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分享了2021年山东济南市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涉及哪些学校?
答:国家实行九年义务
教育制度。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简称义务
教育学校)包括小学、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完全中学的初中部等。该政策中义务
教育学校包括公办义务
教育学校(简称公办学校)和民办义务
教育学校(简称民办学校)。
为什么要出台该《指导意见》?
答:为落实《山东省
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
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要求,做好我市2021年义务
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
教育的权利,营造良好
教育生态,结合各区县义务
教育学校实际情况,拟定了《济南市
教育局2021年义务
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有什么特点?
答:一是强调现有政策连续性。《指导意见》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义务
教育法》相关规定,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本着小学“划片就近入学”、初中“对口直升免试入学”的原则,加强对义务
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同时,明确强调要继续严格执行“零择校”“零择班”相关政策。
二是强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形式。要严格落实免试要求。小学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初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划片入学或按照整体对口直升办法招生。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组织报名和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用“特长生”招生。不得变相采用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其他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招揽生源。不得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
三是继续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以及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子女(该类由省有关部门提供确认名单)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教育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要按照《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做好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协调安置子女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区县相关规定,明确程序,简化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四是优化招生报名程序。《指导意见》特别要求各区县要按照便民、高效、公开的原则,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报名时间和安排以各区县具体方案为准。
《指导意见》为什么要突出属地管理原则?
答:义务
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
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强调属地管理原则,是进一步明确组织适龄儿童入学是政府行为。《义务
教育法》规定:“义务
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
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
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办好义务
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履行省级和市级政府统筹实施、县级政府为主管理责任。
对义务教育学校控制班额有什么硬性规定?
答:所有公办、民办义务
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有条件的学校按照起始年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所有年级严禁出现56人及以上大班额。
如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答:根据《义务
教育法》和《残疾人
教育条例》相关规定,落实省
教育厅要求,我市《指导意见》明确: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
教育;中度、重度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
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县
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
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
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
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今年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什么时候开始?各区县的招生时间是否一致?
答:《指导意见》明确:2021年5月15日前,各区县制定本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含民办义务
教育学校),报经市
教育局备案后,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报名网址(手机客户端)、咨询电话,并就相关政策做好宣传、解读和释疑工作。对各区县的招生时间全市不做统一规定,由各区县
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市
教育局要求,各区县及时沟通,加强协作;为便于操作,同一县域内各学校的招生时间原则上统一步调。
涉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具体问题应向哪里咨询?发现学校出现违规招生行为向哪里举报?
答:《指导意见》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义务
教育法》相关规定,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强对义务
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同时结合本地实际,
科学谋划制定制定本区域义务
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涉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具体问题请向各区县的
教育行政部门(或各区县教体局基础
教育科)及对应的中小学校咨询。
如发现学校出现违规招生行为的,请第一时间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举报。我们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及学校都要公布并畅通招生入学咨询和举报渠道,主动地、全过程接受家长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2021年山东济南市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Tq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