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过是未来进入优质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生的真实目的是紧紧瞄准高考的。因此幼升小既要看小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入的初中、高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小择校、升学变得更迷乱而复杂了。在这种形势下,家长要及时关注各种升学资讯,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各位分享了2022年山东德州武城县幼升小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欢迎大家的关注。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切实保障我县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武城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1.指导思想
2.招生原则
(二)严格控制班额。持续巩固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果,严格控制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班额,不得出现55人及以上班额,原则上小学每班不得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得超过50人。
(三)免试入学、阳光分班。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考察等方式选拔学生或将竞赛成绩、考级证明、培训经历等作为入学门槛。严禁考试分班或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新生报名结束后,邀请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共同参与,面向社会公开分班程序。
(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坚持义务教育公益性原则,稳妥有序压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控制在规定目标以内。
3.招生办法
(二)根据招生学位情况,分批次录取。网上信息采集结束后,按以下类别和顺序分批次录取:
1.政策性优待对象;
2.城区户籍,监护人有自己名下的合法房产且实际居住;
3.城区户籍,监护人无房产;
4.非城区户籍,监护人有自己名下的合法房产且实际居住;
5.已在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6.我县境内招商引资企业股东、董事、监事和法定代表人的子女;
7.在城区经商满一年以上人员子女;
8.城区务工人员子女。
特别说明:各学校学位充足时,将依次录取。学位不足时,设有分校区的学校可以两校区之间统筹;无分校区的学校,该批次全部人员由电脑随机派位,未录取人员由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置到相对就近的学校。
(三)报名程序
1.信息采集:8月15日—8月19日,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手机登录“爱山东”APP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根据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所具备的条件选择报名类别,通过大数据调取户籍、不动产登记信息等相关数据填报相关信息。报名信息采集期间,各学校设立咨询服务处,因故无法完成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到所属学区学校进行现场信息采集。
监护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系统实行大数据对比审验,对于弄虚作假、伪造入学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起始年级不通过网上报名采集信息者,不予注册学籍。
2.信息审核:8月20—8月24日,学校对采集信息进行审核。因特殊情况,入学条件无法确认者,学校通知监护人线下确认。
3.阳光分班:8月25日,学校由新生入学服务系统随机进行分班。
4.查询结果:8月26日,家长登录系统,查询录取及分班结果。
5.入学报到:9月1日,持入学通知书(打印、手机出示均可)报到。
4.入学条件
1.政策性优待对象: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武城县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武城籍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护人员(省、市卫生健康委认定)子女,提供户口簿、现役军人证明、士官证(士兵证、军官证)等相关证明,按意愿选择学校入学。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政策提供相关证明,优先入学。
2.城区户籍,监护人有自己名下的合法房产且实际居住:提供户口簿、房产证。
3.城区户籍,监护人无房产:适龄儿童和至少一名监护人共同具有城区户籍。监护人无房产,租住房屋居住的,且所租住的房屋为家庭住所并在当地派出所备案,以租住房位置为准。监护人须提供户口簿、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县不动产管理中心开具的城区无房证明、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房产证、房主身份证,社区居委会开具的有居委会书记、主任共同签字的租住证明。
4.非城区户籍,监护人有自己名下的合法房产且实际居住:需提供户口簿、监护人的房产证(或由不动产房管部门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还贷手续等)。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新建住房不作为入学条件。如需认定入住,必要时需提供水、电、燃气以及物业管理费等缴费原始单据。
非城区户籍,隔代房产:监护人无实际住房,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监护人须是独生子女,且三代户口同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地。需提供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县不动产管理中心开具的城区无房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房产证(或由不动产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合同、购房票据、还贷手续等),必要时需提供水、电、燃气及物业管理费等缴费原始单据。
非城区户籍,小产权房或二手交易的大产权房未过户:提供户口簿,购房协议以及银行交易记录证明、近3个月以上监护人姓名的水、电、燃气费以及物业管理费等缴费原始单据。若适龄儿童与监护人户籍迁至该房产所在社区,就读学校以房产位置为准。若不迁户籍,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而定。
5.已在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提供户口簿、辖区派出所颁发的居住证。
6.我县境内招商引资企业股东、董事、监事和法定代表人的子女:需提供武城县经济合作中心的证明,并持营业执照、武城县发改局的立项书、武城县市场监管局的预先核准通知书之中的一项(科技型或专家类人才,持工资发放记录、经济合作局证明、保险类材料、公司介绍信),可到所属学校报名。
7.城区经商:监护人无城区房产,实际经营且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提供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县不动产管理中心开具的城区无房证明,2021年9月1日(不含)之前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户口簿以及向税务等相关执法部门申请免税或交纳费用的凭证等。就读学校以经营位置为准。
8.城区务工:在城区连续务工满1年(截至2022年8月31日)及以上,提供户口簿、至少一年以上的务工单位工资表。以向阳路为界,向阳路以东就读学校为状元小学、第四中学,向阳路以西就读学校为弦歌小学南校区、第五中学。
(二)农村学校
按照划定的辖区招生,认真核查户口簿,严格执行就近入学的原则,杜绝跨学区就读、人籍不符等现象。
(三)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监护人报名时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无证者到预防接种门诊补办。对未接种和未全程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入学儿童,要督促其及时补种疫苗。
5.非起始年级转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接受转入学生,县教育和体育局已停止办理向民办学校转学业务。
6.特殊教育招生
7.工作要求
(二)做好政策宣传。各学校要充分、深入、细致地为学生家长做好政策解读,公开招生信息,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树立“适合的教育就是的教育”的观念,理性对待子女入学。招生期间,学校要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并设立招生咨询处,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咨询。对学生家长的咨询要耐心说明、细心解释,符合入学条件的,应无条件接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应向家长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武城县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护人员(省、市卫生健康委认定)子女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优先办理入学手续。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多种方式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求,严禁接收不足龄学生入学,严禁提前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发的招生方案,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招生范围,变更招生条件。
(五)严格责任追究。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各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逐校跟踪、检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违反招生纪律,群众意见较大且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提醒谈话、通报或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处理。对公办学校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对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理。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将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六)做好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招生期间,对于到学校咨询的家长,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坚持“测温+扫场所码”入校要求,注意学校内人员间隔,加派值守人员,做好日常疫情防控工作。
8.相关附件
为认真做好2022年全县小学招生工作,维护全县小学招生秩序稳定,保障我县义务教育健康、均衡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指南。
一、招生时间
8月15—8月19日,全县所有小学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同步进行。对因特殊原因未按时报名者,学校应做好信息审核和登记工作,并于开学前完成补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适龄儿童。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且未在学校注册学籍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暂时无法入学的,监护人需到应就读学校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三、招生范围
(一)城区学校
实验小学南校区:自滨河大道果里桥向南沿历亭路至顺河街,沿顺河街向西至少年路,沿少年路向北至滨河大道区域。
实验小学北校区:自历亭路与漳南街交叉路口始,历亭路以东、漳南街以北区域(含沙东、沙西、沙中、赵前坡、董前坡、杜前坡、王前坡、东刘庄户籍)。
第二实验小学南校区:自顺河街与向阳路交叉路口向南到南环路,沿南环路向东至历亭路,沿历亭路向北至顺河街区域(含盛世嘉苑及南关、西关户籍)。
第二实验小学北校区:自振华街与向阳路交叉路口向西至兴武路,沿兴武路向南至古贝春大街(西侧含农民城、领秀公寓),沿古贝春大街向东至向阳路区域(含张庄户籍)。
第三实验小学南校区:自少年路与北方街交叉路口向南至振华街,沿振华街向西至惠民路,沿惠民路向北至漳南街,沿漳南街向东至兴武路,沿兴武路向北至北方街区域。
第三实验小学北校区:自少年路与北方街交叉路口始,沿北方街向西至兴武路,沿兴武路向南至漳南街,沿漳南街向西至西外环,此线以北、以西区域。(含果里、蒋官屯、棘围户籍;凤凰台社区户籍且在该社区居住)。
第四实验小学:自历亭路与漳南街交叉路口起,沿历亭路向南至古贝春大街,沿古贝春大街向东至水兴路,沿水兴路向北至漳南街区域(含北关户籍、玲珑剑桥名都)。
弦歌小学北校区:自兴武路与振华街交叉路口始,沿兴武路向南至顺河街,沿顺河街向西至惠民路,沿惠民路向南至兴隆街,沿兴隆街向西至西外环区域(含富泰康居、金铭凤凰台)。
弦歌小学南校区:自向阳路与古贝春大街交叉路口向南至南环路,沿南环路向西至西外环,沿西外环向北至兴隆街,沿兴隆街向东至兴武路,沿兴武路向南至古贝春大街区域(含曲庄、钱庄、林尔庄、祝庄、西刘庄、梁庄户籍)。向阳路以西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状元小学:自历亭路与古贝春大街交叉路口始,历亭路以东、古贝春大街以南区域(含东关、马良庄、辛王庄、林庄、高庄、赵庄、前屯、后屯户籍,棉纺厂、造纸厂住户)。向阳路以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特别说明:因受二孩政策、进城购房户大量增加等因素影响,2022年部分城区小学招生班级规模已达到极限。对于居住密度大、生源相对集中的区域将继续实行“大学区制”,相关学校联合划片。
(二)农村学校:招生范围由镇学区会同招生学校确定。
(三)民办学校:按照武城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要求,小学一年级新生实行限额招生,各民办学校需严格按照县教育和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四、未尽事宜,请咨询相关招生学校!
附件2:武城县2022年初中招生工作指南
为认真做好2022年全县初中招生工作,维护全县初中招生秩序的稳定,保障我县义务教育健康、均衡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工作指南。
一、招生时间
8月15—8月19日,全县所有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同步进行。对因特殊原因未按时报名者,学校应做好信息审核和登记工作,并于开学前完成补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二、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辖区内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审核后的学籍信息表,外地转回户籍地的需提交学籍所在地学籍信息表)。
三、招生范围
第一中学:老城镇范围内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中初中部:自滨河大道果里桥向南沿历亭路至漳南街,沿漳南街向西至三八路,沿三八路向南至文化街,沿文化街向西至少年路,沿少年路向北至漳南街,沿漳南街向西至兴武路,沿兴武路向北至滨河大道。
特别说明:此招生范围只适用于2022年初一新生入学。
实验中学南校区:历亭路以西,除二中初中部招生范围之外的区域(含盛世嘉苑)。
实验中学北校区:历亭路以东(含玲珑剑桥名都)
第四中学:状元小学及武城镇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向阳路以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户籍属四女寺镇中心小学覆盖村庄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郝王庄镇范围内应届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第四中学就读。
第五中学:弦歌小学南校区及甲马营镇、李家户镇范围内应届小学毕业生。向阳路以西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户籍属鲁权屯实验小学、第一、二小学覆盖村庄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第五中学就读。
明智中学:四女寺镇、郝王庄镇范围内应届小学毕业生。
滕庄中学:鲁权屯镇范围内应届小学毕业生。
育才实验学校:仅限于在本校就读的六年级学生。不再招收非本校六年级毕业生。
新世纪学校:仅限于在本校就读的六年级学生。不再招收非本校六年级毕业生。
注:户籍属四女寺镇中心小学覆盖村庄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郝王庄镇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鲁权屯镇实验小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覆盖村庄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意愿,按照以上招生范围,到原毕业小学选择所报名中学,由原小学负责完成初中报名登记及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相关初中招生学校要积极主动与上述学校联系,协商做好招生报名事宜。
四、注意事项
(一)各初中学校要根据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提供的小学毕业生电子档案、基教科审核后的学籍信息表、学生户口簿、房产证、营业执照等材料,对招生范围内应届小学毕业生进行严格审核,学校不得招收学籍不在六年级的学生,不得进行选拔性招生考试,不得划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二)县教育和体育局将按照六年级学籍花名册对各初中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比对,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一律退回,不予新建初一学籍。
五、未尽事宜,请咨询相关招生学校!
附件3:2022年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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