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答案解析: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辅导:关于集体商标的内容

副标题: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辅导:关于集体商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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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义:集体商标,是以团体、协会、其他组织(下称“注册人”)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其组织成员资格的标志。
  相关规定:以地理标志作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生产经营者,可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注册人组织,该组织应依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该注册人组织的,也可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组织无权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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