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通知指出,《意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对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出具体规定,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8月29日 新华社)
@湖南日报:考察识别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意见》明确要求深入了解干部的日常品行和表现,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重要情况和群众口碑,注重了解干部在重大事件、重要关头、关键时刻的表现。这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了考察方向、细化了考察要求。干部的选拔任用,有着严格的规范与要求。防止“带病提拔”,需要严格落实《意见》,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
根除“带病提拔”,责任链条必须夯实。选拔任用干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环节多,各地应按照意见要求,厘清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等,环环相扣,形成遏制“带病提拔”的牢固防线。与此同时,也要强化追责问责。“拔出萝卜带出泥”,一方面,严惩“带病”者,让违法乱纪者受到应有处罚;另一方面,应依照纪律处罚失职“把关者”,形成警示效应。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各地应以《意见》出台为契机,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让更多谋改革、促发展、有实绩的干部脱颖而出,成为改革的“中流砥柱”。
@荆楚网刘忠友:干部出现“带病提拔”,一方面与组织有关,或是失之于察,或是察而不止;另一方面与干部个人有关,或是故意隐瞒“病情”,或是对“毛病”不以为然。干部“带病提拔”受到查处,组织脸上无光,干部个人追悔莫及。实施《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带病提拔干部将更是无处藏身,从严惩处将更是超过以前。在这种情况下,极有必要教育引导干部摒弃两种心态,强化对“带病提拔”后果的预估。一是侥幸心态。对已经存在的问题,不能从严对照有关要求进行整改,而是心存侥幸,甚至希望蒙混过关。二是冒进心态。对可能提拔的机会,不能正确估价自己的缺陷和不足,而是强行闯关夺隘,盲目争取。
摒弃侥幸心态,就是要在“德”上下功夫,做到守信守规。从政需要聪明人,但聪明不能用在投机取巧和侥幸过关上,更要用在忠诚规矩上。忠诚党、忠诚人民、忠诚组织、忠诚事业,这是党员干部从政的德之根本,有了忠诚的品质,就会如实向组织报告情况、坦露心迹,做一个光明磊落、阳光向上的人。摒弃侥幸心态,还要做到讲规矩,循规蹈矩,一切按制度、规章、规律来办,不投机取巧,不耍权弄术,宁可步子慢一点,也要一步一步走得踏实稳健,这样才能保证走路的时候不会“提心吊胆”和“秋后算账”。
摒弃冒进心态,就是要在“才”上下功夫,练就实力实干。从严治党给政治生态带来的明显转变是:不仅为官乱为的人没有市场,为官不为的人也没有市场。过去那些靠人脉关系、投机取巧谋取仕途晋升的人,现在的路愈走愈窄,甚至是无路可走。真正能够在岗位上“站稳扶好”,还得靠真才实学。干事创业需要大胆创新、破解难题的勇气,但不能在仕途上刻意冒进,更应追求干成事的谋略和埋头干的底气。“个人埋头干事,业绩群众公认,进步组织关心”,一门心思做事情,做的事情也很出色,这样的人要想不进步都很难。
@东方网倪洋军:好制度必须有好落实,硬措施更要有硬行动。笔者认为,挡住“带病”干部必须练好“四字诀”。
练好“细”字诀。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性、程序性、规范性都很强,特别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从落实工作责任、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如何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提出了明确要求,必须细化落实措施,做细做实每一项工作,尤其要细化责任落实,压实每一环节的责任,决不能也不允许粗枝大叶、简单粗糙、敷衍了事,停留在纸面上落实、表面上贯彻。练好“小”字诀。作风问题无小事。从严管理干部,必须抓早抓小,才能防止干部“生病”、“带病”。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更要从小处着手、从小处发力,不仅要抓好面上的学习宣传,更要抓好点上的贯彻落实。要有“解剖麻雀”的本领和“工匠雕刻”的作风,善于从小事、小处、小节中看问题、想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全面把握和了解干部的品行和表现,更好地识人知人、选人用人。练好“准”字诀。精准发力,才能力拔千钧;精准用药,才能药到病除。中央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开出了“药方”,必须精准使用、精确应用,才能有效防止“带病干部”蒙混过关。各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学习、注重宣传,深刻领会、准确理解和把握《意见》的精髓,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要搞清楚自己所必须承担的责任清单,绝不能稀里糊涂工作、不明不白做事。练好“常”字诀。俗话说,拳不离手曲不离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硬措施,只有长期坚持、常态使用,才能发挥效用、形成威力。不能想用就用,不想用就不用;或者需要的时候用用,不需要的时候便将其束之高阁。要建立健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长效机制,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经常与干部开展谈心谈话,从内容中观眼界、从谈吐中看修养、从行为上察问题,进一步加深对干部的了解。要开展经常性分析研判,党委(党组)书记应当注意听取研判情况汇报,并有针对性地参加专题研判,全面深入掌握干部情况。要健全完善日常联系通报机制,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档案;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常性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问责并通报曝光,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给“带病”干部以生存喘息机会。
得人者兴,失人者崩。“任贤必治,任不肖必乱”。落实《意见》,既要挡住“带病”干部升迁,更要对“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倍加关爱。要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保护作风过硬、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对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要旗帜鲜明地撑腰鼓劲、大胆使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充分调动和保护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中国网黄涛:防“带病提拔”,谈心谈话是基础。干部谈心谈话是干部工作的重要方法,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防止“带病提拔”需要进一步发挥干部谈心谈话的作用,近距离接触干部、了解干部。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平时少谈,用时多谈”现象普遍,谈话时间安排过短,突击性较明显。此外谈话质量得不到保障,很多谈话流于形式,过于机械化、公式化。谈话应该注重方式,坦诚沟通是关键。组工干部要摆正位置、以诚相待、积极营造融洽和谐的谈心谈话氛围;要带着目的、抓住重点、深入挖掘干部心里动态;要注重实效,落实成果,杜绝一谈了之、谈完了事。
防“带病提拔”,侧面识别是关键。看准一个人的品行与表现仅仅通过考察谈话是远远不够的,谈心谈话是观察干部、了解干部的重要渠道,但绝不是的渠道。有的干部善于伪装自己,人前一套,背后一套,遇到组织谈话肯定是正襟危坐,报喜不报忧,这时候就需要我们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比如说以干部教育培训为契机,侧面观察干部的言行举止。再比如深入到干部家庭所在社区了解干部的群众口碑,了解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的居家生活中的真实面貌。还可以通过观察干部的衣着打扮、办公场所的装修布置情况,看干部作风是否艰苦朴素。
防“带病提拔”,健全日常联系通报制度是保障。干部“带病”情况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深入日常了解干部也不能主观片面地下定论。实际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和纪律监察机关沟通联系不足,很多都是各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干部考虑的更全面,不仅要注意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还要统筹德、能、勤、绩情况,而纪检监察机关对干部的信息则更具有针对性,及时与纪检监察机关了解有关情况才能抓住病根。
防“带病提拔”,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档案是抓手。组织人事部门要利用信息网络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档案,及时更新完善档案,统筹分析被监督对象工作与生活的各种信息。把干部监督信息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交流、业绩评定、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将档案与干部问责机制、能上能下规定配套起来,给干部戴上“紧箍咒”。
@金羊网:所谓“带病提拔”,是指干部在提拔前或提拔过程中就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但未能发现,仍然加以提拔和重用。其实,“带病提拔”并非个例,而是官场上的一种病态,是一种传染病和流行病,在近年“落马”的贪官身上,比如成克杰、陈良宇、刘志军、刘铁男……一个个都不例外。
实践证明,“上梁不正下梁歪”。如果一个官员的官位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花钱买来的,那么他就会想方设法、不计后果要收回成本。假设一个地方的县委书记因“买官”而获提拔,那么他往往就会上行下效进行“卖官”,任用同样存在问题的官员,大肆贪污受贿,将这个地方的官场搅得一团糟,以致出现窝案、串案等集体腐败。所谓“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这是“带病提拔”带来的连锁反应,影响实在太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干部选拔任用要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提拔”是对一些干部“边腐边升”现象的一种通俗说法,反映某些干部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上出现的问题。那么,在组织工作中,我们该如何杜绝干部“带病提拔”这一现象的发生呢?笔者认为,医治“带病提拔”病根,必须“对症下药”;杜绝“带病提拔”现象,重在任前防范。具体来说,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通过深入考察、任前公示、警示提醒等多项措施,严把领导干部“入口关”,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保证选人用人的准确性和公信度。
华图解析: “带病提拔”是一种通俗的说法,指的是干部在进入新的岗位或被提拔到更高一级职务前,本身就存在着一定问题,在没有得到纠正和处理的情况下,继续正常的工作甚至获提拔的一种现象。从目前被查处的腐败官员来看,很多是“带病提拔”的,甚至在从政路上是一路“带病提拔”。
其实,酿成“带病提拔”的结果,关键是选拔任用具体环节的层层失守。动议是选人用人的初始环节,不讲程序、不按标准,将“带病”的干部动议出来,就会一步错步步错。任前考察、任前审核、任前公示,每一层都是“过滤网”,都要切实发挥作用。抓好动议审查、任前把关,是防止“带病提拔”的重中之重。要严肃动议程序和工作要求,不能随便动议干部,不能忽视干部的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关。要坚决杜绝动议之后“只是走程序”的思想,注重在任前考察环节发现问题,在任前审核环节探清底数,在任前公示环节接受监督,以免“带病”干部侥幸通过动议后就一路畅通无阻。
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社会风气日渐趋好。决不容许“带病提拔”干部“潜伏”官场祸害政治环境。况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关系整个干部队伍纯洁性、稳定性的大事,是关系党的事业能否持续平稳发展的根基。所以,需要强调的是,防止“带病提拔”一定要把握好政策界限。不能因为责任挺在前面、责任追究压阵,就对敢闯敢干出现过失误的干部不愿理睬、不敢重用,而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保护作风过硬、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对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要旗帜鲜明地撑腰鼓劲、大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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