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小学排名_2020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小学入学工作细则

副标题:2020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小学入学工作细则

时间:2021-12-11 05:40:36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过是未来进入优质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生的真实目的是紧紧瞄准高考的。因此幼升小既要看小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入的初中、高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小择校、升学变得更迷乱而复杂了。在这种形势下,家长要及时关注各种升学资讯,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各位分享了2020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小学入学工作细则,欢迎大家的关注。

  为切实做好2020年小学入学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呼教办字〔2020)4号)、《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意见》(呼教发(2019)5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

  (二)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坚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

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4年9月1日以前出生,不含9月1日)、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市四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在赛罕区合法稳定居住、市四区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办法和条件


  (一)信息采集

  小学入学采取网上信息采集、以网上信息采集数据为依据安排入学。适龄儿童的网上信息采集和注册是我区小学生入学的首要条件,学生要按照操作要求真实、准确完成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凡未参加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视为在本地区没有入学需求。

  根据“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采集的适龄儿童信息情况,结合我区实际,合理划定入学片区,优先安排本区户籍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然后再根据学校招生规模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二)具有市四区正居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条件

  1.在赛罕区行政区划范围内,适龄儿童户籍与法定监护人一方或双方的户籍要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住宅且实际居住)地址要一致(以下简称“两个一致”,文件中所表述的房产是指完全房产,不包含分割房产)。

  2.出生报入并随父母一方一同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且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且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其他住房(以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房产登记信息为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地址与房产证(住宅且实际居住)地址一致,视为符合“两个一致”的原则要求。

  3.居住公房未参加房改和自建住房未能办理房产证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以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房产登记信息为准)的适龄儿童,且该房产在户籍所在地的,经学校核实、公示无异议,视为符合“两个一致”的原则要求。

  4.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入学。确认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以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住宅且实际居住)为准。

  5.已入住新购房屋但暂未办理房产证明、小产权房且未迁移户口的家庭,凭购房合同、正式发票或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等有效证明材料,按适龄儿童在已入住的新购房屋(住宅)地址入学。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应提供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抵押证明材料。

  6.集体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本市有固定房产的,按照房产所在地入学;法定监护人本市无固定房产的按户籍地入学。

  7.未随法定监护人落户的适龄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入学。

  8.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在直接抚养该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入学。

  9.在本市无固定房产的孤儿按实际居住地入学。

  (三)赛罕区合法稳定居住、市四区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身份证明。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本人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务工证明。(以下三项中任意一项截止至2020年9月1旦前满一年即可。)

  (1)法定监护人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单位缴纳“五险”的缴纳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

  (2)法定监护人名下工商营业执照的正副本。

  (3)相关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下几类学生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招收符合“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后剩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原则采用电脑派位或统筹安排的方式依次录取,直至学校完成招生计划。

  3.居住证明。

  (1)已入住新购住房(不含商铺、公寓)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或正规购房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2019、2020年两年任意一次水、或电、或暖、或燃气等生活票据。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租住房屋(住宅)的,需提供规范的租房合同、房屋所有权人(房主)的房产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监护人一方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合同、居住证截止至2020年9月1日煎满一年。

  (四)各学校原则上依次按以下顺序录取新生

  1.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即适龄儿童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住宅)地址一致,在片区小学入学。

  以下几类学生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招收符合“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后剩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原则采用电脑派位或统筹安排的方式依次录取,直至学校完成招生计划。

  2.“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入学,确认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以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住宅且实际居住)为准。

  3.“有户无房”的适龄儿童,即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固定房产(房产部门开具无房证明)的按照户籍所在地入学。

  4.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租房的赛罕区农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5.法定监护人在赛罕区购买住宅的非本市市四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6.法定监护人在赛罕区租房的非本市市四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7.其他情况。

  (五)蒙古语授课小学招生

  呼和浩特市民族实验学校招收赛罕区行政区划内有蒙古语学习意愿的适龄儿童,招生办法和条件同其他公办小学一致。

  (六)民办小学招生

  1.赛罕区行政区划内的适龄儿童可以选报本区有办学资质的民办小学。民办小学只能招收赛罕区行政区划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依法依规安排民办小学举办者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子女在本校入学。民办小学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学生要按照操作要求真实、准确完成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并根据招生计划,在网上填报志愿。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当年招生计划的100%;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网上报名后直接录取。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到片区内公办小学审核材料,按程序入学。

  2.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时间:7月14日

  (七)特别说明

  1.在安排好正居户籍学生的基础上,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招生规模妥善解决好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若学校学位不足,则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的方式入学。

  2.同一套住房六年内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一到六年级就读(一个家庭多个孩子除外),中途房屋如有出售或转租,原学生应随监护人到新居住地就近入学。若学生未办理转出手续,该套房屋不予办理新生就读。

  3.2020年购房落户的适龄儿童,落户时间截止到202年6月30日.

  4.自2021年起,购房落户的适龄儿童,落户时间截止到入学当年9月1日需满一年。

入学程序


  (一)网上注册

  2020年6月1日一30日为网上注册阶段。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此期间通过“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学生相关信息,进行报名注册,注册成功后需打印“信息采集表”。

  (二)审核材料

  监护人需持“信息采集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片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将会同房产局、公安局、人社局、社区(村、居委会)等相关单位对监护人出具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民办小学审核材料时间:7月5日-10日

  公办小学审核材料时间:7月15日一21日。

  (三)学校录取

  1.民办小学

  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网上报名后直接录取。

  2.公办小学

  公办小学录取时间:7月22日一8月15日

  (四)公布结果

  8月15日后公布新生入学结果,登陆报名系统即可查看。

  (五)阳光分班

  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新生信息录入分班软件,保证新生全部参加“阳光分班”。分班要做到班级规模、学生性别、教师配备等各方面均衡组合。

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执行教育优待政策,使符合优待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以及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工作要求


  (一)实行计划管理。区教育局要按照学校办学规模制定小学招生计划,并根据网上信息采集数据和招生计划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二)小学新生学籍将依据“小学入学服务系统”、“阳光分班”结果统一注册。

  (三)杜绝违规操作。各学校严格按照招生工作要求,统一招生时间和程序,按时完成招生,坚决禁止私自招生。如学校违规录取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将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四)学校必须对各项入学材料严格审核,如有疑问必须实地调查,若入学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可不予办理。

  (五)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咨询电话:0471-6651037,0471-6651030。

  本文有效期至2020年小学入学招生工作结束止。

小学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1.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时间:6月1日一30日

  2.民办小学材料审核时间:7月5日—10日

  3.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时间:7月14日

  4.公办小学材料审核时间:7月15日一21日

  5.公办小学录取时间:7月22日一8月15日

  6.网上公布招生结果时间:8月15日后

  7.阳光分班时间:开学前两周内

2020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小学入学工作细则.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SpP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