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网报截止!2023年河南濮阳市台前县中小学招生报名时间和划片范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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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河南濮阳市台前县中小学招生报名时间和划片范围公布,8月18日网报截止,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中小学招生报名工作的具体事宜,欢迎家长及时关注,如有招生入学的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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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台前县2023年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137号)《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濮教基一〔2023〕76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生原则


  (一)坚持县级统筹、分级负责。县教育局统筹协调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并负责县直属学校招生划片和入学监管工作;各乡镇中心学校负责本乡镇内学校招生划片和入学监管工作;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就近或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县城区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成绩或采取任何考试的方式招生。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学生按划片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民办学校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并严格按照义务教育阶段规范民办学校有关文件及上级会议精神要求执行。享受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招生学校负责审验学生基本信息及合法有效证件,并进行初审实地核查,确认符合本辖区内入学条件的新生名单后,将审验结果上报县教育局,县政府将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到招生学校进行复查。

  (四)县教育局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及学校承受力和学位的具体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对学生在辖区内进行校际间合理调配,保证学生正常入学。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进行招生,不得私自跨片区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大班额、大校额招生。

  (五)学生家长必须严格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依法按时送子女到指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不按规定影响孩子入学的家长,有关部门将视其轻重对其进行处罚,严禁择校。对不服从调配的学生一律回原籍就读。

  (六)学籍注册,根据学校报名计划,县教育局在全国学籍网上为正式录取的新生注册学籍,未经教育局审批、自行招收或超计划招收的新生等不予注册学籍及接续,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以上(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台前县户籍且未读小学的适龄儿童;符合县级及以上相关政策,需在我县入学的非本县户籍适龄儿童;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招生对象:具有台前县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符合县级及以上相关政策,需在我县入学的非本县户籍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3.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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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生范围


  1.县实验小学:县直(老城区)、城关镇非农业户籍、学校附近小区、村庄(台前村、苏庄村)和长期居住在县城内的进城务工子女适龄儿童。李皮匠、丁李村为实验小学和城镇小学重合片区,适龄儿童按就近原则选择学校入学。

  2.城关镇曹杨韩小学:城关镇户籍、附近村庄、社(小)区的适龄儿童。

  3.城关镇凤鸣小学:城关镇户籍、附近村庄、社(小)区的适龄儿童。

  4.城关镇城镇小学:城关镇户籍、附近村庄、社(小)区的适龄儿童。

  5.县新区第一实验小学:光明路以南、凤台大道以北、京九铁路以东、铭功路以西政府规划的住宅小区和社区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家庭的适龄儿童以及曹岭村、高庄村、司庄村、桥北张村、张塘坊村等5个村庄户籍家庭的适龄儿童。

  6.县新区第二实验小学:新城区金堤河以南、凤翔大道以北、铭功路以西、京九铁路以东政府规划的的住宅小区和社区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家庭的适龄儿童;新城区金堤河以南、凤鸣路以北、金水路以东、铭功路以西政府规划的住宅小区和社区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家庭的适龄儿童以及京九铁路以东、铭功路以西原城关镇户籍家庭的适龄儿童。

  新城区凤翔大道以北、凤鸣路以南、金水路以东、铭功路以西政府规划的住宅小区和社区为与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重合片区。

  7.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凤翔大道以南、光明路以北、京九铁路以东、铭功路以西政府规划的的住宅小区和社区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家庭的适龄儿童以及西官路村、南孟村两个村庄户籍家庭的适龄儿童。

  新城区凤翔大道以北、凤鸣路以南、金水路以东、铭功路以西政府规划的住宅小区和社区为与新区第二实验小学重合片区。

  8.县滨湖学校(小学部):铭功路以东、新东环以西(不包括新东环以西的东影塘村居民)、S101以南、政和大道以北村庄、社区以及东、西徐岭、东官路等3个村庄户籍家庭的适龄儿童。

  东官路村为与孙口镇东官路小学的重合片区。

  9.县滨湖学校(初中部):铭功路以东、新东环以西(不包括新东环以西的东影塘村居民)、S101以南、政和大道以北村庄、社区以及东、西徐岭、东官路、东仝、梁庙等5个村庄户籍家庭的小学毕业生。

  东官路村为与孙口镇中学的重合片区。

  10.县第一初级中学:县直(老城区)住宅小区和社区有房产并实际居住家庭、城关镇户籍(金堤河以北)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11.县实验中学:新城区光明路以南、凤台大道以北、京九铁路以东、铭功路以西政府规划的住宅小区和社区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金堤河以南、凤鸣路以北、京九铁路以东、铭功路以西政府规划的住宅小区和社区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家庭以及原城关镇户籍(金堤河以南)的小学毕业生。

  新城区凤翔大道以北、凤鸣路以南、金水路以东、铭功路以西政府规划的住宅小区和社区为与思源实验学校(中学部)重合片区。

  12.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凤翔大道以南、光明路以北、京九铁路以东、铭功路以西政府规划的的住宅小区和社区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家庭以及西官路村、南孟村两个村庄户籍家庭的小学毕业生。

  新城区凤翔大道以北、凤鸣路以南、金水路以东、铭功路以西政府规划的住宅小区和社区为与县实验中学重合片区。

  13.县产业新城实验学校:京九铁路以西(不含曹岭村)、凤台大道以北、黄河大道(西环路)以东、濮台路以南范围内黄河滩区迁建居民家庭,白拉仝安置区、李明天安置区、屈岭安置区村庄户籍家庭、政府规划住宅小区有房产并实际居住家庭的适龄儿童。正大家居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注:后附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5.招生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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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名要求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台前县义务教育招生通过“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发布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利用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的“学生服务窗口”,选择“小学招生信息服务”采集入口进行报名(暂不支持手机登录)。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监护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查实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生在本辖区的入学资格。

  各校必须在报名时间内设立现场咨询点,满足家长的报名需求。农村因留守儿童较多,学校可提前利用模板采集学生信息,采取集中添加或导入报名的办法进行。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报名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房产证、户口本等;详看以下表述内容)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一)户籍地子女准备证件

  1.户口本;

  2.村委会证明。

  (二)购房户(含自建房)

  1.在县城区已购房入住的居民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家庭户口簿、产权登记证(包括房产证、不动产证等,由监护人提供原件,复印件留存招生学校,由学校统一校验真伪。下同)。如果已购房尚未取得不动产证者,要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并同时提供家庭用水、用电、用气缴款票据等实际居住证明。

  2.在县城区购营业房自主经营并居住的县城区居民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家庭户口薄、营业房产权登记证、营业执照和当年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在县城区无住房信息证明。

  (三)无房户

  1.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无固定房产,户口随父母、祖父母同户口簿且共同居住者,报名时要提供家庭户口簿、祖父母的产权登记证、房管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县城区无住房证明。

  2.进城务工子女和进城经商人员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房管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县城区无住房证明。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县城区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需提供当年在县城区用工单位发放的至少近6个月的工资表和社保交费票据,经商人员需提供当年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

  符合以上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并携带报名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交验。

  备注:

  1.“居住证明”包括有房产证明的和实际在县城区居住却无房产证的两种情况,有房产证明的须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无房产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及能证明实际居住的证件(如水、电、气费缴费记录等)。

  2.“就业证明”指个体营业执照和当年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务合同和用工单位发放的至少近6个月的工资表和社保交费票据。

  3.“户口本”指适龄儿童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统一户口本。

  2023年民办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免试、依法自主招生的政策。民办学校应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范围内招生,严禁民办学校计划外招生。

7.报名时间


  (县滨湖学校领导班子、教师团队正在组织筹建中,新生年级推迟招生,时间另行通知)

  1.8月16日——8月18日发布县城区招生公告及网上报名;

  2.8月19日——8月20日各招生学校收集学生的相关证件及初审;

  3.8月21日——8月25日按文件规定政府组织公安、自然资源、住建(房产所)、工商等有关部门进行终审确定及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4.9月1日开学。

8.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各学校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

  (二)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县教育局规定的入学时间和工作程序。严禁以考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等形式变相“掐尖”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培训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跨学区、跨县(区)违规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提前组织招生或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或以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招生。各学校要设立举报电话、邮箱、新闻媒体平台,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发现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以在家学习的方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规违纪事件,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三)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利用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规定,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招生期间,要主动公布招生相关信息,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做到热情、耐心、细致、周到,不推诿、不扯皮,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及时化解。对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针对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和往年的易发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好相关预案,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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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学校咨询电话

  2.2023年台前县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入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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