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江西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赣教考字〔2023〕9号)、《赣州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赣市教教考字〔2023〕2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赣市教规划字〔2023〕10号),结合中心城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中“面向中心城区”指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的考生,“面向县(市、区)”指除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外的其它县(市、区)的考生,“面向全市”指包括中心城区在内的全市所有考生。
一、批次志愿与范围设置
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志愿填报采用全市统一模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简称“省招生平台”,网址https://zkzz.jxedu.gov.cn)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间为6月11日8:30至6月15日21:00。
普通高中招生分三个批次:提前批(面向县区或全市招生等)、第一批(含统招、特长与特色生、均衡等)、第二批(含统招、特长、自行组织生源等)。
1.提前批
用于考生填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允许跨区域招生的公办学校。设1个赣创计划志愿、2个梯度志愿。
为支持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布局和重大需求、围绕国家重大项目和地方重大研究问题建设,落实省委工作部署和四方合作办学协议精神,经市教育局批准,江西师大附中赣江院分校<以下简称“赣江院分校”>招生计划分赣创班计划和统招计划,在其它普通高中划线录取前优先完成。
(1)赣创计划,用于规定区域考生报考赣江院分校赣创特色生。
(2)志愿1,用于全市考生填报赣江院分校统招计划。
(3)志愿2,用于赣州中学、赣州三中、赣州六中、赣南师大附中面向县(市、区)和赣州一中“阳光班”、南康中学民航基地班面向全市择优招生。考生最多选报一个。
2.第一批
用于中心城区考生填报第一批普通高中志愿,分统招、特长与特色生、均衡等三类。
(1)统招。设3个平行志愿。考生可选报1至3个,一个都不报的视为放弃本批次录取。
(2)特长与特色生。考生需要加试专业,因报考学校及专业较多,本批次不在省招生平台呈现具体志愿,考生可直接向招生学校咨询政策、专业方向、专业要求等。报名与专业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录取办法按市教育局印发的《2023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特长特色生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特长与特色生的录取在统招之后、均衡之前完成。
(3)均衡。设2个梯度志愿(非平行志愿)。用于中心城区所有均衡资格合格的考生填报具有均衡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均衡资格不合格考生不参与本批次的录取。
3.第二批
用于中心城区考生填报第二批普通高中志愿,分统招、特长、自行组织生源三类。
(1)统招。设3个平行志愿。考生可选报1至3个,一个都不报的视为放弃本批次录取。
(2)特长。与第一批“特长与特色生”相同。
(3)自行组织生源。经批准,赣州一中双轨班、赣州三中中加班、文清外国语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班允许面向全市招收部分学生,部分民办高中经批准允许面向县区招收部分学生,意向考生可选报1所。
二、招生计划
1.提前批
(1)赣江院分校赣创计划60人,其中面向赣县区招生40人,面向除赣县区外的其它县(市、区)招生20人。赣创计划不在省招生平台填报志愿,考生可咨询赣江院分校并报名。
(2)赣江院分校统招计划100人,面向全市招生。
(3)赣州中学135人、赣州三中120人、赣南师大附中20人、赣州六中20人面向县(市、区)招生;赣州一中阳光班20人、南康中学民航基地班50人面向全市招生。
2.第一批
(1)统招。本批次面向中心城区招生,安排学校及计划分别为:赣州中学318人、赣州一中180人、赣州三中288人、赣州四中99人、师大附中99人、阳明中学133人、赣州六中192人、赣州十五中96人、赣州十六中117人、文清外国语148人、厚德外国语195人。合计1865人。
(2)特长与特色生。本批次安排招生学校、计划与范围分别为:赣州中学:面向中心城区音乐10人、体育10人;面向全市清华美术班50人;面向其它县(市、区)体育25人。赣州一中:面向全市音乐8人、体育42人、美术班50人。赣州三中:面向全市音乐3人、美术5人、体育47人。赣州四中:面向全市声乐器乐舞蹈40人、美术30人、书法5人、体育25人。赣南师大附中:面向中心城区音乐5人、美术5人。阳明中学:面向中心城区武术6人。合计366人。
具备招收特色生资格的学校及计划分别为:赣州中学60人、赣州一中50人、赣州三中75人。合计185人。
(3)均衡。为了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保障城乡学生升学机会公平,将市直优质高中统招计划的70%,按均衡招生总计划占中心城区均衡合格总人数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即指标到校。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本批次面向中心城区招生,具有均衡招生资格的学校及计划分别为:赣州中学742人、赣州一中420人、赣州三中672人、赣州四中231人、师大附中231人。合计2296人。
3.第二批
(1)统招。本批次面向中心城区招生,安排学校及计划分别为:阳明中学311人、赣州六中448人、赣州十四中330人、赣州十五中224人、赣州十六中273人、文清外国语346人、厚德外国语455人、文清高级中学340人、厚德高级中学560人、立德高级中学450人。合计3737人。
(2)特长。本批次安排招生学校、计划与范围分别为:赣州六中:面向中心城区音乐5人、体育10人、美术10人、科技特长5人。赣州十五中:面向中心城区体育10人。赣州十六中:面向中心城区体育10人。文清外国语:面向全市美术100人、音乐40人、体育60人。厚德外国语:面向全市美术170人、舞蹈25人、音乐25人、书法15人、体育15人。立德高级中学:面向中心城区美术120人、音乐20人、舞蹈10人;面向其它县(市、区)美术24人、音乐3人、舞蹈3人。文清高级中学:面向全市美术150人、音乐50人。厚德高级中学:面向全市美术120人、舞蹈25人、音乐25人、书法15人、体育15人。赣州体校:与文清外国语联合办学,面向全市招收体育60人。合计1140人。
(3)自行组织生源。本批次招生学校及计划分别有:赣州一中双轨班120人,赣州三中中加班50人,文清外国语学校留学培养中心20人,均面向全市招生。部分民办高中允许在本市面向外县(市、区)招收部分学生,意向考生可直接向招生学校咨询并报名,但限报1所。
三、录取办法
1.投档规则
投档录取时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
录取前,全市将设定一条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未达到此控制线的考生不参与普通高中统招及均衡录取。
投档录取顺序按提前批、第一批统招、第一批特长与特色班、第一批均衡、第二批统招、第二批特长和自行组织生源等7个批次依次进行。逐批录取逐批清,无志愿者不参与投档录取,已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退档不改录,不再参与其它批次志愿的投档录取。未完成的计划不补录。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梯度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志愿优先、遵循分数”。
升学总分相同时,投档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之和高者优先投档;当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之和也相同时,物理+历史成绩之和高者优先投档。
2.提前批
(1)赣江院分校赣创计划面向赣县区招生40人,考生初中学考成绩不低于去年该校录取线796的85%即677分,赣县区教科体局制定录取政策与资格审核并录取,并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备案。
赣江院分校赣创计划面向赣县区外的其它县(市、区)招生20人,考生初中学考成绩不低于去年该校录取线796的90%即716分。上线生源按学校组织的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测试成绩相同时初中学考成绩高者优先。招生方案、录取资格与名单由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市教育考试中心备案。
(2)赣江院分校面向全市统招100人,最低录取线不低于我市升学满分845的90%即761分。
(3)赣州中学、赣州三中、赣州六中、赣南师大附中面向县(市、区)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中心城区本校统招线下20分。
赣州一中阳光班面向全市招生20人,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中心城区本校统招线下20分。
南康中学民航基地班面向全市招生50人,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总分845的80%即676分,英语不低于90分。
3.第一批
(1)统招。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一次性投档,即在分数优先前提下,从分者开始,依次检索考生的志愿1、志愿2、志愿3三个平行志愿,如果志愿1学校未完成计划,则按志愿1投档录取;若志愿1落选,则检索志愿2,如果志愿2学校未完成计划,则按志愿2投档录取;若志愿2落选,则检索志愿3,如果志愿3学校未完成计划,则按志愿3投档录取;如志愿3也落选,表示该生统招批次落选,参与下一批次的投档录取。
每个学校最后一位录取者的总分和相应单科成绩之和,即为该校第一批统招录取分数线和相应单科最低分。
(2)特长与特色生。第一批特长生和创新特色生具体招生办法按市教育局制定的方案执行。录取资格由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认定,文化最低控制线分别不低于该校第一批统招录取分数线的70%和85%,文化上线者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清华美术班除外)。
(3)均衡。梯度志愿,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投档。均衡录取最低控制线为各高中学校第一批统招线下120分。
第1均衡志愿录取:根据各招生学校分配给各初中学校的均衡计划数和考生第1均衡志愿,依次逐校进行录取。首先从同一初中学校筛选出第1均衡志愿填报了同一招生学校的考生,然后根据该校对应的均衡计划数,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后一名同分者全部录取,下同)。所有初中学校按分配的均衡计划录取结束后,若有初中学校线上志愿生源不足,该招生学校出现剩余均衡计划,则再从所有初中学校尚未录取且第1均衡志愿填报了该招生学校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2均衡志愿录取:招生学校按第1均衡志愿录取结束后,如已完成全部均衡招生计划,则在第2均衡志愿填报了该招生学校的,均为无效志愿。如招生学校按第1均衡志愿录取结束后还有剩余均衡计划,则再从所有初中学校尚未录取且第2均衡志愿填报了该招生学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如仍有未完成的均衡计划不调剂、不补录。
各初中学校要张贴发布本校均衡预录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接受社会监督。对均衡资格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的均衡录取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4.第二批
(1)统招。考生可选填3个平行志愿,录取方法与“第一批统招”相同。按志愿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得要求退档,不得改录同批次其他学校。因其他类型招生等政策原因造成缺额的,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公布缺额计划,招生学校在投档线上征集生源。
(2)特长。考生可选报1个,录取方法与第一批同。
(3)自行组织生源。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班,学校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得突破计划招生,未完成计划不调剂。民办高中经批准允许跨县区招生的,按规定要求组织生源报批。
5.随迁子女的录取
外省、外市随迁子女考后回我市户籍地参与普通高中录取的,须提供本人书面申请和户籍证明、地市级教育部门成绩证明和学籍审核意见,户籍地招考部门优先保证本地生源同等条件的入学需求,在学位有空余时可调剂录取,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本地户籍要求:以家庭为单位的居民户籍,且3年内未办理跨省或设区市户籍迁移手续。学校或其他单位集体户籍、投靠亲属户籍、与户主无亲属关系户籍等不作为普通高中招录的户籍依据)
各校要严格审查材料,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不得无证录取或降低要求录取。
四、录取时间安排
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初步安排如下(实际日期根据工作情况适时调整):
7月4日完成赣江院分校赣创班资格审核与录取;
7月5日完成赣江院分校提前批第1志愿的录取;
7月6日完成提前批第2志愿的录取;
7月7日~9日完成第一批统招录取;
7月12日~14日完成第一批特长和创新特色生录取;
7月17日~19日完成第一批均衡录取;
7月20日~21日完成第二批统招录取;
7月下旬完成第二批特长生录取。
五、监督与管理
1.规范宣传管理。要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坚持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要规范做好《中招指南》发布和招生宣传预审工作,未经主管部门审核的宣传资料一律不得对外发布。要关注倾向苗头,做好风险评估,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群众关切。要创新指导服务,通过公开信、宣传栏、宣传单、问答须知、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帮助考生和家长了解政策,科学合理选择升学学校。
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报考条件等,按时、谨慎、自主填报志愿。填报自主招生批和提前批志愿的考生,须充分了解国家专项、高校专项等高招优惠政策(户籍和学籍必须连续三年在同一专项实施县<市、区>),并认真阅读志愿填报界面的相关提示与告知。跨县(市、区)录取就读的学生,入校报到时须与招生学校签订高招优惠政策告知书。
2.规范服务管理。各初中学校要完善密码发放程序,及时打印考生初始密码,确保发放有记录、有签名,严禁扣留或更改考生登录密码。志愿填报期间,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开放学校机房供需要的考生使用,方便考生上网自主填报、查询、修改、提交志愿。学校和老师有宣传、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的义务和职责,但须注意方式方法,在宣传时做到公正客观,在指导时耐心细致不带偏见,避免误会与误解。要设身处地帮助解答考生的疑难问题,指导考生根据平时成绩和兴趣爱好选报志愿,引导考生合理分流,不得诱导误导考生。严禁干涉限制甚至威胁恐吓考生填报志愿,严禁包办、代填、篡改考生志愿。
3.规范录取管理。各区各校须严格遵循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招生录取工作要严格按批次、按计划、按志愿、按分数执行。严禁提前招生和私订协议招生;严禁争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与傍听生;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和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有偿招生和委托中介招生;严禁计划外招生和未经批准跨区域招生。面向县区招生的学校,新生入校报到时须组织新生签订影响享受高招优惠政策告知书。秋季开学时,各高中学校要及时进行新生入学与招生录取的数据比对,严格按照“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录取名单建立学籍,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就读信息一一对应,不错漏一人。
4.强化执纪问责。要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重要内容、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要把规范民办高中和中高职学校招生列为“三个专项整治”重点工作。要建立重要招生信息备案备查制度,加强对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健全考试招生违规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公布举报和申诉渠道,从严核查问题线索。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及时退回,产生的后果由学校主要负责人负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的,取消其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扣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等处罚。对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责。
六、咨询(举报)电话及查询方式
初中学考报名、均衡资格认定、考试组织由考生所在区招考部门负责,联系电话:章贡区教育考试中心8350271,赣州经开区教体服务中心8379880,蓉江新区社管局教育工作组8165855。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管理由市教育局发规科负责,联系电话:8991487;特长生和创新特色生资格认定由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联系电话:8991498;具体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联系电话:8228565;录取监督工作由市教育局机关纪委负责,联系电话:8991492。
原文标题:2023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方案
文章来源:http://edu.ganzhou.gov.cn/gzsjyj/c102990/202306/268064bc058a4f0980be19dce2da83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