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海执业医师考试审核时间、方式及申报材料[2月20日-28日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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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考试#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2023年青海全省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得知,2023年青海执业医师考试审核时间、方式及申报材料已公布,2月20日至2月28日进行初审,具体详情如下:

  (1)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负责本辖区内所有医师的报名组织工作,初审时间为2月20日至2月28日。

  (2)青海省医学考试中心负责委属医疗机构和省级行业、部队、民营医疗机构的初审、复审工作。现场复审时间为2月20日至28日。

  (3)网上报名结束后,由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省级医院以及相关单位初审,填报合格人员名单(附件7),附报名所需材料,统一于2023年3月5日前报至省医学考试中心,经现场审核确认后,方可视为已正式报名。

  申报材料

  (一)申请参加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者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报名网站(http://www.nmec.org.cn)报名。按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信息上传提交后无法修改,逾期未上传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需在系统内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

  (二)2023年将采用报名资格线上审核辅助系统,对考生所填报的学历信息、身份信息、资格信息进行审核。

  (三)报考者须提交下列材料。

  1.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填写《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所有报考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同时将本人照片(小二寸、白底)按报名规格要求传送。报名确认提交后打印报名成功确认单(如果系统里无工作单位,考生在报名时可以手工增加录入,网上报名必须填写行政区划,否则成绩无效)。

  2.考生持报名成功确认单、相关佐证资料依据所在市、州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的时间初审(报名时需以单位为主体现场初复审),初审合格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塈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并加盖市州卫生健康委审核合格章,审核人员签字确认。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和省医考中心不接受个人报名。

  3.医学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验资证明(原件)、身份证(二代)复印件。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见附件1),试用单位必须加盖公章,机构法人代表签字。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张(小二寸、白底),与上传照片一致,否则无效。

  6.根据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收费等有关事项通知》(青发改收费〔2012〕864号)要求:①报名考生应交纳考试费(临床类、口腔类、公共卫生类)实践技能考试费160元;中医类(中西医结合、藏医、蒙医)实践技能考试费140元。②通过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后的考生,参加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按规定另行交纳考试费:执业医师每人180元;执业助理医师每人150元。

  2022年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者,免交2023年实践技能考试费用。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缴费为网上缴费。

  7.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者须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填报《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见附件2)。

  8.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报考执业医师需填报《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书》(见附件3)。

  9.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考临床、中医、中西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取得资格证书的,执业地点限定为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允许报考)。

  依据《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学历和专业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10.学历验证: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验证本人学历,并打印验证报告(报告单附有二维码)。大中专学历在网上不能验证者,需有毕业学校验证证明或由所在医疗机构出具学历证明并加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公章,对审核中发现“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对于“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款,做出“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理,并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

  11.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二款,须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时间计算连续工作时间。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注册,中专学历毕业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注册,方可报考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提供的连续工作证明须按执业变更记录逐个单位开据。跨省变更的原证已收回或丢失的,须由原注册批准单位出具证明或打印注册记录后加盖公章。

  12.参加短线医学加试的考生,报考执业医师的试用期岗位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注册证执业范围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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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标题: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省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sjkw.qinghai.gov.cn/ywgl/yizc/tongzhigonggao/2023/01/29/1674976706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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