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 导语】活动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活动所指定的书面计划,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扶贫活动方案,欢迎阅读!
1.扶贫活动方案
一、开展“扶贫日”活动的总体要求
20xx年10月17日是第一个“扶贫日”。为扩大社会影响,使“扶贫日”活动开好头、起好步,必须精心组织开展好我区“扶贫日”活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动员全社会力量向贫困宣战。“扶贫日”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核心内容是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
二、开展“扶贫日”活动的原则
“扶贫日”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依法合规、节俭务实;二是先行启动、逐步完善;三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四是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召开裕安区“扶贫日”宣传动员会。
国务院将召开全国社会扶贫工作暨“扶贫日”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议。省在国务院电视电话会结束后召开全省“扶贫日”宣传动员会。区将设立主会场,区政府领导,各乡镇街、开发区,区直各单位,第六批选派干部,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队队长,扶贫专干,民政办主任、贫困村两委干部将参加会议。
此项工作由区扶贫办承办。
(二)开展专题宣传。
以“10月17,邀您一起”为行动口号,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1、在《今日裕安》组织专版进行宣传。
内容:一是宣传扶贫开发方针政策以及我区的扶贫开发典型经验、做法;二是宣传扶贫战线上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
此项工作由区扶贫办会同今日裕安编辑部共同承办。
2、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公益宣传。
“扶贫日”前后,分别在区政府的网站、区扶贫开发政务信息网等主要门户网站发布扶贫公益广告。
此项工作由区委宣传部与区扶贫办共同负责。
3、组织全区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
组织全区各乡镇街集中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在“扶贫日”当天,通过悬挂扶贫宣传横幅、举办扶贫图片展、开展政策咨询、知识竞赛、解决实际问题等各具特色的活动,引导全社会关注扶贫开发、关心贫困地区、关爱贫困人口,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扶贫开发。
此项工作由区委宣传部与区扶贫办负责。
(三)参加扶贫公募活动。
根据要求,区将参加省级组织的扶贫公募活动。
1、活动主题:扶贫济困、践行友善。
2、活动内容。
(1)扶贫项目认领。由区扶贫办牵头,各乡镇负责筛选申报需认领的扶贫项目。动员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等自愿参与项目认领。全区各包村单位要结合所包贫困村,积极带头认领。
(2)社会各界认捐。
机关单位、个人捐款。请区直工委倡议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捐款,区人武部倡议驻区部队官兵捐款,区台办倡议台胞、华人华侨捐款。
企业捐款。请区工商联倡议民营企业捐款,区商务局倡议外商投资企业捐款,区农委倡议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捐款,区扶贫办负责动员全区扶贫龙头企业捐款。
社会公众捐款。请区委宣传部协调有关媒体等网络公众平台,播出扶贫公益广告、贫困地区系列报道、扶贫项目介绍,倡议社会公众捐款。
捐款者可以指定捐资的使用范围和用途,指定捐赠贫困村的可直接汇入该村的三资账户,未指定的可将捐款汇到省慈善协会专门账户(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城隍庙支行;账号:2321012100077109),由省慈善协会集中汇入裕安区扶贫资金专户,所捐资金全部用于我区的扶贫开发。
(3)积极参加“扶贫日”公募现场捐赠仪式。
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省10月17日下午在稻香楼礼堂举办的公募现场捐赠仪式。
四、组织领导与前期准备
(一)组织领导。我区20xx年全国“扶贫日”活动在区扶贫开发领导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由区扶贫办与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二)部门协作。区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扶贫日”各项活动的开展。区直工委负责动员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与活动,区人武部负责动员驻区部队参与活动,区台办负责动员台胞、华人华侨参与活动,区工商联负责动员民营企业参与活动,区商务局负责动员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活动,区农委负责动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活动。
(三)会议部署。方案下发后,以区扶贫开发领导组名义召开相关会议,专题研究布置“扶贫日”活动,组织方案实施。
(四)前期宣传。区委宣传部和区扶贫开发领导组联合下发通知,组织各级各单位和有关新闻媒体共同做好“扶贫日”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广泛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
2.扶贫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教育公平为目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和学生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有效开展“扶贫济困日”和“奉献爱心扶贫助学”系列活动,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专题教育活动
1、开展“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主题教育活动。向全校师生发出“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倡议书,提高广大师生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利用星期一上午升旗仪式、校园广播站、校内宣传栏等载体做好扶贫济困活动的动员工作,营造浓郁的舆论宣传氛围。
2、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围绕“扶贫济困”这一主题,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代表到贫困地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探访贫困家庭,体验困难群众疾苦。探望关心贫困学生,广泛开展扶困助学的结对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会感恩和奉献,培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在实践活动后引导学生谈体会、写日记。
(二)开展扶贫济困“六个一次”活动
1、开展一次“奉献爱心扶贫助学”捐赠活动。尽努力,广泛动员、积极引导教职工捐赠扶贫济困款物。在进行广泛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举办一次“奉献你我爱心”捐献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带头作用。通过积极倡议广大学生“少举办一次生日会”、“少买一件玩具”、“少吃一个雪糕”等方法节省零用钱,动员学生拿出自己的压岁钱或帮父母劳动时获得的奖励等,用实际行动捐出自己的一份爱心。
2、开展一次“千名教师大帮扶”活动。组织全区广大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采取“一帮多”、“一帮一”或“多帮一”等方式,对校内或校外困难学生和困难教师家庭开展帮扶活动,及时送去党和人民的关怀和温暖,增强他们战胜困难的信心。
3、开展一次帮助帮扶办好事的活动。帮助我校困难职工和单亲职工。
4、开展一次智力扶贫活动。开展“送教下乡”、“送科普书下乡”等活动。
5、开展一次解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问题的活动。
6、开展一次慈善助学活动。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学校成立领导小组,要把开展扶贫济困活动作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根据活动主题,及时抓好活动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具体明确活动的目标、内容、责任分工和实施措施,着力推进活动扎实展开。
(二)结合实际,确保实效。结合本校实际,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着力帮助困难学生和困难职工解难题、度难关。
3.扶贫活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民为本、心系群众、奉献社会”的工作理念,以深入开展结对帮困献爱心活动为载体,以全区困难党员群众为重点对象,通过资金物资帮扶、生产技能扶助、服务项目提供等多种方式,切实帮助困难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巩固提高“进社区、入企业”活动成果,积极探索建立扶贫帮困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全区扶贫帮困献爱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结对内容和方式
(一)结对对象
结对帮困的对象主要是生活困难的老党员、老村(社区)干部、老复退军人、现役军人家庭;生产生活、就业有困难和因病致贫的家庭;重度残疾人困难家庭等。
(二)结对方式
建立委领导、各部门(单位)与困难党员群众结对帮困机制,由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各部门(单位)分别确定1户帮扶对象,明确帮扶责任、帮扶项目和帮扶内容,通过资金物资帮扶、生产技能扶助、服务项目提供等形式,开展结对帮困献爱心活动。结对帮困时间一定两年,本轮结对时间为20XX年-20XX年(结对安排详见附表)。各街道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建立结对帮困机制,组织开展结对帮困献爱心活动。
(三)结对内容
1.资金物资帮扶。以保障困难党员群众家庭基本生活为出发点,从资金、物资等方面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帮扶资金标准参照民政结对帮困的标准,原则上确定为被帮困家庭人均不少于60元/月,由结对委领导和各部门(单位)按实际走访慰问情况发放。走访过程中要注重与困难党员群众建立信任关系,走进困难党员群众的生活和内心,为他们提供物质帮扶和心理帮助。
2.生产技能帮扶。各帮扶主体根据困难党员群众及家庭成员的实际情况,与帮扶对象共同研究制定帮扶计划,积极向被帮扶对象宣传有关创业就业帮扶政策,对有创业就业需求的困难党员群众及家庭成员通过与有关部门联系推荐提供就业信息、推荐创业项目、争取优惠政策、解决扶助资金等方式,引导困难党员群众及家庭成员就近就地创业就业创收。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按困难党员群众及家庭成员的能力水平,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就业岗位和技能培训,有效提升困难党员群众的就业能力和水平。
3.服务项目提供。结合“进社区、入企业”走访服务活动,积极做好困难党员群众服务项目提供工作,特别是因病致贫困难家庭的政策帮扶,主动上门送政策,积极向上争取大病医疗补助等政策支持。在走访慰问过程中,及时了解掌握困难党员群众的生产生活现状,认真梳理和研究困难党员群众的现实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项目,切实帮助帮扶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帮扶困难党员群众是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措施,是党员干部扶贫帮困的有效载体,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帮扶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好帮扶活动。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帮扶主体要各司其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确保帮困对象“广覆盖、保基本、促提升”。牵头委领导要定期开展上门走访服务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困难党员群众的情况,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联系部门要主动做好委领导与结对对象的联系服务工作。各部门(单位)也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结对对象的扶贫帮困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各类宣传阵地,及时宣传结对帮扶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经验,努力在全区形成互帮互助、奉献爱心、共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
4.扶贫活动方案
20xx年至20xx年,全县乡镇党委帮扶3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稳定脱贫。具体任务分配为每个乡镇2户,各乡镇可以根据当地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增加贫困残疾人扶持户数。
帮扶家庭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并给予分类施保;帮扶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帮扶家庭全部成员实现基本住房保障。
帮扶家庭成员掌握1-2门致富实用技术,从事相对稳定的生产发展项目,实现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地贫困线标准。
二、实施范围
全县农村地区贫困线以下的残疾人家庭。
三、实施原则
扶贫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基本生活条件,扶持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实现稳定脱贫。具体做到四个结合:与惠民服务先锋行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党群连心工程相结合,与“学一技联一户解一难”活动相结合,与精细化结对帮扶举措相结合。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计划。县残联会同县委组织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和任务分配计划,有条件的乡镇可适当增加扶持人数。各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
(二)调查摸底。县残联组织乡镇残联、村(社区)党组织及残疾人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将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贫困残疾人户,按照要求和标准逐人进行登记筛选,确定帮扶对象,以乡镇为单位将拟帮扶对象进行公示。
(三)审批建档。每个帮扶对象填写《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帮扶对象登记表》,向村(社区)党组织申请,经同意后报送乡镇党委签署意见,由乡镇残联报送县残联,由县残联报县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县残联、各乡镇要建立帮扶对象档案、工作档案和相关名册,认真做好管理工作。
(四)结对帮扶。各乡镇党委要委派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与确定帮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结成帮扶对子,签订帮扶协议。
(五)落实帮扶措施:
1、落实生活保障优惠政策。根据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结合村内社会保障、生活福利等权益分配政策,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将各项保障政策和救助措施落实到帮扶对象上。
2、落实生产扶持措施。根据帮扶对象家庭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地经济发展规划和优势产业,委派1-2名致富带头人、技术能手、科技特派员或行业协会中的党员经济能人,帮助贫困残疾人选择至少1个既符合残疾人自身条件和家庭条件,又有一定市场发展前景且有稳定收入的项目,通过提供技术、信息和资金方面的扶持,使帮扶家庭通过自身努力达到增收脱贫的目的。
3、优先选择推荐符合条件的帮扶家庭残疾人或家庭成员进入企业就业。
4、为帮扶家庭申请小额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5、培养贫困残疾人党员率先实现脱贫致富,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各乡镇残联帮助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安排资金给予帮扶对象从事的项目进行资助。
7、严格按照“户有牌、乡有册、县有帐”“三有”管理要求和“送资金、送项目、送科技、送温暖”“四送”扶持方式,切实做到结对帮扶精细化,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六)总结验收。各乡镇要认真总结工程中摸索积累的好经验、好办法,并将其中成熟的做法和经验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于每年10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帮扶贫困残疾人数量、家庭增收情况、投入资金数量以及工程执行情况的总结分别上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残联。县委组织部和县残联将根据各乡镇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委组织部和县残联负责牵头抓总,负有监督指导、检查落实的责任。乡镇党委为直接责任单位。
(二)建立制度,跟踪管理。建立定期回访制度。乡镇党委要定期回访帮扶户,了解帮扶对象结对党员的帮扶情况,结合实际提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意见和建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委组织部和残联等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工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措施,健全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党委要积极宣传在工程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加强舆论宣传,在社会中形成关爱帮扶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州残联网站上设有项目专栏,对乡镇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报道,请各乡镇踊跃投稿。
(四)搞好摸底,及时上报。各乡镇党委要在近期内尽快摸好底,确定两名以上帮扶对象和帮扶人,并将《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帮扶对象登记表》于3月31日前上交县残联。
5.扶贫活动方案
一、项目名称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
二、目标任务
20xx年—20xx年,通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安置48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就业(每年120名),帮扶8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创办村级店(每年20户)。
三、实施范围和扶助方式
(一)实施范围
全省农村地区。
(二)扶助方式
1、安置就业。
安置处于就业年龄且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其家庭成员优先在县级商贸流通龙头企业、配送中心、乡级店就业,享受与健全职工同等劳资待遇。
2、创办村级店。
扶助农村残疾人低保户或其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扶贫标准的贫困残疾人(户)创办村级店(扶助对象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四、项目实施
(一)省残联于每年年初根据各设区市实际情况制定分配计划,商省商务厅同意后下达各地。各设区市残联与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任务计划共同确定本地分配计划并下达项目实施县(市、区)。
(二)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按照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配送中心、乡级店的要求,选择符合条件和有就业愿望的农村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向用人单位推荐,并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岗前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
(三)项目实施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年度任务,协调用人单位,在当地残联推荐的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中,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
(四)用人单位逐步建立残疾人岗位预留制度,明确个别岗位专门用于安置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就业。鼓励新开办的乡级店优先安排残疾人。
(五)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要协助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开办村级店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户)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开店申请,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审批程序批准后,残联应与商务主管部门共同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做好村级店的筹办工作,并履行工商登记注册等相关手续。正式营业后要在店铺显著位置悬挂统一的项目标识(附件1)。
(六)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要将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计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并落实有关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可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给予奖励,也可以用于扶持残疾人(户)村级店的开办。
五、工作要求
(一)项目实施所在设区市残联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好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推荐工作,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岗前培训,要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协调配合商务主管等部门解决创办村级店的残疾人(户)妥善解决店铺用地、装修、营业证照、税费减免、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并对用人单位安置贫困残疾人和创办村级店的贫困残疾人(户)进行实名制登记、造册。
(二)项目实施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残联的协调配合,要积极协调用人单位安置贫困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就业。下达村级店设立方案中要明确扶助贫困残疾人(户)指标,在审批村级店设立时,对贫困残疾人(户)要优先审批。
(三)项目实施设区市残联和商务主管部门要共同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理。并于每年的11月20日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填写《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扶贫助残项目汇总表》(附件2),上报省残联、省商务厅。省残联与省商务厅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四)加强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宣传,充分发挥主要媒体作用,在全省广泛宣传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扶贫助残项目”的目的和意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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