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依据,结合我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实际,严格招生条件,规范招生行为,明确招生流程,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继续按户籍分学区招生,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均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统筹安排学位,逐步化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问题。
三、入学原则
(一)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23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实行按学区划分就近免试入学(随迁子女按照有关政策入学)。
(二)按户籍分学区入学原则。根据城区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实行按户籍分学区就近入学(具体见学区划分)。
(三)免费入学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包括各种名目的捐资助学款)。
(四)公平公开原则。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为学生、家长和社会提供咨询和服务,实行“阳光招生”。
(五)严格控制班额原则。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对照省市要求,一至五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六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七至九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六)坚持依规办事原则。以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为入学依据,严格审核入学资质。
四、学区划分(适用于起始年级新生及转入学生)
(一)小学学区划分(点击查看学区划分示意图)
1.实验小学
招收茶亭路及直线延伸以南县城规划区内【东至喇叭口——东湖小区旁的安置小区(含水月山),南至月亮湾广场(含水电厂)】的芙蓉镇户籍、住宅类房产和在片区内公租房、廉租房居住的(芙蓉镇东城小学学区范围除外)家庭适龄儿童。
2.芙蓉中心小学
招收茶亭路及其直线延伸以北(含罗家垇)至芙蓉路及其直线延伸【芙蓉路直线延伸至凤凰广场后以广场南路为界,凤凰路东面店铺以凤凰路372号(现凤铝系统门窗店面)、凤凰路370号之间的小路为界延伸】以南县城规划区内(含牛形窝)的芙蓉镇户籍、住宅类房产和在片区内公租房、廉租房居住的家庭适龄儿童。
3.第二实验小学
招收芙蓉路及其直线延伸【芙蓉路直线延伸至凤凰广场后以广场南路为界,凤凰路东面店铺以凤凰路372号(现凤铝系统门窗店面)、凤凰路370号之间的小路为界延伸】以北县城规划区内【北至城北大道(含建丰村),东至市场路——磨形——主岭,含怡园小区】的芙蓉镇户籍、住宅类房产及在片区内公租房、廉租房居住和在芙蓉镇城区务工、经商的家庭适龄儿童。
4.五丰中心小学
招收赣江以西、遂川江以东工业园一期务工、五丰镇县城规划区内(含新区社区、园区社区、云洲村、中洲村)户籍、务工经商或居住的家庭适龄儿童。
5.工业园区中心小学
招收遂川江以西工业园二三期务工、工业园规划区【东至嵩阳路,南至罗塘乡嵩阳村曾家——五丰镇荷林村14组,西至荷林路,北至G356国道(新设计路线)】内(含罗塘乡嵩阳村)户籍、务工经商或居住的家庭适龄儿童。
(二)初中学区划分
1.万安县第二中学(以下简称万安二中)
招收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及芙蓉中心小学毕业生中河东片(芙蓉、枧头、窑头、麻源、百嘉、武术、宝山、涧田、顺峰)户籍非寄宿生。
2.万安县第四中学(以下简称万安四中)
①招收五丰中心小学、工业园区中心小学、桂江中心小学(含上海住总希望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县外户籍新生;②招收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及芙蓉中心小学毕业生中芙蓉镇(建丰村、光明村、金塘村、龙溪村、芙蓉村)农村户籍确需寄宿的学生;③招收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芙蓉中心小学毕业生中河西片(五丰、沙坪、弹前、夏造、罗塘、潞田、高陂、韶口)户籍学生。
五、招生入学条件
凡需入读上述学校的一、七年级新生及转入学生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若学位紧张无法满足所有申请人员时,按以下条件依次优先(实验小学、芙蓉中心小学只招收第1、2类学生):
1.具有县城规划区内户籍(出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且在户籍、居住地无距离更近学校的;
2.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住宅类房产并办好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6个月以上【①出示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或能证明父(母)子关系的其他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等);②出示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无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原件则提供经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备案的合同原件、购房税务发票、物业缴费单或水电缴费单原件及复印件】或有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廉租房、公租房6个月以上【①出示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或能证明父(母)子关系的其他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等);②出示与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签订的租赁合同和复印件】;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工业园企业、城区企业务工6个月以上【①出示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或能证明父(母)子关系的其他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等);②出示务工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无法提供社保缴纳凭证的须由园区管委会或社区出具相关证明】;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县城实际经商并办好营业执照6个月以上【①出示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或能证明父(母)子关系的其他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等);②出示经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店铺实际经营照片(须把店名拍全)】。
六、办理程序
凡是须入学上述学校的必须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一)入学新生
符合条件的小学一年级新生,由家长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拟就读学校,由学校审核符合条件后办理入学手续;符合条件的七年级新生,按照“(四)具体工作安排”第1点的第(2)条办理入学手续。
(二)转入学生
凡符合上述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家长于8月28日至29日到拟转入学校填写《转入就学登记表》,经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到原就读学校(只限县内中小学,县外学校除外)领取信息完善的学籍信息表或学籍卡(校长签字,学校加盖公章),于8月31日前交至拟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现役军人、引进高层次人才(以组织部人才办提供名单为准)及其他政策类人员的子女随父母来万安就学的,由县教体局负责协调入学,不受户籍限制,自主择校。
(三)工业园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符合条件需转学的园区企业“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携带经所在企业、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核的相关原件、加盖企业及园区办公章的复印件到相应学校办理。
(四)具体工作安排
1.8月18日至20日,各校进行新生预报名招生登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
(1)家长或监护人通过赣服通平台“上学一件事”端口进入,进行线上预报名。报名流程:①登录“支付宝”,并在上方搜索框输入“赣服通”进行搜索;②点击进入赣服通小程序;③点击左上方城市名称切换站点;④依次点击吉安市→万安县,进入万安县分厅;⑤切换到万安县分厅后,在“万安热门”版块点击“上学一件事”报名系统并按系统提示进行报名。线上报名时需提交申请学校所需材料。
(2)8月18日至19日,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按照学区划分完成线上预报名登记。
(3)城区初中学校七年级新生按如下办法进行预报名登记:
①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学生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线上预报名登记。
②8月19日至20日,2023年春季学期不在城区小学毕业的六年级学生(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秋季学期拟在城区初中就读七年级则按照学区划分原则分别到万安二中、万安四中预报名登记。
(4)未能在线上成功预报名的家长,应于8月20日至21日带齐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拟就读学校现场核验登记。
2.8月28日至29日,各校办理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工作。
3.8月30日至31日学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9月1日正式上课。
4.开学后一个月内在江西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办理新生建档、非起始年级学生学籍转入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成立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芙蓉镇政府、五丰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人及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校要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小组,校长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挑选责任心强、政策业务熟悉、协调能力强、耐心细致的教师参与招生工作。
(二)强化政策宣传工作。属地政府、社区、教体系统要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让招生入学政策和规定家喻户晓,争取得到家长理解及社会支持。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家长知晓就近入学相关政策,并积极为家长解惑答疑,让家长熟知招生入学工作流程和材料要求,努力营造招生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认真审核入学材料。审核工作由县教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监局、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芙蓉镇政府、五丰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及下辖社区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参与,县纪委监委监督。对提供的无法确认其真实性的入学证明材料,各相关部门要协助学校,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认为有必要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应当积极配合。
(四)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各校要认真实施本工作方案,严格按限定班额招生,规范学籍管理,任何学校不得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招收学生;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五)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校要顾全大局,服从调度,对符合入学资格的生源,各校必须接收。任何学校一律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相关单位、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同时将违规招收的学生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本方案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工作,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