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答案解析: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辅导:关于驰名商标的内容

副标题: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辅导:关于驰名商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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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义:驰名商标,指享有较高声誉、为公众所周知,且经法定组织认定的商标。
  相关规定:商标法对驰名商标进行特殊保护,其措施有四个:
  1、就相同、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不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3、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第15-16条、第31条规定的,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的除斥期间为5年,但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法律 教育
  4、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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