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基于高考基础上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教育部批准,今年广东省在南方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西交利物浦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浙江大学9所高校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工作。其中,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和浙江大学是今年新增的试点高校。
除上海纽约大学按教育部批准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方案外,其他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按照6:3:1的比例参考学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即学生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最终构成考生的综合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中,高校综合素质测试实行笔试、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工作,旨在引导学生个性化发展,突破“一考定终身”和“唯分数”等传统考试招生模式的约束,促进高校更科学地选拔适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不同专业要求的专门人才。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提醒说,试点高校最迟应于6月下旬以前完成报名组织工作(具体时间由高校确定),由考生向高校提出申请。另外,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方可在我省进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教育部部属院校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计划从我省的统招来源计划中安排,且不能超过学校在我省来源计划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