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罗定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018福建省龙岩上杭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83人报名8月23日截止

副标题:2018福建省龙岩上杭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83人报名8月23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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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18龙岩上杭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3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8月10日—8月23日截止。©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程序,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2018年秋季上杭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根据《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台湾高校)的台湾同胞可报考相关职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通用标准和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相关的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各职位的年龄以各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为准,其中: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8月10日至2000年8月10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计算。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⑤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招考时有要求最低服务年限而未满服务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⑥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9、现为本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除报考逆向编制性质事业单位职位(如财政拨补或经费自给事业编制人员报考财政核拨事业单位职位、经费自给事业编制人员报考财政拨补事业单位职位)外,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二)具体条件要求事项:

1、报考者的专业、学历、学位须与招聘职位的要求一致,其中学位须为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所对应学位。

招聘职位要求学历类别为“全日制普通院校”,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报考者在报考时使用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对应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辅修专业证书不能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

4、本次考试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作为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阅。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职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中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职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报考者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为准。

5、在境外院校(含境内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学习的人员,须以学历(位)认证报告或学历(位)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上注明的学历(位)、专业进行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审核时提交。

6、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或确认考试通过时间)必须在2018年8月10日前(含8月10日,下同)取得(确认通过)。

7、招考范围为“本市”的,其确认条件为下列之一:(1) 2018年8月10日前常住户口(含持有的《居住证》)在龙岩市辖区内的;(2)籍贯属龙岩市辖区内的,或属龙岩市辖区内生源毕业生(即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户籍和学籍在龙岩市辖区内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3)市外生源在龙岩市内高校就读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台湾高校)的台湾同胞,不受招考范围限制。

8、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如有同时报考二个及以上职位的,认定为所报考全部职位无效。上杭县医院、上杭县中医院分别负责本单位各招聘职位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上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其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各职位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3个单位以下简称招聘单位)。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进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各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招聘单位可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至达到开考比例,对于单位人员紧缺且急需补充的职位,按闽政办〔2017〕137 号的有关规定可降低比例要求开考;需减少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开考的,由招聘单位书面申请,经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实施。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0日—8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

上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与科技教育股,地址:上杭县利民路102号婚育健康中心409室,联系人:郑华仁,联系电话:0597-3316193。

上杭县医院人事科,联系人:邱加杭,联系电话:0597-3131108。

上杭县中医院人事科,联系人:朱洪平,联系电话:0597-3842661。

(二)携带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常住户口(或籍贯、生源地)的证明材料,以及各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可在《报名登记表》相应栏内签署意见并盖章,或在公布确定为面试人选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下同);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1张贴《报名登记表》,2张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程序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填写《上杭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考生可从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的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中心*,以下统一简称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按A4纸格式单张打印,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手机号请务必填写)。

2、委托他人提交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报考人员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函(考生可从上述网址*)。

3、各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将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的照片及相关信息报送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时如考生认为确实符合报考条件而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向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裁定。

5、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记入诚信档案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四)报考费用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向招聘单位交考务费50元/人;因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等被取消招聘资格的人员,考务费不退还。

2、农村在册贫困户人员和城镇低保人员,可按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在报考期限内申请减免考务费,申请时需携带如下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者,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在册贫困户家庭的报考者,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加分申报

1、加分项目。如有参加设区市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包括: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取得证书的人员,以及符合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主要对象为省级以上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退役运动员和部分退役士兵),依据相关加分政策进行笔试成绩加分。

2、申报要求。符合相关笔试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即2018年9月10日至9月14日,如笔试时间有变更,申报时间相应变更)向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申报时须填报《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1份(考生可从上述网址*打印),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经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并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将报考者的所加分数计入笔试成绩。

4、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5、已通过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笔试成绩加分优惠政策。


联系方式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处理。招聘人选在办理招聘手续之前发现并查实有影响聘用相关问题的,将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相应职位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如应聘人员签订了聘用合同之后发现并查实相关问题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不再递补人员。

(二)本次考试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的咨询电话为:0597-3316695(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监督电话为:0597-3132085(上杭县纪委驻县*常委会机关纪检组)。

(四)有关本次招聘的相关考务信息将通过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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