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啦!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布2023年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新生入学报名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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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文档大全网提醒广大家长,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布了2023年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新生入学报名登记时间。家长们要及时关注,抓紧时间为孩子报名,确保孩子能够顺利入学。具体报名时间和要求,请详细阅读本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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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家长:

  您的孩子即将进入小学阶段学习,现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3〕2号)相关要求,特向您告知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登记相关事宜。

  一、登记对象

  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上一年度因身体原因办理了缓学备案的本区户籍儿童,可在户籍对应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

  二、信息采集

  2023年,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新生入学均须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一)采集时间

  2023年5月8日-19日

  (二)登录方式

  1.电脑端:访问“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http://ywzsrx.cdzk.org/)进入“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2.手机端:关注“成都教育发布”或“成都龙泉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相应平台。

  具体操作视频将于2023年5月8日前在“成都教育发布”“成都龙泉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现场审核

  5月21日17:00后,请法定监护人登录平台,进入“公办小学资料审核及结果查询”,查询资料审核结果。

  如审核结果为“已登记”,表明资料已审核通过,法定监护人无需再到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

  如审核结果为“待审核”,请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

  (一)审核时间

  2023年5月22日-25日(具体日程以各登记点公告为准)

  (二)审核材料

  1.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残疾儿童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

  按拆迁安置户子女入学政策在户籍地街镇登记的,法定监护人无需到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

  (三)审核地点

  本区现场审核以适龄儿童户籍地为准,具体登记点及登记范围请扫描文末二维码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

  四、入学安排

  根据入学登记实际情况,对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优先保障划片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在龙泉驿区特殊教育学校登记的本区户籍中、重度残疾儿童,由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后,确定就学安置方式。

  公办小学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相关日程安排

  4月26日:

  区教育局和公办小学发布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

  5月8日-19日: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5月22日-25日:

  本区家庭户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5月25日:

  本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6月5日-8日: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6月13日:

  区教育局公布所属公办小学划片范围

  6月15日:

  区教育局公布各公办小学入学结果

  6月16日:

  区教育局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19日-20日: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公办、民办学位确认

  7月15日-16日: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8月31日:

  适龄儿童根据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温馨提示:

  一、符合民办小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愿填报1个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志愿。已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中进行公办、民办学位的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适龄儿童,默认为公办学位。已确认民办学校学位但又放弃的适龄儿童,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于5月8日-19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三、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28-84865929、028-84847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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