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4-2016年度拟命名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名单的公示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做好下放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为保证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工作的质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省爱卫办决定对通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工作综合审定的南通市如东县等46个乡镇(县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周。
如有不同意见,可于2016年10月28日前,以信函形式向省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
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 江苏省爱卫办
邮 编:210008
2016年10月14日
附件下载:2014-2016年度拟命名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名单.doc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4-2016年度拟命名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名单的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