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安仁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安仁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平稳顺利,切实维护全县教育大局和谐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郴政办发〔2023〕18号)、郴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郴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教通〔2023〕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招生入学工作机制,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教育公平、促进均衡发展,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县教育局统筹监管,学校为主体
县教育局统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监督和指导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据本方案,制定本校招生入学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
(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按照“相对就近、划片招生、计划到校、超员摇号、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
(三)公平、公正、公开
城区公、民办学校统一使用"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新生入学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审核和派位。坚持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平等对待、公平发展。
三、招生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起始年级入学对象为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农村学校在学位有剩余(小学不超过标准班额45人)的情况下入学年龄可放宽至当年12月31日前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初中学校起始年级入学对象为小学毕业、未注册初中学籍的学生。
四、报名方式
(一)农村小学和初中
以乡镇或片区为单位(含永乐江镇清溪片区、禾市片区、军山片区、排山片区)采取到学校现场报名的方式按正常开学时间组织学生入学。排山中小非排山户籍的应届毕业生直升排山芙蓉学校,必须在排山中小连续就读二年以上(含二年),2024年起必须连续就读三年以上(含三年)。
(二)中心城区公办小学和初中
1.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
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登录郴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名系统报名(系统链接:https://bm.czzslq.com),或通过下载"湘易办"APP,注册登录后选择"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入学"主题应用场景进入"新生入学平台"报名。报名时,需按平台提示选择入学区域(安仁县),填写入学信息,上传报名材料。
2.插班生
符合进城入学条件的插班生(小学二至六年级,初中八至九年级)到对应辖区学校现场预报名,由教育局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实行限定计划、公民同招、网上报名、超员摇号。
五、中心城区公办小学和初中入学条件和报名资料
中心城区适龄儿童少年除满足入学年龄条件外,根据户籍(父母具有2016年2月3日之前所办理的中心城区户口籍,下同)、家庭住房、父母就业等情况,按有房有户、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无户无房四个类别分别确认入学条件:
1.有房有户。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依法购买了商品住宅,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中心城区。
报名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缴费票据等资料)。
2.有房无户。非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依法购买商品住宅并入住,或于2022年5月16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中心城区购买商品住宅。
报名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缴费票据等资料)。
3.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中心城区(其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为2016年2月3日前办理)在中心城区无房产,租房居住的要有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报名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4.无户无房。非中心城区户籍、在中心城区无房产的经商、进城务工的随迁人员子女,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经商半年以上(截止时间2023年3月1日前)有实体店有实际经营行为;或在中心城区连续务工6个月以上且连续缴纳职工企业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
报名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3)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工企业养老保险证明(报名截止前连续满半年且在保期内)或营业执照(报名时间截止前满半年且有实体店有实际经营行为)。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六、中心城区小学和初中招生入学时间安排
(一)全县中小学校9月2日正式报名入学。
(二)城区学校统一按照以下时段开展招生入学工作:
第一阶段(8月8日至8月15日):招生工作宣传,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网上报名及提交材料、网上报名对象审核、派位
第二阶段(8月16日至8月20日):网上报名不成功的对象和插班生等到辖区学校现场报名、资料审核
第三阶段(8月21日至8月24日):学校和教育局联合到职能部门资料审核
第四阶段(8月25日至8月27日):学校和教育局联合实地走访、资质审核
第五阶段(8月28日至9月1日):各学校对入学名单进行公示。
七、招生工作规程
(一)各学校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组织招生入学。严控大班额,严禁人籍分离。民办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同等享受“就近划片入学”权益,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排斥和拒绝接收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任何学校不得排斥潜能生,不得拒收教育行政部门按政策规定统筹安排的适龄少儿。县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一律不得提供寄宿服务。
(二)宜溪学校面向城区所有公办小学(含民办小学公费生部分),采取自愿报名,摇号入学方式组织招生入学工作;排山芙蓉学校依据政策,面向农村小学招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监测户不少于20%。
(三)民办学校自费生严格遵循“限定计划、网上报名、公民同招、超员摇号”等原则和程序,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面向全县招收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民办学校公费生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其中安仁产业开发区务工人员子女由安仁产业开发区审核盖章确认,提供初步名单,向县教育局备案后,统筹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插班生因城区公办学校学位不足,需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统筹安排到民办学校。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由县教育局、县纪监委、县财政局组织专班核查确认。
(四)县中心城区学校新进插班生安排:非起始年级符合进城入学条件转入的初中阶段学生按片区统筹安排到片区内学校入学;符合进城入学条件转入的小学阶段学生原则上统筹安排到片区内公办学校入学,若片区内公办学校相应年级不能满足学生入学,届时则按照⑴有房有户;⑵有房无户;⑶有户无房;⑷无房无户等先后顺序予以安排,同类入学对象的则优先安排进城时间早的,因片区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到民办学校。县中心城区公民办学校同一学段学生原则上不转学,民办学校就读学生若符合城区公办学校就读条件的,因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可按政策规定在原就读民办学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公办学位。
(五)县中心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若对口升学的初中学校学位不足,由教育局按照⑴有房有户;⑵有房无户;⑶有户无房;⑷无房无户等先后顺序予以安排或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若父母房产住所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对口升学初中学校的学生,由学生家长到其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由县招生入学工作专班核实确认,再予以统筹安排。严禁公办初中学校擅自接收非本校对口升学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接收学校负完全责任。
(六)安平、关王、灵官、龙海等镇参照中心城区招生入学政策,结合当地实际,坚持小学、初中统筹原则,切实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公平、公正、公开组织好本区域内招生入学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七)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采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落实“一人一案”,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少年的送教工作坚持“属地负责”的原则,学籍由县特教学校建立。
八、特殊情况处理
1.在中心城区购买商品住宅或自建住宅并已入住,但因特殊原因、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办理不动产权属证明的,由其父母携户口簿、身份证、购房合同和发票、水电使用凭证等资料,到所在辖区招生学校现场审核。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安排入学。
2.在中心城区依法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按常住房产划片入学。登记为非住宅类性质的房产(商铺、车库、杂房等)不得作为入学依据。
3.烈士、现役军人、人民警察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等特殊群体子女,按相关规定享受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4.外地调入我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无房无户,凭组织或人社部门调配手续和房屋租赁合同到所在区域招生入学学校报名、审核,就近安排入学。
5.在编在岗教师的子女,可申请在父母任教学校就读。
6.多孩子女家庭,可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多孩同校就读,教育行政部门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同校就读。
九、招生入学工作要求
(一)严格招生入学政策。加大入学政策宣传力度,严格执行按类别、按顺序、控计划、控班额等政策要求,组织招生入学工作;中心城区(含众成学校、玉潭学校)所有新进学生(含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必须依规到相应划片区域(具体划片区域详见附件4)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违规接收学生,影响学生学籍、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考试和升学等权益产生的后果,由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完全承担。
(二)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各学校按县教育局按统一要求组织入学报名和资料审核等工作,不得擅自改变时间,改变招生区域,严格执行入学对象资质审核制度,确保入学工作规范有序。
(三)做好招生入学准备。各学校提早谋划入学工作,统筹好教师、教室、教学设备、生活设施等资源,明确招生入学专班、制定好信访维稳应急预案,确保招生入学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明确招生入学责任。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招生入学政策制定、监管等工作;各联系学校局领导和包干学校的股室负责相关学校招生入学的信访维稳和投诉处理等工作;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和教育局作风办负责对招生入学全程监督;招生入学各工作组须深入调研、主动履职,切实解决招生入学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共同维护招生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各学校承担招生入学主体责任,重点负责招生入学实地走访、资料审核、插班生现场报名、信访维稳等工作。
(五)严明招生入学纪律。县教育局和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强化对学校的监督和检查,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重点查处核查学生身份中的舞弊、随意放宽入学标准、擅自接收择校生、不作为、不履职、超计划、不按程序招生等行为。
十、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属中共安仁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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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秋季中心城区学校招生计划
附件2:2023年秋季中心城区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责任人员联系表
附件3:2023年秋季中心城区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咨询值日人员安排表
附件4:安仁县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区域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