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会考频道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了解到,2020年黑龙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地市组织实施考试科目相关工作的通知已公布,具体如下:
各市(行署)招考院(办):为进一步加强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全力保障考试安全稳定,现就做好2020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地市组织实施考试科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地市组织实施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朝语文和汉语文或蒙语文和汉语文)、数学、英语(俄语或日语)、通用技术、信息技术。
语文、数学和外语学科考试在11月末前完成;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考试在10月25日前完成。
二、工作时间安排
1.10月10日前,各市(行署)招考院(办)上报所辖学校考试时间安排。
2.12月10-20日,各高中学校利用学考管理平台上报考试成绩。
3.12月21-25日,各县(市、区)招考院(办)负责审2核所辖学校的上报成绩。
4.12月26-30日,各市(行署)招考院(办)负责审核所辖县区、学校的上报成绩。
三、工作要求
1.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紧密配合,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合理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考试组织形式。考试工作的所有环节必须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状态下安全有序进行。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黑龙江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教发〔2020〕58号)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黑招委〔2020〕2号)等文件执行,实行考务、防疫两条线并行,加强联防联控,把握关键环节,确保考试安全。
2.考试的命题要求、考试方式、分值构成、考试时长及成绩等级划分等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及方式的通知》(黑教基二函〔2015〕372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校考科目成绩管理的通知》(黑教基二函〔2015〕473号)相关要求执行。
3.有朝、蒙文授课考区的考试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及方式的通知》(黑教基二函〔2015〕372号)相关要求执行。
4.考生必须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考试。对不在校的考生3务必通知到人,杜绝考生漏考现象发生。
5.对已上报的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更改。如因特殊情况修改考试时间,由各市(行署)招考院(办)及时上报省招考院。
6.各市(行署)招考院(办)要做好对各学校考试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要派巡视员全程巡查。省招考院将对各地考试情况进行适时抽查,对于不按要求执行的考区考点进行通报、整改或撤并。
7.合理制定成绩等级划分细则,认真落实公示和资料存档工作。考试结束后,各学校必须面向全体考生张榜公示考试成绩,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校负责留存原始试卷、答题卡、成绩单、公示材料、考生上交的作品及上机考试的光盘存储等相关文件,留存时间半年以上。
8.确保各项数据信息准确。要加强上报信息的逐级核查工作,上报等级ABCD同时录入原始分数。各学校将公示后的成绩上传至学考管理平台,上传后将平台上的成绩信息打印交由学生签字,确认无误后报县(市、区)招考院(办)审核。成绩信息一经地市审核通过后,任何理由不得更改。
2020年黑龙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地市组织实施考试科目相关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