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宁波市扫黄|2021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副标题:2021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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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21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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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应急管理局;

  2.岗位名称:协勤。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综合文字能力。

  三、工资待遇

  1.年收入为3.5万元;

  2.五险一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应急管理局(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429号应急管理大楼309室);联系人:孔老师;联系电话:0574-65777909。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附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2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考试成绩1年内(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有效。如因人员空缺或工作需要调离,需替补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89386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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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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