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报名(登记)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满3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且符合本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
具体条件如下:
1、本区户籍的幼儿。
2、非本市户籍幼儿需持有经本区办理且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幼儿父母一方需持有经本区办理且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3、港澳台、外籍幼儿及父母需持有通行证或居住证、护照及入境签证等证件,同时具有经本区办理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等相关居住证明。
二、信息登记、报名验证能否在线办理?
2023年静安区适龄幼儿入园实施全程网办,凡符合本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在办理信息登记、报名验证服务时,均可通过“上海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完成线上操作。家长可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进行在线办理。
三、小班幼儿入园工作分为哪些步骤?
答:小班幼儿入园工作主要分为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
4月20日—4月27日为信息登记阶段。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登记编号。《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5月11日至5月17日为报名验证阶段。2023年报名(登记)和验证实行“一网通办”、网上报名和网上验证,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核对或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幼儿入园报名和验证。
6月至7月为录取通知阶段。各园所按照政策录取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并于7月15日前分批发放入园通知。
四、网上报名和验证如何进行?
答:2023年报名(登记)和验证实行“一网通办”、网上报名和网上验证,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核对或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幼儿入园报名和验证。
各幼儿园将对报名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网上验证。报名信息与验证结果不一致的,幼儿园将视情况电话联系家长进行补证或核实(补证方法详见幼儿园招生通告)。
五、小班新生如何录取?
答:市级示范园招收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继续采用电脑派位或自主招生的方式进行录取,积极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曹家渡、静安寺、江宁、南西、石二街道的幼儿园采用“填报志愿、按类排序、统筹协调”的办法,天目西路、北站、宝山路、芷江西路、共和新路、大宁路、彭浦新村、临汾路街道、彭浦镇的幼儿园采用“相对就近、对口入园、统筹协调”的办法,根据儿童与户主和产权人的关系、报出生及报入户口的日期先后等综合情况,进行录取。
户籍迁入截止统计日2023年5月17日后入户的适龄儿童,将根据儿童户籍地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区域内统筹协调安排入园。
居住于本区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优先满足本区户籍儿童入园的基础上,视空余学额情况,实行“积分高低、相对就近、区域统筹”的“积分制”入园办法,符合条件的幼儿在区域内统筹协调安排入园。
港澳台儿童及父母需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等,外籍儿童需持有本人在有效期内的护照及入境签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幼儿父母一方需持有海外人才居住证或市人社局出具的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符合条件的幼儿在区域内统筹协调安排入园。
六、错过入园手续的办理时间怎么办?
确因特殊原因家长无法按时完成入园信息登记或报名验证工作的,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登陆入园咨询平台,留下您的具体问题和联系电话,相关园所会与您联系并安排线上补报名。
七、有特殊需求的幼儿如何报名?
答:户籍在曹家渡、静安寺、江宁、南西、石二街道的幼儿,可与静安区学前教育康复指导中心(地址:延平路83号南门,电话:62569273)联系;户籍在天目西路、北站、宝山路、芷江西路、共和新路、大宁路、彭浦新村、临汾路街道、彭浦镇的幼儿,可与中华新路幼儿园(地址:芷江西路776号,电话:66581115)或七巧板幼儿园(地址:阳曲路190弄29号,电话:56685600)联系。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小班适龄特殊需求幼儿,也须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或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信息登记。
八、中班或大班插班登记有何条件?
答: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且未在本区入园的静安区户籍幼儿,可向有空余学额的幼儿园申请插班登记。
九、托班登记有何条件?
答: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本区户籍幼儿,可向招生范围内开设托班的幼儿园、托儿所申请入托登记。各园根据资源配置情况,原则上采用自主招生或“相对就近,统筹协调”的办法(详见《2023年静安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意见》表十一)。
十、入园咨询服务有哪些渠道?
家长可通过“上海发布”、“上海教育”、“上海静安”、“静安教育”以及各街镇、各幼儿园的官方微信公众号、网站等电子化方式查询今年入园工作相关信息。
如查询信息后仍有政策问题需要咨询,家长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登陆静安区幼儿园招生咨询平台进行线上咨询。
原文标题:2023年静安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https://www.jingan.gov.cn/sy/004009/004009010/004009010008/004009010008003/004009010008003001/20230414/90ab9652-8d38-4f12-ae0e-c18e277a3b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