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国昌实验学校小学,2020年山东滨州实验学校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副标题:2020年山东滨州实验学校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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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滨教〔2020〕6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保障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制定本方案。

招生计划


  (一)总校:2020年秋季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12个班,每班45人,共计540人。

  (二)南校区:2020年秋季,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8个班,每班45人,共计360人。

招生范围


  滨州实验学校总校招生服务范围:东至新立河、西至渤海十八路,黄河四路以北、黄河十二路以南。

  滨州实验学校南校区招生服务范围:东至新立河、西至渤海十八路,黄河四路以南、长江一路以北。

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报名条件、日程安排、咨询及监督电话等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二)免试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

  (三)常住人口居民子女户籍与居住地相统一原则。

  (四)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行居住证与其合法住所相统一的原则。

  (五)按计划招生,控制大班额原则。

招生报名资格条件和材料


  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非在籍学生。

  (一)常住居民子女

  坚持常住人口居民子女入学户籍与居住地相统一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须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户籍所在地须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相统一,同时提供以下两项材料:①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为户口户主和住房所有人。户籍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符合下列四个条件之一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服务学校。一是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二是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三是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住房(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不动产查询证明),且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儿童户口自出生以来未迁移过);四是孤儿。②住房证明材料:须是学校招生范围内住宅用地建设的居住用房且该小区已经竣工备案,法定监护人须拥有全部产权。一是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须提交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是购买新建住房,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提交购房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经核实符合常住条件。三是购买二手住房的,须提交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子须过户一年以上(以不动产证上时间为准),并已实际居住。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在我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的住所且随法定监护人居住1年以上,可申请到我校就读,同时,提供以下两项材料:①户籍和居住证材料:原籍户口簿,以及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1年以上,含1年)。②住房证明材料:提供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者房管部门备案的居住用房租赁合同,以上均为1年以上(含1年)。外来务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到我校指定的集中报名点为子女办理报名手续。

  (三)时限及学位说明

  以上所需材料,涉及时限要求而无特别说明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0年6月30日。同一住房,在一学段时限内(小学6年),只能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的条件依据。

招生工作进度安排


  五月底前,完成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摸底数据核实、招生工作方案制定并向市局报备。

  六月,通过学校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八月上旬或中旬,通过学校和微信公众号下发招生报名通知,八月底前完成招生与分班工作。

  十月底前,完成新生建籍注册工作。

招生工作管理


  (一)加强领导。成立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老师任成员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招生期间的具体工作以及政策解读、答疑等,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我校学区范围内新建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由开发商持政府批复文件,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票据等,到学校为本住宅小区居民子女集体办理入学备案手续。相关材料齐全,经备案审查组审核合格的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三)优化并提前公示报名程序,按便民、高效、公开原则简化报名流程、缩短报名时间。积极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秀企业家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援鄂医务人员)子女,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四)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规定,不以笔试、面试、考察、特长等方式选拔学生或把竞赛成绩、考级证明、培训经历等作为入学门槛。

  (五)严格按片区招生,不招收择校生,不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名目的择校费、捐资助学款等。

  (六)新生一律采取随机方式编班,不举行分班考试,不划分重点班、实验班。严格执行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把新生注册资格关。未按时入学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杜绝人籍分离现象。

  (七)实行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诚信书制度,营造诚信环境。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的,一经查实,予以清退,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到其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八)对于招生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向市局基教科反馈并保持密切沟通。

其他事宜


  招生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总校3180326;南校区3122780

  滨州实验学校:http://www.sd-bzsy.com/

  微信公众号:bzsyxx1(滨州实验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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