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原则
2.坚持市区一体、以区为主的原则。
3.坚持划片、免试、就近的原则。
4.坚持户籍与户籍、户籍与居住地“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
5.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
2.招生对象
2.城区公办初中新生招收对象。具有市中区城区户籍或具有市中区城区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并有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202xx届小学毕业生。
3.户籍要求
2.城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行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为同一户口簿,其中城区公办小学还需视户主情况和实际居住地情况分类分批录取。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但户籍不随父母而随他人的,原则上回父母户籍所在地就读。
3.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含3月31日)。2023年4月1日及以后,因父母工作变动、住址迁移等原因,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的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4.信息采集
2.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5月10日上午9点至5月16日下午6点。未按时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市中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3.出生日期在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2009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的市中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直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所有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直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
4.年满8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5年8月31日)尚未入学的市中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2009年8月31日前(含2009年8月31日)或2011年9月1日后(含2011年9月1日)出生的市中区城区户籍的202xx届小学毕业生,须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11日至5月12日工作时间到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兑阳湾街31号)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信息采集。
5.户籍在乐师附小、县街小学招生地段内的适龄儿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时,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学校、斑竹湾实验学校、肖坝实验学校其中之一,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网上信息采集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统筹安排就读。
6.完成信息采集后,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入学手续,都必须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办理,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5.招生计划
6.招生日程
7.招生办法
1.地段划分
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地段的划分是根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常住人口分布情况和学校办学规模,按照就近入学、相对稳定的原则,以社区划分为主,并兼顾街道和村社,详见《2023年乐山市市中区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地段表》。
2023年乐山市市中区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地段表:
(1)乐师附小
斑竹湾社区、白塔街社区、肖坝社区1至6组(含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3公司、满庭芳、理工花园、锦邻、嘉州水岸、佛伦堡、学府花园、乐山市外国语小学、乐山外国语学校)、共和社区2、4至9组。
(2)县街小学
县街社区、较场坝社区、府街社区、桂花楼社区、新村街社区、水井冲社区、圣水街社区、大田社区、大佛坝村、张徐坝村、罗李坝村、滟澜洲社区、肖坝社区7至12组(含原属肖坝社区5组的北欧印象住宅小区,含原属肖坝社区6组的海泊蓝庭、海泊蓝湾、M公馆、御墅住宅小区)
(3)新建小学
人民西路社区、青果山社区、文昌宫社区、石雁儿社区、竹公溪社区、共和社区(1、3组)
(4)实验小学
北门桥社区、牛咡桥社区、茶坊社区(从天星路南端市委起,沿朝霞路至凤凰桥折向北,沿凤凰路南段至华联折向东,沿柏杨中路至银丰商务大厦折向南,沿天星路至市委止)
(5)徐家扁小学(徐家扁校区)
演武街社区、徐家扁社区、王浩儿社区、通江社区(银湾街以北,通悦路以东至岷江为界的三角形区域,包括来福仕、若水苑、置地新府等三个小区)
(6)徐家扁小学(裕园校区)
高墩子社区
(7)通江小学
通江社区(不含徐家扁小学招生范围)、岷河社区、王河社区、敖坝社区、檀木嘴社区
(8)柏杨小学
柏杨社区、茶坊社区(不含实验小学招生范围)
(9)龙泓路小学
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任家坝村
(10)嘉州学校
蟠龙社区、石龙社区、乐达社区、高坝社区
(11)太白路小学
长征社区、青江社区、道座庙社区
(12)其它
钓鱼台社区的适龄儿童就读城南学校,翡翠社区的适龄儿童就读牟子学校或全福学校
2.录取办法
市中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城区公办小学,按照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与适龄儿童居住地一致“两个一致”的原则,先安排与父母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再统筹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具体录取顺序如下:
第一类:
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市中区城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下同)、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一致。
第二类:
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市中区城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一致。
第三类:
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市中区城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不一致,或父母在市中区城区没有房产。
第四类:
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市中区城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但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
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直接全部录取,若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相对就近、多校划片”的原则,采用引导分流或电脑随机录取,对未被该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到邻近的学校就读。以此类推,直到完成以上四类适龄儿童的录取。
几类特殊房产的类别界定如下:
(1)没有房产证的自建房
房产产权证明使用土地划拨单、社区和街道出具的证明等代替,视为第一类。
(2)共有房产
若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市中区城区其他地方无房(需提供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查询结果”),则视为第一类;若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市中区城区其他地方有房,则视为第二类。
(3)房产产权是学龄儿童
适龄儿童拥有100%全产权,视为第一类;适龄儿童只拥有部分产权,按共有房产进行界定。
上述几类特殊房产,除了房产要求外,还需要满足“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市中区城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的户籍要求。
(二)城区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市中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城区公办初中学校,按照划片、免试、就近的原则,采用两种方式进行招生录取,一是电脑派位招生录取,二是直接就近入学。具体办法如下:
1.电脑派位招生录取
(1)电脑派位招生录取对象
户籍在北门桥社区、竹公溪社区、王浩儿社区、徐家扁社区、牛咡桥社区、高墩子社区、茶坊社区、柏杨社区、通江社区、岷河社区的小学毕业生。
户籍属于上述区域范围,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电脑派位录取。
符合电脑派位录取条件的残疾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签注意见,经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直接安排就近入学,不参加电脑派位录取。
符合电脑派位录取条件的城区小学毕业生,按规定完成信息采集后,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信息采集编号,于6月14日至6月16日到所在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在外地学校就读,符合电脑派位录取条件,拟回市中区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按规定完成信息采集后,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信息采集编号,于6月14日至6月16日到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2)电脑派位招生录取办法
按照“依据户籍、划分片区、电脑派位、公开录取”的原则,将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信息采集编号等输入电脑,由电脑按各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数进行随机派位公开录取。
参加电脑派位录取的公办初中学校有乐山市实验中学、乐山七中。
6月29日上午9点30分,在市中区学生发展中心(文昌宫中巷59号)进行电脑派位现场录取。6月29日下午,领取录取通知书(城区学生在小学毕业学校领取,外地返城学生在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6月30日,电脑派位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相应的初中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2.直接就近入学
(1)直接就近入学对象
户籍在滟澜洲社区、肖坝社区、斑竹湾社区、白塔街社区、县街社区、较场坝社区、府街社区、桂花楼社区、新村街社区、人民西路社区、水井冲社区、圣水街社区、文昌宫社区、石雁儿社区、青果山社区、演武街社区、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大田社区、共和社区、王河社区、敖坝社区、檀木嘴社区、蟠龙社区、石龙社区、长征社区、道座庙社区、青江社区、乐达社区、高坝社区、任家坝村、大佛坝村、张徐坝村、罗李坝村的小学毕业生。
(2)直接就近入学办法
直接就近入学对象不参加电脑派位录取,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直接在相应的初中学校报名就读。
户籍在滟澜洲社区、肖坝社区、斑竹湾社区、白塔街社区、县街社区、较场坝社区、府街社区、桂花楼社区、新村街社区、人民西路社区、水井冲社区、圣水街社区、文昌宫社区、石雁儿社区、青果山社区、演武街社区、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大田社区、共和社区、任家坝村、大佛坝村、张徐坝村、罗李坝村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就读乐山五中。
户籍在王河社区、敖坝社区、檀木嘴社区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就读乐山七中。
户籍在蟠龙社区、石龙社区、长征社区、道座庙社区、青江社区、乐达社区、高坝社区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就读嘉州学校。
直接就近入学的小学毕业生,按规定完成信息采集后,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信息采集编号,于6月30日到相应的初中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三)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就读办法
1.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在市中区接受义务教育,由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就读。
2.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可选择就读学校,小学有龙泓路小学、太白路小学、城南学校、城北小学、牟子学校、荔德小学、全福学校、凌云小学;初中有嘉定中学(新村校区)、乐山十三中、牟子学校、城南学校、全福学校。
3.其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完成市中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录取后,若有剩余学位,可招收本校辖区范围内具有市中区城区居住证、按规定完成信息采集的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入学。
(四)其他人员子女就读办法
港澳台同胞、华侨、进藏干部职工、烈士、公安英模、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乐山市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和我市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其子女在市中区城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8.热点问题解答
2023年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在小学入学年龄条件、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地段等方面都没有任何变化。在具体实施上主要有以下三个变化:一是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的截止日期恢复为3月31日;二是将学位申请改为信息采集;三是完成信息采集后,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入学手续,都必须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办理,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2.本招生文件中的市中区城区是指哪些区域范围?
本招生文件中的市中区城区是指海棠街道、通江街道、绿心街道、棉竹镇高坝社区,以及大佛街道的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任家坝村、大佛坝村所辖行政区域。
3.小学一年级招生对入学年龄有何规定?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7年8月31日)才能入学。任何小学(含民办学校)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4.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对户籍有何要求?
城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行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为同一户口簿,其中城区公办小学还需视户主情况和实际居住地情况分类分批录取。
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但户籍不随父母(法定监护人)而随他人的,原则上回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读。
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含3月31日)。2023年4月1日及以后,因父母工作变动、住址迁移等原因,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的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5.网上信息采集在哪儿进行?如何进行?
在“乐山教育”和“嘉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都有“乐山市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的链接入口,家长关注“乐山教育”或“嘉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后,就可以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符合市中区城区招生对象要求,需要在市中区城区公办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都必须在“乐山市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5月10日上午9点至5月16日下午6点。未按时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市中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出生日期在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2009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的市中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直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所有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直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
年满8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5年8月31日)尚未入学的市中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2009年8月31日前(含2009年8月31日)或2011年9月1日后(含2011年9月1日)出生的市中区城区户籍的202xx届小学毕业生,须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11日至5月12日工作时间到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兑阳湾街31号)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信息采集。
户籍在乐师附小、县街小学招生地段内的适龄儿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时,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学校、斑竹湾实验学校、肖坝实验学校其中之一,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网上信息采集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统筹安排就读。
完成信息采集后,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入学手续,都必须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办理,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6.对于没有房产证的自建房、共建房产等特殊房产的所属类别如何界定?
(1)没有房产证的自建房:房产产权证明使用土地划拨单、社区和街道出具的证明等代替,视为第一类。
(2)共有房产:若学龄儿童的父母在市中区城区其他地方无房(需提供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查询结果”),则视为第一类;若学龄儿童的父母在市中区城区其他地方有房,则视为第二类。
(3)房产产权是学龄儿童:学龄儿童拥有100%全产权,视为第一类;学龄儿童只拥有部分产权,按共有房产进行界定。
上述几类特殊房产,除了房产要求外,还需要满足“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市中区城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的户籍要求。
7.第一类适龄儿童需要父母双方的名字都在房产证上吗?
适龄儿童户籍地址的房产产权人是适龄儿童的父亲,或者是适龄儿童的母亲,或者是适龄儿童的父母两人,只要满足其中之一就是第一类适龄儿童。
8.集体户口属于几类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属于第三类适龄儿童。
9.什么是共有房产?
共有房产是指适龄儿童的父母与其他人共有房产产权,不包括父母两人共有房产产权。例如:适龄儿童的父母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共有房产产权。
10.房产产权证书还没有办理下来,该怎么办?
对于房产产权证书还没有办理下来的,可以使用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经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
正在阅读:
划重点啦!2023年四川乐山市市中区幼升小政策和热点问题解答公布03-17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一》考前冲刺模拟单选试题及答案(7)08-26
我的青春我做主作文600字11-09
2017年职称英语卫生类A级模拟卷第一套-词汇选项02-26
奔跑吧,少年作文500字10-08
生命最重要作文700字07-03
2021年福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及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客观题+主观题】07-21
81建军节感谢军人的经典祝福语04-13
这个游戏真有趣作文800字08-02
云南大理2019年考研报名流程(已公布)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