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2017年湖北恩施州建始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人,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9月10日,®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有效维护全县治安稳定,解决我县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问题,提高治安防范和应急处突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建始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建始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建始县公安局反恐特警大队辅警,共20人。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等额政审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资格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服从组织管理;
2、男性,身高1.72米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建始县户籍;
3、具有专科以上(含)学历,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复员退伍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以上(含)并优先录用;
4、具有驾驶(机动车B2执照)、游泳、搏击、文秘写作、篮球运动等特殊能力者优先录用;
5、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政治立场不坚定的;
2、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4、本人或直系血亲正在参与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分子的;
8、受过党纪政纪处理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调查的;
9、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登记:2017年7月24日至9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登记
3、报名地点:建始县公安局反恐特警大队(建始县公安局副楼三楼)
4、联系电话:0718-3232009
5、资格审查:报名登记结束后,所有登记人员到县公安局副楼四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具体时间待定
(二)考试(具体时间待定)
1、笔试
笔试地点:县公安局附楼四楼会议室
笔试内容:闭卷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与公安业务相关的基础知识,文书写作等。
2、面试
面试地点:建始县公安局附楼四楼会议室。
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体能测试
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达标的不得聘用。测试内容包括100米跑、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地跳远、俯卧撑。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递补,具体体检条件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条件及要求。
(五)政审
体检合格后按招录计划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建始县公安局完成,政审不合格的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政审条件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条件及要求。
(六)公示
综合整个考核情况,统一将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与建始县公安局签订合同,不合格者不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辅警每月基本工资1700元,另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一金(住房公积金)。每月根据加班情况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加班补助;工作满一年且完成全年工作,考核合格者按每月400元标准发放绩效考核奖。
本方案由建始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建始县公安局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