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3000703、3000726和3000727岗位按照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300705、3000706、3000707、3000708、3000709、3000710、3000711、3000712、3000713、3000714、3000715、3000716、3000717、3000718、3000719、3000720、3000721、3000722、3000723、3000724、3000725岗位按照5: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笔试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照实际达线人数参加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待资格复审合格后,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按照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间截至2023年6月30日。对于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专业测试工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实施。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3000703-3000725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测试采取试讲、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3000726-3000727管理岗位专业测试采取主题班会、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1.试讲
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重点考核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技能以及教学效果方面等。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根据所报专业岗位,提前30分钟抽取试讲题目或内容,封闭备课(不得携带电子通讯工具和参考资料等)后试讲,试讲时间每人15分钟。
2.主题班会
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水平、胜任辅导员工作岗位的素质能力,重点考察考生主题班会内容设计、班会形式、组织实施过程、言语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方面等,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根据所报专业岗位,提前20分钟抽取主题班会题目或内容,封闭备考(不得携带电子通讯工具和参考资料等)后测试,测试时间10分钟。
3.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职业素养等。面试时间每人5分钟。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
2.专业测试地点: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合肥市翡翠路900号)。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抽签顺序确定。
4.所有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三)专业测试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其他事项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等于或小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成绩合成
(一)专业测试成绩
试讲(主题班会)和面试评分均采取百分制,并按照7名考官评定的分值,去掉1个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平均分为考生成绩。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试讲(主题班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其中试讲(主题班会)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二)考试最终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和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人选,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进行公示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在安徽省供销社网站和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天。
五、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审查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供销社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财贸职业学院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3865811、0551-63865080
监督电话:0551-62673920(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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