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证政策与法律法规|2016年导游证《政策与法规》基础模拟试题9

副标题:2016年导游证《政策与法规》基础模拟试题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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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参加导游资格考试的条件。
  2.简述定金与押金的异同。
  3.简述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的一般步骤。
  4.《旅游投诉暂行规定》规定地域管辖要根据哪些标准来确定管辖机关?这些标准之间的关系如何?
  5.马某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重庆、宜昌、三峡、九寨沟、成都、乐山十日游”,预交了全额旅游费用3500元。按照行程计划,旅游团将返回成都的前一天晚饭时,导游人员向大家宣布了一件突发事件:由于山体滑坡,返回成都的道路被堵,旅游团只能滞留在乐山,等待交通恢复。旅游团滞留乐山一天后,交通恢复,启程返回成都。由于
  长江游船的船票和从宜昌返回旅游出发地点火车票已经预定,为避免更大损失,旅行社的导游人员与马某等旅游者商议,决定取消九寨沟一地的旅游计划,按时赶回重庆,衔接下一段的行程。接下来的旅游活动按计划顺利完成。马某返回后向旅行社提出,九寨沟旅游活动取消,旅游费应该退还。旅行社认为,取消九寨沟旅游活动系不可抗力造成的,不予退费。旅行社反过来要求旅游者马某支付滞留乐山期间发生的费用。
  请回答以下问题:
  (1)滞留乐山期间的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有何依据?
  (2)九寨沟一地的旅游费用是否应该退还旅游者?有何依据?
  6.2008年7月,北京某旅行社接待了从外地菜市来北京旅游的一行33人的团队,在参观游览过程中,作为地陪的廖某为了节省时间并增加计划以外的游览项目,私自减少了两个计划景点,并一再对客人说,大家到北京来一次不容易,既然来了就应多看一些景点。在征得大多数客人同意并对每位客人加收了50元钱的基础上,增加了四个景点(包括廖某私自从计划中减去的两个景点)。在团队活动其间,廖某还向客人兜售了奥运纪念币套装6套。由于天气炎热,加上团队老人较多,许多客人感到在计划景点的参观时间太少、太仓促,并对廖某额外增加景点的行为表示不满。旅游结束后,该团客人集体签名向旅*政管理部门投诉,并要求对导游人员廖某进行处罚。
  请回答以下问题:
  (1)导游人员廖某的行为违反了哪些规定?
  (2)该导游人员及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应受到怎样的处罚?
  参考答案:
  1.(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必须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3)必须身体健康。
  (4)必须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2.定金与押金都属于金钱担保的范畴,都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按照约定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金钱,在合同履行后都会发生返还的法律效果,且都有证明合同成立和担保合同履行的功能。但是,两者并不完全等同,区别如下:
  (1)定金具有违约救济功能,押金则往往不具备。
  (2)定金一般是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即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而押金通常是超过或者等于合同标的额的。
  (3)发生违约时,定金适用定金罚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押金没有这样的罚则。
  3.(1)陪同人员应当立即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归I=1管理部门。
  (2)要会同有关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严格保护现场。
  (3)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抢救、侦察。
  (4)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5)对于特别重大事故,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4.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以及旅游的特点,《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确定了三个标准,即被诉者所在地、损害行为发生地和损害结果发生地。
  上述三个标准,没有先后顺序之分,可以本着完全尊重投诉者意愿的原则,允许投诉者自愿选择。只要投诉者提出,被投诉者所在地、损害行为发生地或者损害结果发生地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都有权管辖该投诉案件。
  5.(1)旅行社不承担滞留乐山、不能按时返回成都的责任,旅游者在乐山滞留期问发生的直接费用,应该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如果旅行社先行承担,旅游者应当退还此笔款项。《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旅行者支付的团款中所含九寨沟一地旅游活动的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给旅游者。为减少损失,取消九寨沟的旅游活动,旅行社安排处理得当合理。但根据《合同法》,需要归还旅游者没有产生旅游活动的费用。
  6.(1)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导游人员在进行导游活动中,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以上两项均属于导游人员应尽的义务。
  (2)《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由旅*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还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由旅*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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