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选调原则、范围及岗位
(一)公开选调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岗位要求与专业相匹配的原则。
(二)公开选调范围:龙陵县各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公开选调岗位。本次公开选调共选调县级医疗单位临床岗位5人(县人民医院4人、县中医医院1人)、县中医医院中医岗位2人(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热爱本职工作,具有符合公开选调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二)非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距上次调配时间间隔须满1年以上;新招聘人员需在乡镇服务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限从招聘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之日起算;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6年服务期满后方可报考。
(三)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
(四)持仅限乡镇使用专业技术资格证不予报考。
(五)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当天(2023年7月25日),最低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六)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三、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工作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申请统一经院长和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因两家县城医疗单位临床岗位公开选调条件相同,由报考临床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来选取单位。
(二)报名时,须提交《2023年龙陵县县城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2023年龙陵县县城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经历业绩信息采集表》,2021年、2022年履职考核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所需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相关表格、证明留存原件,表格双面打印。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照片3张(分别用于报名表、经历业绩信息采集表和准考证)。
(三)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递减公开选调人数或予以取消。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笔试+技能考核+经历业绩评价。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本次笔试不指定教材。临床岗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综合专业知识、病案分析;中医岗考试内容为中医综合专业知识、病案分析。
2、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采用实践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经历业绩评价:
(1)报考者应认真填报《2023年龙陵县县城医疗卫生单位公开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经历业绩信息采集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度等。
(3)经历业绩评价由县卫生健康局依据《2023年龙陵县县城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经历业绩评价体系》进行评分,于2023年8月2日前完成并将评分结果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3日(星期四)9:00-11:00。
2.技能考核时间:2023年8月3日(星期四)14:30-结束。
报考者于2023年8月2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专技股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人员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如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带至座位。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公布成绩。考生成绩于2023年8月4日(星期五)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进行公布。
(四)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考核成绩×30%+经历业绩评价×20%。
笔试成绩、技能考核、经历业绩评价得分、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胜出;若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经历业绩评价得分高者胜出。
六、公开选调办法
(一)按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选岗后确定拟公开选调人员,经集体讨论、体检合格,并征求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意后统一办理调配手续;若出现不合格或放弃选岗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二)公开选调到新单位人员,必须同单位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合同期内不得调整到新的工作单位(除组织正常调整外)。
七、纪律要求
(一)在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报名、考试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了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在报名、考试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且3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三)应聘人员在选岗过程中放弃选岗的3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四)整个公开选调工作在县纪委监委监督下进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6127423;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0875-6121192。
附件:点击查看
1.《2023年龙陵县县城医疗机构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2023年龙陵县县城医疗机构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2023年龙陵县县城医疗机构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经历业绩信息采集表》
4.《2023年龙陵县县城医疗机构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经历业绩评价体系》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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