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什么人,用什么人,关乎党的事业发展,责任重于泰山。近日,中央出台《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为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带病提拔”问题开出“药方”。专家分析指出,在近期全国省市县乡领导班子陆续换届之际,中央出台这样一个重要文件,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匡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举措,将对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起到重大推动作用。(8月31日《经济日报》)
@人民网宗国: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必须要有“操千曲而后晓声”的意识,把知人识人的功夫下在平时,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平时少考、用时急考”,考察干部就难以精准画像;保持“不提拔不考察、不调整不谈话”的惯例,就难免陷入“一锤定音”的轻率。有人开玩笑说,现在干部考察评价,盖上名字,看不出是谁的评语。造成这种情况,盖因距离“宇下”“草野”太远,没有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就要按照意见要求“全面体检”“深度透视”,做到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考察识别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并注意重大关头、关键时刻。”
打牢日常了解、综合研判两个基础后,还要抓好动议审查、任前把关两个关键。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做到“四凡四必”,方能把“带病”干部挡在门外。江西有名动议对象因档案中姓名前后不一致,被直接被取消提名资格;湖北某干部拟被提拔,却发现其有一些股票和一套与女儿共有的住房未如实报告……各地的实践证明意见举措的针对性、有效性,做好在动议环节的源头预防,搞好任前把关的全程监管,就能形成相互衔接、完整闭合的防范机制,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有力武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党风建设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纵观《意见》,防线紧密,环环相扣,只要每个环节,人人尽责,就能做到“药到病除”。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自觉抵制说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组织人事部门要当选准用好干部的“好参谋”,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纪检监察机关要当好选人用人“守夜人”,对拟提拔的人选认真甄别、“验明正身”。历史告诉我们,凡是好政策,没出好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失守。因此,防止“带病提拔干部”,必须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并高举问责这把利剑。
@中国青年报邓聿文:要防止“带病提拔”,倒查领导责任是一个重要方面,甚至是关键的一步。这也正是日前发布的《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下称“意见”)要突出的一点。
除了对“一把手”追责之外,充分发挥公众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参与和监督作用,也是遏制“带病提拔”的重要一环。事实上,各种违规用人、“带病提拔”得以发生,一个原因就是缺少群众监督,公众没有相关话语权,而这其实是违背群众路线的。在这里,群众主要指的是官员所管理的工作所影响的普通百姓,即行政相对人;同时也包括他的同事、下级。应该说,这些“群众”对一个官员的政绩和品德具备发言权。一个干部好不好,称职不称职,有没有问题,很多时候他们是一目了然的。在提拔使用干部过程中,如果能够多听听行政相对人以及周围群众和同事的意见,很大程度上能够避免将一些有严重问题的干部选拔上去。
落实公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一个办法是设置“群众认可防线”,将初始提名权交给公众,如果得不到公众认可,直接淘汰。如此,用错人的现象就可能得到有效遏制。
@法制日报桑胜高: 《意见》的出台很有必要,而且十分及时。当前的一个背景是,今明两年全国省市县乡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时值这一关键时间点出台《意见》,可以说饱含深意。一则,这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对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则,换届即将进行,未雨绸缪、申明换届纪律、立好选人用人规矩,有利于换届顺利进行,有利于将那些讲党性、重品行、敢担当、有实绩的好干部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三则,加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顶层设计,构建相应的预防、问责体系,能够进一步压缩干部带病提拔现象存在的空间。
对于干部带病提拔,很多人都在思考和探索破解之策。有人将干部带病提拔总结为几种类型:藏而不露型、露而不究型、究而未定型、明知故犯型。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带病提拔的复杂性及成因。就其原因讲,“带病干部”善于伪装,考查失实、用人失察只是其中的直接原因,而根本原因则在于目前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体系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而《意见》的出台,是弥补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短板和薄弱环节的有针对性之举。我们看到,《意见》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在落实工作责任、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都作了精准细致的安排部署,对防止带病提拔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一分布置,九分落实。《意见》的出台让我们看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风清气正的前景,只有把《意见》中的各项规定认认真真落到实处,才能实现这样的美好前景。这就要求相关方面,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落实《意见》紧紧抓在手上,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进一步优化干部选拔任用环境,打造更加良好的政治生态。一方面,要根据《意见》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让规定的每一环都有人管、有人问。相关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最严、最实的落实,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信任。另一方面,各部门、各有关责任人之间要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制度合力,厚植制度优势,将带病提拔现象彻底阻住。
@荆楚网卞广春:干部“带病提拔”现象的存在,有把握提拔干部程序不准确、不规范、不公开的因素,也有提拔任用干部没有明确主体责任人,对干部了解不深、群众介入不多、干部工作能力与道德平衡不足、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没有能真正体现等因素。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既是完善干部提拔程序,堵塞干部提拔中漏洞,重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处分和问责方面的规定,也是让德才兼备的干部走上重要岗位,使干部提拔成为扶正气、正官威、得民心的重要一着。
防“带病提拔”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比如,一说防止“带病提拔”,有人就不再过问干部提拔,害怕惹火烧身;一说第一责任人,就有人在自己的圈子里物色人选,忽略干部选拔的步骤、程序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一说严格把关,建立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有人就说“洪洞县里无好人”,满眼里找不到一个好干部……这些提拔干部过程中走极端的现象,表明防“带病提拔”会触动一部分人的权利,他们与党中央的要求、群众的期待没有完全协调、合拍,又反证防“带病提拔”很有必要。
防“带病提拔”,把好干部入口关,要坚持选人的标准,做到宁缺勿滥;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听听群众的声音,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把群众认可的、需要的干部选出来;要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只要出于公心,严格遵守干部选拔制度和程序,才能让《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真正落地。
@江苏省如皋市委组织部陈韦嘉:长期以来,对于干部“带病提拔”问题,中央出台了多项举措,通过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新时期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但不容忽视的是,“带病提拔”问题具有隐蔽性、复杂性、事后性,很多“带病提拔”的干部在“东窗事发”后,虽然得到应有的问责,但对当时“提名他的人”、“监督他的人”、“考察他的人”的失职缺少必要的惩戒,由此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党委、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的责任缺失、问责缺失,未能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形成不敢“带病提拔”的刚性约束。
此次出台的《意见》突出强调,要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实行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在意见上签字制度,就是压实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主体责任。也就是说,在干部是否“带病提拔”的问题上,再也不可含糊不清、模棱两可,而是必须清楚明白、明确判定,签了字就要终身负责,承担相应责任。这样的举措动真碰硬、切中要害,不仅使“患病”的干部少了“门路”,也给党委、纪委的主要负责人套上了“紧箍咒”, 直指带病提拔的“关键点”,极具威慑力,必将成为破除“带病提拔”的“一记重拳”。
干部“带病提拔”问题成因复杂、由来已久,往往有着复杂的背景。《意见》对组织部门的责任也进行了明确,对干部考察不准的,也要追究组织人事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这就需要组织部门善于识别干部,练就“火眼金睛”,注重从点滴问题中理清症结、从群众反映中找到问题、从工作实绩中看到优劣,坚持平时考察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对干部进行立体透视。要实行考察组组长负责制,严格把好考察考核关,并将考察考核情况如实反馈给党委,为党委选人用人提供准确的决策参考。此外,在干部考察前,要进一步加强动议审查,做到动议即审、动议即核,把廉洁自律情况作为纳入考虑范围人选需要跨过的第一道“关口”,其他能力再强, “廉关”过不了,一切就无从谈起。此次,中央向干部“带病提拔”“亮剑”,进一步夯实了党委、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的责任,形成了具体性措施和可操作性办法,无疑将对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起到重要作用,对于从源头上选好干部、用好干部具有深远意义。
华图解析: “带病提拔”是一种通俗的说法,指的是干部在进入新的岗位或被提拔到更高一级职务前,本身就存在着一定问题,在没有得到纠正和处理的情况下,继续正常的工作甚至获提拔的一种现象。从目前被查处的腐败官员来看,很多是“带病提拔”的,甚至在从政路上是一路“带病提拔”。
其实,酿成“带病提拔”的结果,关键是选拔任用具体环节的层层失守。动议是选人用人的初始环节,不讲程序、不按标准,将“带病”的干部动议出来,就会一步错步步错。任前考察、任前审核、任前公示,每一层都是“过滤网”,都要切实发挥作用。抓好动议审查、任前把关,是防止“带病提拔”的重中之重。要严肃动议程序和工作要求,不能随便动议干部,不能忽视干部的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关。要坚决杜绝动议之后“只是走程序”的思想,注重在任前考察环节发现问题,在任前审核环节探清底数,在任前公示环节接受监督,以免“带病”干部侥幸通过动议后就一路畅通无阻。
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社会风气日渐趋好。决不容许“带病提拔”干部“潜伏”官场祸害政治环境。况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关系整个干部队伍纯洁性、稳定性的大事,是关系党的事业能否持续平稳发展的根基。需要强调的是,防止“带病提拔”一定要把握好政策界限。不能因为责任挺在前面、责任追究压阵,就对敢闯敢干出现过失误的干部不愿理睬、不敢重用,而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保护作风过硬、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对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要旗帜鲜明地撑腰鼓劲、大胆使用。
2017年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防止“带病提拔”,就要掐准麻筋.doc正在阅读:
2017年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防止“带病提拔”,就要掐准麻筋07-05
三毛流浪记读后感400字08-07
儿童谜语大全8—10岁(五篇)03-30
2022年河南驻马店中考英语试题及答案(Word版)06-27
2017年新疆中考语文试卷-新疆2017年中考查分入口12-07
没有家长的时候作文600字11-20
[素质拓展活动的感想与总结]开展素质拓展活动的总结01-11
2020年吉林护士资格证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5月16日-18日】01-30
2021年辽宁药学职称成绩查询时间及查分入口【6月4日起】07-23
忍受之苦作文600字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