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_2021年浙江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副标题:2021年浙江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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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监理师#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浙江人事考试网获悉,2021年浙江设备监理师报考工作现已开始,报名时间:7月8日-17日,考试时间:9月4日、5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精神,以及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4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此项考试的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9月4日至5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9月4日上午8:30--11:30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5:00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9月5日上午8:30--11:30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下午2:00--6:00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考点设在杭州市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三)其他有关事项。


  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实习和脱产学习时间除外)。


  以上“考全科”“免二科”的级别不可选错,否则,将会影响成绩合成或造成考试成绩无效。


  在报名网上提供专业目录。报考条件咨询电话:0571-88069805。


  三、获得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报考“考全科”级别(4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免二科”级别(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


  四、告知制报考有关规定


  (一)除个别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相关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或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


  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包括虚假)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采用告知制”,包括“不选择告知制”“撤回”和“不适用告知制。


  (二)对于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的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进行网上公示,无需再进行线上和现场报考资格核查(个别有情况反映的除外)。


  (三)对于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的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考后报考资格核查(以下称“考后核查”)。考后核查通过后,合格成绩需再进行网上公示。


  (四)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或“撤回”,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制。提醒报考人员务必慎重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和“撤回”,同时在网上报名选择时不要随意,以免误操作。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如报名期间、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注册或职称评审等环节),若发现有不实的,将根据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以及已取得的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五、网上报考流程


  (一)报考人员于7月8日至17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链接,或直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二)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供系统在线核验(24小时内核验完成)。


  (三)在线核验后,再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


  (四)在点击“保存”后,系统显示“采用告知制方式”和“不采用告知方式”供报考人员选择(对于“不适用告知制”的系统不提供选择)。报考人员根据不同的选择,再分别完成以下报考流程:


  1.对于“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需继续完成如下报考流程:


  (1)点击“报考信息确认”(若系统提示需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先按要求上传)。


  (2)阅读系统上的《制告知书》后,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如需“报名表”留存的可以打印,但无需审核和提交。


  (3)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


  注:报名人员如需“撤回”的,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


  2.对于“不采用告知方式”报名的,需继续完成如下报考流程:


  (1)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点击“报考信息确认”。


  (3)必须打印“报名表”。


  (4)经系统管理人员查看上传资料并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


  (5)最后,还须另行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注:打印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考生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须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用于现场考后核查,请“不采用告知方式”报考的考生妥善保存。


  六、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一)对于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若无法在线核验的,需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报考流程。


  (二)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


  (三)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需提交在线核验,以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需经系统管理人员进行相应设置后方可完成报名流程,因此提醒相关人员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四)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交费前,可取消信息“确认”,进行自行修改。在点击“确认”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五)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印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六)报名人员应认真细致,反复核对报考信息。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异地报考,以及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七)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省部属单位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0571-88395085。


  七、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已在网上报名和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8月30日至9月3日


  登录报名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特别注意:若姓名和身份证号同时有误,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不要作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取得证书后,信息不再修改。


  八、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每人每科80元,其余3个科目为每人每科70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


  九、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6年版》为准。见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www.capec.org.cn/book)。


  十、考试题型及相关规定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准考证号,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收回。其他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


  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手表(无


  声、无收发和拍摄功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电子设备,以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题本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用规定的笔具在相应的区域内涂写个人信息和作答,同时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如有质量等问题应当即举手报告。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因考生本人污损和答错位置的答题卡不得更换。


  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考后将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若查明为抄袭他人或用其他手段作弊雷同的还将按违纪处理。请各位考生务必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对考场实施全程监控。


  十一、成绩公布与考后核查


  (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核查。报考流程中的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


  考前报考资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对于“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的,在成绩公布后合格成绩直接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对于“不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的,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材料,由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通过现场核查的合格成绩再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省人事考试院负责核查。在未查清事实前,以及考后审核逾期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


  (三)证书(成绩合格证明)制发。在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先予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届时,相关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本省内视同资格证书)。在人社部下发纸质资格证书后,相关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十二、有关要求


  人事考试机构和设备监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


  (一)要及时做好对考后“不采用告知制”成绩通过人员的报考资格核查工作,并确保核查信息的完整和及时传送。对需现场核查的人员,信息联络要到位,谨防遗漏。


  (二)要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试服务保障工作,方便考生参考。同时,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下大力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三)届时,如受疫情影响,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措施,积极应对,确保考试防疫安全。具体实施方法,参见《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


  附件:202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21年浙江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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