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思维的概念
思维是脑对客观事物的概括的、间接的反映。思维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概括性。思维所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共性和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二是间接性,思维是通过已有的知识经验来理解和认识一些没有被直接感知的事物及其关系的过程。
典型的人类思维是以语言为工具的抽象逻辑思维。儿童最初对世界的认识是通过感知觉,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必然要经历若干发展的层次。这些层次尽管还不能称为完全意义上的思维(抽象逻辑思维),但它们毕竟已程度不同地具备了思维的最重要的品质——对现实概括的、间接的反映,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把这些层次置于一个广义的思维范畴之内,而称其为“直觉行动思维”、“具体形象思维”等。
二、学前儿童思维发生的时间与标志
儿童的思维发生在感知、记忆等过程发生之后,与言语真正发生的时间相同,即2岁左右。2岁以前,是思维发生的准备时期。
出现最初的用语词的概括,是儿童思维发生的标志。
三、学前儿童思维发展的一般趋势
学前儿童思维发展的一般趋势表现为:
(1) 从概括的性质的演变来看,一般认为是从动作的概括向表象概括,再向概念概括发展;
(2) 从反映的内容的演变来看,是从反映事物的外部联系、现象到反映事物的内在联系、本质;从反映当前事物到反映未来事物的发展。
从思维发展的方式看,儿童的思维最初是直观行动的,然后出现具体形象的,最后发展起来的是抽象逻辑思维。以下我们将对直觉行动思维、具体形象思维和抽象逻辑思维这三种不同水平的思维过程进行分析,对儿童思维发展的一般趋势获得进一步的了解。
(一)直觉行动思维
直觉行动思维,也称直观行动思维,指依靠对事物的感知,依靠人的动作来进行的思维。直觉行动思维是最低水平的思维,这种思维方式在2~3岁儿童身上表现最为突出,在3~4岁儿童身上也常有表现。
1.产生
直觉行动思维是在儿童感知觉和有意动作,特别是一些概括化的动作的基础上产生的。
儿童摆弄一种东西的同一动作会产生同一结果,这样在头脑中形成了固定的联系,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境,就会自然而然地使用这种动作,而这种动作已经可以说是具有概括化的有意动作。例如,儿童经过多次尝试,通过拉桌布取得放在桌布中央的玩具,下次看到在床单上的皮球,就会通过拉床单去拿皮球。也就是说,这种概括性的动作就成为儿童解决同类问题的手段,即直觉行动思维的手段。儿童有了这种能力,我们就称其有了直觉行动水平的思维。
2.特点
直觉行动性是先学前儿童思维的基本特征,也是直觉行动思维的重要特征。
(1)直观性与行动性。
儿童的思维与他的感知和动作密不可分,他不可能在动作之外思考,是在行动中利用动作进行思考,也就是说,儿童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行为还没有分开来,因此,他不可能预见、计划自己的行动。儿童的思想只能在活动本身展开,他们不是先想好了,再行动,而是边做边想。
(2)出现了初步的间接性和概括性。
直觉行动思维的概括性表现在动作之中,还表现在感知的概括性。儿童常以事物的外部相似点为依据进行知觉判断。
虽然直觉行动思维具有一定的概括性,在刺激物的复杂关系和反应动作之间形成联系,但由于缺乏词的中介,儿童对外部世界的反应只是简单运动性和直觉性质的,而不是概念的。因此,它只能是一种“行动的思维”、“手的思维”。
(二)具体形象思维
具体形象思维是指依靠事物的形象和表象来进行的思维。它是介于直觉行动思维和抽象逻辑思维之间的一种过渡性的思维方式。具体形象思维是幼儿期典型的思维方式。
1.产生
具体形象思维是在直觉行动思维之中孕育出来并逐渐分化的。
随着动作的熟练,一些动作(试误性的无效动作)逐渐被压缩和省略,而由经验来代替。这样一些表象就可以代替一些实际动作,遇到问题时就可以不再试误,而是先在头脑中搜索表象,以便采取相应有效的动作,这时,儿童不再依靠动作而是依靠表象来思考。儿童思考和解决问题的动作开始分离,其内部表象已经可以支配外部行动。
从某种意义上讲,真正的思维才开始产生,才真正由“手的思维”转为“脑的思维”。
2.特点
(1)思维动作的内隐性。
在直觉行动思维中多采用“尝试错误”法,当用这种思维方式解决问题的经验积累多了以后,儿童便不再依靠一次又一次的实际尝试,而开始依靠关于行动条件以及行动方式的表象来进行思维。思维的过程从“外显”转变“内隐”。
(2)具体形象性。
幼儿的思维内容是具体的。他们能够掌握代表实际东西的概念,不易掌握抽象概念。比如,“家具”这个词比“桌子”、“椅子”等抽象,幼儿较难掌握。在生活中,抽象的语言也常常使幼儿难以理解。
幼儿思维的形象性,表现在幼儿依靠事物在头脑中的形象来思维。幼儿的头脑中充满着颜色、形状、声音等等生动的形象。
幼儿的具体形象思维还有一系列派生的特点:
①表面性。幼儿思维只是根据具体接触到表面现象来进行。因此,幼儿的思维往往只是反映事物的表面联系,而不反映事物的本质联系。例如,幼儿不理解词的转义。幼儿听妈妈说:“看那个女孩长得多甜!”他问:“妈妈,你舔过她吗?”
②绝对性。由于思维的具体性和直观性,使得思维所能把握的往往是事物的静态,而很难把握那种稍纵即逝的动态和中间状态,缺乏相对的观点。
(3)自我中心性。
所谓的自我中心指主体在认识事物时,从自己的身体、动作或观念出发,以自我为认识的起点或原因的倾向,而不太能从客观事物本身的内在规律以及他人的角度认识事物。
皮亚杰设计的“三座山试验”是自我中心思维的一个最典型的例证:先请儿童围绕三座山的模型散步,让他从不同的角度观看模型,然后请他坐在模型的一边,从许多三座山的照片(拍摄角度各个相同)中选出和自己以及坐在B、C、D位置的娃娃所看到的模型相一致的照片。 结果发现,相当一部分幼儿挑出的往往是与自己的角度所见完全相同的照片。
自我中心的特点还伴随有其他一些表现:
①不可逆性。即单向性,不能转换思维的角度。例如,问幼儿:“你有姐姐吗?”“有,我姐姐是××。”过了一会问她:“××有妹妹吗?”儿童摇头。她只从自己的角度看××是姐姐,而不知从姐姐的角度看,自己是妹妹。由于缺乏逆向思维的能力,使得儿童很难获得物质守恒的概念。不懂得一定量的物体形状改变,是可以变回原状的,形状的改变并不影响其量的稳定性。
② 拟人性(泛灵论)。自我中心的特点常常使儿童由己推人。自己有意识有情感有言语,便以为万事万物也应和自己一样有灵性。因此,他们常常有一种看待事物的独特眼光和一颗敏感、善良、充满幻想的心灵。
③ 经验性。幼儿的思维是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来进行的。比如,听奶奶抱怨小鸡长得慢,就把小鸡埋在沙里,把鸡头留在外面,还用水浇,并告诉奶奶:“您的小鸡一定会长得大大的。”
(三)抽象逻辑思维
抽象逻辑思维是指用抽象的概念(词),根据事物本身的逻辑关系来进行的思维。抽象逻辑思维是人类特有的思维方式。
学前儿童晚期时,出现了抽象逻辑思维的萌芽。整个学前期都还没有这种思维方式,只有这种方式的萌芽。
随着抽象逻辑思维的萌芽,儿童自我中心的特点逐渐开始消除,即开始“去自我中心化”。儿童开始学会从他人以及不同的角度考虑问题,开始获得“守恒”观念,开始理解事物的相对性。
所谓守恒,是皮亚杰理论中的重要概念,是衡量儿童运算水平的标志之一。守恒是个体对概念本质的认识能力或概念的稳定性。具体指对物体的某种本质特征(如重量、体积、长度等)的认识不因其它非本质特征的变化而改变。
如前所述,儿童思维发展的总趋势,是按直觉行动思维在先,具体形象思维随后,抽象逻辑思维最后的顺序发展起来的。就这个发展顺序而言是固定的、不可逆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三种思维方式之间是彼此对立、相互排斥的。事实上,它们在一定条件下往往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相互补充。
学前儿童(主要是幼儿阶段)的思维结构中,特别明显的具有三种思维方式同时并存的现象。这时,在其思维结构中占优势地位的是具体形象思维。但当遇到简单而熟悉的问题时,能够运用抽象水平的逻辑思维。而当遇到的问题比较复杂、困难程度较高时,又不得不求助于直觉行动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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