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汀县中区小学招生,2021年四川乐山市中区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已公布

副标题:2021年四川乐山市中区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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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按照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市中区城区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市区一体、以区为主的原则。

  3.坚持划片、免试、就近的原则。

  4.坚持户籍与户籍、户籍与居住地“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

  5.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

招生对象


  1、城区公办小学新生招生对象

  具有市中区城区户籍或具有市中区城区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5年8月31日),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2、城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新生招生对象

  不受户籍条件的限制,其余要求与公办学校相同。

户籍要求


  1、本招生文件中的市中区城区是指海棠街道、通江街道、绿心街道、棉竹镇高坝社区,以及大佛街道的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任家坝村、大佛坝村所辖行政区域范围。

  2、城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行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为同一户口簿,其中城区公办小学还需视户主情况和实际居住地情况分类分批录取。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但户籍不随父母(法定监护人)而随他人的,原则上回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读。

  3、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含3月31日)。2021年4月1日及以后,因父母工作变动、住址迁移等原因,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的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学位申请


  城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行学位申请制度,需要在城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须在“嘉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申请学位。每名适龄儿童只能申请一个学位,以虚假信息申请学位的,将取消其申请的学位资格。

  网上申请学位时间为4月20日上午9点至4月29日下午6点。未按时在网上申请学位的市中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出生日期在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的市中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直接在网上申请学位。所有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直接在网上申请学位。

  烈士子女、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华侨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年满8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3年8月31日)尚未入学的市中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2007年8月31日前(含2007年8月31日)或2009年9月1日后(含2009年9月1日)出生的市中区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须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4月21日至4月23日到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兑阳湾街31号)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申请学位。

招生计划




招生办法


  (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一律通过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招生,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录取。

  乐山市内其他区县的民办学校,面向全市招生的,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可以通过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招生,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城区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管理。

  4月13日前,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四川省民办学校招生章程备案管理办法》(川教〔2015〕23号)的规定,将本校2021年招生章程报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每名适龄儿童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小学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初中探索建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九年一贯“直升制度”,若直升人数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在本校或本教育集团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直升人数未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本校或本教育集团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剩余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相应的学校报名注册。逾期未完成报名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学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和未报名注册所空出的学位,由民办学校自行补录。6月9日,各民办小学将补录名单和放弃学位的适龄儿童名单报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23日,各民办初中将补录名单和放弃学位的适龄儿童名单报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仍按划片就近入学或电脑随机录取等方式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二)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录取办法

  1.地段划分

  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地段的划分是根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常住人口分布情况和学校办学规模,按照就近入学、相对稳定的原则,以社区划分为主,并兼顾街道和村社。

  2021年市中区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地段表:

  乐师附小:

  斑竹湾社区、白塔街社区、肖坝社区1至6组(含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3公司、满庭芳、理工花园、锦邻、莱茵水岸、佛伦堡、学府花园、乐山市外国语小学、乐山外国语学校)、共和社区2、4至9组

  县街小学:

  县街社区、较场坝社区、府街社区、桂花楼社区、新村街社区、水井冲社区、圣水街社区、大田社区、大佛坝村、张徐坝村、罗李坝村、滟澜洲社区、肖坝社区7至12组(含原属肖坝社区5组的北欧印象住宅小区,含原属肖坝社区6组的海泊蓝庭、M公馆、御墅住宅小区)

  新建小学:

  人民西路社区、青果山社区、文昌宫社区、石雁儿社区、竹公溪社区、共和社区(1、3组)

  实验小学:

  北门桥社区、牛咡桥社区、茶坊社区(从天星路南端市委起,沿朝霞路至凤凰桥折向北,沿凤凰路南段至华联折向东,沿柏杨中路至银丰商务大厦折向南,沿天星路至市委止)

  徐家扁小学(徐家扁校区):

  演武街社区、徐家扁社区、王浩儿社区、通江社区(银湾街以北,通悦路以东至岷江为界的三角形区域,包括莱佛士、若水苑、置地新府等三个小区)

  徐家扁小学(裕园校区)

  高墩子社区:通江小学

  通江社区(不含徐家扁小学招生范围)、岷河社区、王河社区、敖坝社区、檀木嘴社区。

  柏杨小学:

  柏杨社区、茶坊社区(不含实验小学招生范围)

  龙泓路小学:

  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任家坝村

  嘉州学校:

  蟠龙社区、石龙社区、乐达社区、高坝社区

  太白路小学:

  长征社区、青江社区、道座庙社区

  其它

  钓鱼台社区的适龄儿童就读城南学校,翡翠社区的适龄儿童就读牟子学校或全福学校。

  2.录取办法

  市中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城区公办小学,按照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与适龄儿童居住地一致“两个一致”的原则,先安排与父母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再统筹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具体录取顺序如下:

  第一类:

  适龄儿童户籍户主(下文简称户主)是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下同)、曾祖父母,且户籍地址与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一致。

  第二类:

  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且户籍地址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一致。

  第三类:

  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但户籍地址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不一致,或父母在市中区城区没有房产。

  第四类:

  适龄儿童户籍虽与父母户籍一致,但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

  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直接全部录取,若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相对就近、多校划片”的原则,采用引导分流或电脑随机录取,对未被该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到邻近的学校就读。以此类推,直到完成以上四类适龄儿童的录取。

  几类特殊房产的类别界定如下:

  (1)没有房产证的自建房

  房产产权证明使用土地划拨单、社区和街道出具的证明等代替,视为第一类。

  (2)共有房

  若学龄儿童的父母在市中区城区其他地方无房(需提供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查询结果”),则视为第一类;若学龄儿童的父母在市中区城区其他地方有房,则视为第二类。

  (3)房产产权是学龄儿童

  100%全产权,视为第一类;非全产权,按共有房产进行界定。

  (三)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就读办法

  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在市中区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就读。

  具有市中区城区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按规定申请学位后,持市中区城区居住证、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学位申请号,于7月1日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选择就读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可选择就读学校,小学有龙泓路小学、太白路小学、城南学校、城北小学、牟子学校、荔德小学、全福学校;初中有嘉州学校、乐山十三中、牟子学校、城南学校、全福学校、凌云中学。

  城区其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完成市中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录取后,若有剩余学位,可招收本校辖区范围内具有市中区城区居住证、按规定申请了学位的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入学。

  (四)烈士子女、公安英模、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华侨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嘉州英才卡”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和我市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子女等在市中区城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招生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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