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起小学报名!2023年江西吉安市峡江县秋季中小学招生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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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入学”原则。根据招生学校办学规模及学生分布情况划定相应招生区域范围,学校在划定的招生区域内招生。

  (二)坚持“班额均衡”原则。严格按照吉教督办字〔2021〕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三个一律”要求(即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起始年级一律不得新增大班额、存在大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

  (三)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网络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区域范围、招生政策、招生时间、报名方式、所需材料、审核程序,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对象

  2017年9月30日前(含)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招生对象

  符合入学条件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区域及条件

  (一)小学

  1.实验小学一部招生区域:东至玉峡大道,南至月华路北面,西至玉华路东面,北至府后路南面(府后路往东延伸过百花公园东大门至玉峡大道)。

  实验小学一部录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本人具有实验小学一部招生区域的户籍(含2022年8月15日前挂的户籍)。

  (2)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具有实验小学一部招生区域内商品住房。

  (3)因征地拆迁,县政府抄告单或会议纪要明确了在城区就读的村委、村小组适龄儿童。

  (4)享受教育优待政策子女。

  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具体见第五大点的补充说明。

  2.实验小学二部招生区域:东至玉华路西面(含赣中建材市场、金色家园等小区),南至工业八路北面,西至玉仙路东面(含万福家园、碧玉豪庭、龙城府邸、庐陵学府等小区),北至府后路南面(府后路往西延伸至玉仙路)。

  实验小学二部录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本人具有实验小学二部招生区域的户籍(含2022年8月15日前挂的户籍)。

  (2)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具有在实验小学二部招生区域的商品住房、林改房、廉租房、公租房。

  (3)因征地拆迁,县政府抄告单或会议纪要明确了在城区就读的村委、村小组适龄儿童。

  (4)享受教育优待政策子女。

  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具体见第五大点的补充说明。

  3.第二实验小学招生区域:东至玉峡大道,南至府后路北面(府后路往东延伸过百花公园东大门至玉峡大道、往西延伸至玉仙路),西至玉仙路,北至元阳路(元阳路往西至峡水公路)。

  第二实验小学录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本人具有第二实验小学招生区域户籍(含2022年8月15日前挂的户籍)。

  (2)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具有第二实验小学招生区域商品住房、廉租房、公租房。

  (3)因征地拆迁,县政府抄告单或会议纪要明确了在城区就读的村委、村小组适龄儿童。

  (4)享受教育优待政策子女。

  (5)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具体见第五大点的补充说明。

  4.巴邱小学招生区域:三孔江以南。

  巴邱小学录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本人具有巴邱小学招生区域户籍(含2022年8月15日前挂的户籍)。

  (2)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具有巴邱小学招生区域商品住房、廉租房、公租房。

  (3)享受教育优待政策子女。

  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具体见第五大点的补充说明。

  5.巴邱城北小学招生区域:三孔江以北。

  巴邱城北小学录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本人具有巴邱城北小学招生区域户籍(含2022年8月15日前挂的户籍)。

  (2)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具有巴邱城北小学招生区域商品住房、廉租房、公租房。

  (3)享受教育优待政策子女。

  (4)巴邱镇其他村委的适龄儿童。

  (5)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具体见第五大点的补充说明。

  6.全县其他小学录取本乡镇所属招生区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

  1.实验中学招生区域:东至玉峡大道,南至工业八路,西至玉仙路,北至元阳路。

  实验中学录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

  (1)小学毕业生本人具有实验中学招生区域的户籍(含2022年8月15日前挂的户籍)。

  (2)小学毕业生本人或父母具有实验中学招生区域内的商品住房、林改房、廉租房、公租房。

  (3)因征地拆迁,县政府抄告单或会议纪要明确了在城区就读的村委、村小组小学毕业生。

  (4)享受教育优待政策子女。

  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具体见第五大点的补充说明。

  2.峡江二中录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

  (1)小学毕业生本人具有巴邱镇的户籍(含2022年8月15日前挂的户籍)。

  (2)小学毕业生本人或父母具有巴邱镇内的商品住房、廉租房、公租房。

  (3)享受教育优待政策子女。

  (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具体见第五大点的补充说明。

  3.水边中学录取金坪民族乡小学毕业生,水边镇中心小学(含佩贝小学、分界小学、众村小学、湖州小学)毕业生,实验小学一部、二部及第二实验小学不符合实验中学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4.桐林乡学校、马埠中学、福民俊杰学校、仁和中学、戈坪乡学校、砚溪中学、金江中学录取本乡镇小学毕业生。

  5.罗田中学录取罗田镇中心小学、安山小学毕业生,沙坊可口可乐希望学校录取本校小学部毕业生。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小学

  今年城区小学(实验小学一部、二部和第二实验小学)新生入学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

  1.线上报名。线上报名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17日。家长或监护人通过赣服通平台“上学一件事”端口进入,进行网上预报名。报名流程:①登录“支付宝”,并在上方搜索框输入“赣服通”进行搜索;②点击进入赣服通小程序;③点击左上方城市名称切换站点;④依次点击吉安市-〉峡江县,进入峡江县分厅;⑤切换到峡江县分厅后,在“峡江热门”版块点击“上学一件事”报名系统并按系统提示进行报名。线上报名时需提交申请学校所需材料。未在网上成功报名的家长,应于8月20日前带齐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申请学校现场核验登记。

  2.线下协助办理。因征地拆迁,县政府抄告单或会议纪要明确了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及因家长自身原因和条件限制所导致无法线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可于8月14日至8月17日期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实验小学一部、实验小学二部、第二实验小学指定地点,由工作人员统一协助办理。

  3.录取。录取结果在8月23日公布,家长可登录赣服通“上学一件事”系统查看适龄儿童本人预录结果。

  (二)初中

  经县教体局教育股与各学校摸底核查后,根据招生区域范围及招生条件,将小学毕业生录取到各初中学校。8月25日,各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学校报名。

  五、补充说明

  (一)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包括: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提供认定、发证机关颁发的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且复印件需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字、盖公章);引进人才子女(提供峡江县委人才办的证明材料);外商子女(提供客商证复印件,且复印件需县商务局审核人签字、盖公章);园区企业法人代表子女(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复印件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核人签字、盖公章)。

  (二)享受征地拆迁政策的包括:水边镇政府根据县政府抄告单、会议纪要等文件,对符合城区学校招生条件的小学、初中新生进行摸底,确认就读学校,并在8月20日前以公文形式送至县教体局教育股备案招录。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所属村委、村组在玉华路以东、月华路以北的适龄儿童到实验小学一部就读;所属村委、村组在玉华路以西、月华路以北及月华路以南的适龄儿童到实验小学二部就读。

  (三)房产类所需材料包括:商品住房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无房产证件的提供2023年8月15日前经县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林改房提供林改房首次交款收据,私自交易的房主不享受。廉、公租房提供廉、公租房合同。

  (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所需材料包括:劳务合同和近6个月银行工资流水,且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核盖章的企业工资发放表等材料。

  六、转学

  转入实验小学一部、实验小学二部、第二实验小学二至六年级和实验中学就读的学生,均需符合以上学校招生区域及条件规定,转学办法及程序按照《江西省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执行。学位已满及已超标准班额的班级不得转入学生;同城区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得互转。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峡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网信办、县大数据中心、县融媒体中心、水边镇政府等部门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实行书记(校长)负责制。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书记(校长)负责制,各学校要严格审查相关资料,规范办理招生入学手续,加强学籍管理,严禁无序招生。对工作不负责、执行招生政策不力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三)广泛开展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工作,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电视、微信等渠道全方位宣传招生相关政策,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广泛争取社会和家长的理解支持。

  八、其他

  (一)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796-7187912

  (二)本方案解释权归峡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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