现金的支出改为债券代付。一般在两种情况下使用:(1)国家暂时无力筹集大宗现金:(2)受款者无法拒绝非现金 |
(五)强制摊派法 |
四、国债的利率
(一)国债利率的确定(掌握)
国债利率主要是参照金融市场利率、银行利率、政府信用状况和社会资金供给量等因素来确定的。
1.国债利率应参照金融市场的利率而决定
2.国债利率应参照银行利率而决定
我国国债利率主要以银行利率为基准,一般略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的利率水平。
3.国债利率应依政府信用的状况而决定
4.国债利率应根据社会资金供给量的大小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