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孩子即将进入小学阶段学习,现根据成都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相关要求,特向您告知小学入学相关事宜。
一、登记原则
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入学原则。按照先登记、后划片的程序,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入学。
二、登记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且在本登记点登记范围内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三、登记范围
本登记点为金牛区户籍人口适龄儿童入学第3登记点,负责登记常住户籍在下列街道(巷)的适龄儿童:
茶店子西街茶店子横街(双号)茶店子正街(单号)茶店子北街育德路育才路育苗路育苗南路育仁路育仁东路育仁南路育仁西路育秀路育仁北路育卉街蜀明路蜀明东路蜀明东巷育新路蜀明西路蜀明西巷蜀光路(双号)金牛坝路1、3、5号蜀汉路337—371号单号育英路育英南路
四、入学计划
本登记点新生入学计划班数12个班,每班按45人计。
五、登记方式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我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先网上报名,再进行审核的方式。
温馨提示:请家长在填写网上信息时,务必准确选择登记点号码;户籍地址严格按照户口本首页地址填写,否则影响最终审核。
(一)网上报名
1.电脑页面访问
“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http://ywzsrx.cdzk.org)。
2.手机访问
关注以下微信公众号或订阅号,点击相应菜单栏中的“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双胞胎(多胞胎)子女法定监护人须在网上信息采集时申请绑定。
(1)微信公众号-成都教育发布(微信号cdsjyj),点击菜单栏“查询服务”-“义教招生入学平台”;
(2)微信公众号-金牛教育(微信号cdjnjy),点击菜单栏“找政策”-“义教招生入学平台”。
(二)审核方式
审核结果以5月21日17:00后平台显示为准。显示“已登记”无需到登记点进行审核;显示“待审核”,请在5月22日-25日内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审核。
(1)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有效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入学安排
学校将根据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实行优先对口入学(房屋产权证持有人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且该房产为监护人100%产权,同时满足该房屋地址与适龄儿童所在的户口薄地址一致);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学位紧张的学校,按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的办法执行。
登记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
已派中并确认民办小学学位但又放弃就读的适龄儿童,其公办直属小学学位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双方或一方为成都市金牛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外地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于5月9日—19日向其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双方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金牛区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七、日程安排
(一)4月26日:区教育局、登记点公布入学报名登记公告;
(二)5月8日—5月19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三)5月22日-5月25日:需现场审核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携登记材料到登记点按具体安排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审核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四)6月7日:登记点公布入学审核结果。
(五)6月13日:公布公办小学划片入学范围。
(六)6月15日:登记点公布公办入学名单。
(七)7月5日:到登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
(八)8月30—31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温馨提示:
一、金牛户籍适龄儿童
1.未按时登记:资料审核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金牛区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申请缓学: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需由其监护人向服务区学校提出缓入学申请,领取《缓学申请表》并附相关印证材料。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3.异地就学:自愿放弃服务区学校而选择就读本区以外学校或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应将学生自愿放弃服务区学校并已在异地入学的《就读证明》送交服务区学校。如此类学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就读证明》或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根据区域内学位状况,统筹安排入学。
4.转学:监护人持小孩户口薄和原就读学校盖章的《原学校就读证明》(包含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现就读年级、身份证号、学籍号),6月20日—7月1日(工作日)到区教育局普教科(金牛区抚琴东南路6号)登记,8月中下旬,区教育局将会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小孩户籍所在地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1.符合条件的2023年金牛区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一年级新生,请申请人于7月14日前,通过平台发布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申请人及子女在复核时间内,持《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安排的学校进行复核,确认学位,并根据学校安排,到校办理报到注册。
2.已在本市中心城区(5+2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不再办理中心城区内转学。请将此次所取得的《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二维码)于5月16日前交回现就读学校,非毕业年级学生继续在原校就读,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三、民办学校报名入学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自愿进行民办学校登记报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规定时间内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在认真阅读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后,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小学志愿。所有民办小学招生均在统一平台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已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于6月19日—20日在网上系统中进行学位的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适龄儿童,默认为公办学位。已确认民办学校学位但又放弃的适龄儿童,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四、其他群体子女入学
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进藏干部职工、成都市产业领军人才和“成都工匠”等优抚对象子女,集体户子女,在金牛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等特殊群体子女,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政策规定方式提交申请。
原文标题:成都市金牛区2023年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登记公告
文章来源:https://online.cdzk.com/Hall/Information?id=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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