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务教育学校:
放假:7月1日(周六)
报到:8月31日(周四)
正式上课:9月1日(周五)
2、幼儿园暑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
3、普通高中学校:
放假:7月8日(周六)
报到上课:
8月31日(周四)报到
9月1日(周五)正式上课
高三年级:
8月24日(周四)正式上课
4、中专学校暑假时间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5、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合肥市三十五中西藏班分别参照执行。
6、具体要求
为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快乐的暑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具体要求吧!
(1)切实做好学期结束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统筹课程进度,合理安排期末复习和考试时间,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期工作总结。各普通高中要做好“三新”实施的阶段性总结和下学期课程规划。各学校在合理范围内布置有效的复习作业,不得提前结束课程放假、进行专门应对考试的模拟训练,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期末考试分数和考试排名。要加强学生心理疏导,强化家校联系沟通,减轻学生期末心理压力。要妥善做好学生期末考试后、正式放假前的学习生活安排。
(2)认真落实“双减”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科类培训;定期开展督查监管,加大对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的查处力度。
各学校要合理安排暑假期间学生学习生活,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引导家长遵循孩子成长规律,着眼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不要盲目攀比和跟风报班。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也不得组织线上集体补课;要分年级统筹各学科暑假作业,控制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质量,建立暑假作业效果评估机制。各学校要在暑假前召开家长会,指导家长做好假期学生心理健康、近视防控、体育锻炼等工作,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健康习惯。
(3)做好幼儿园暑期托管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幼儿园要落实《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幼儿园延时和寒暑假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合发改收费〔2020〕683号),鼓励各类幼儿园创造条件做好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本着家长自愿的原则,解决幼儿家长“带娃难”问题。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幼儿园暑期托管服务的监管力度,规范收费管理和保教行为,严禁幼儿园在暑假托管时间内开展小学化教育、教学等活动,做好安全管理,保障服务质量。
(4)统筹做好秋季开学工作
各学校开学前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校园安全大检查,为学生返校营造干净、安全、温馨的校园环境。学校按规定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开学前对特殊学生再摸排,重点关注二胎或多胎家庭,对未及时报到的学生逐一联系并掌握情况,开学两周内报送新学期返校核查报告至市教育局。严禁各种形式“开学考”,落实作业缓交制度。开学初通过召开家长会、主题班会课、心理健康教育等方式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尽快适应新学期学习生活。
(5)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做好防溺水、防欺凌、学生心理健康、食堂食品安全、交通及校车运行安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各学校要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全覆盖每个师生并向家长延伸,提高学生安全意识,避免意外伤害。各学校要引导中小学生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文明交通习惯,与家庭成员共同遵守交通安全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