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总结-妇产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奖惩制度

副标题:妇产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奖惩制度

时间:2023-10-28 04:01: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一)在招收录取中,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培训,并全额退还医院发放的补贴,之前所完成的培训工作量一律不予承认,并保留向兄弟医院通报情况的权利。

(二)培训过程中,在工作量化登记、考试、考核中弄虚作假者(包括主任、带教老师签名)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培训,之前完成的工作量酌情予以承认。

(三)不按轮转计划转科的,不拿轮转表自行到科室报到者;出科未经考核者视为培训计划(时间)无效。

(四)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应及时在医务科登记注册,如不按时注册将不予以晋升工资标准。

(五)两次执业医师执照考核未通过者,终止培训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六)学员在第一年培训期间,应为24小时负责制。在整个阶段培训期间不得无故请事假,如有病假在三个月以上或怀孕分娩不能按时完成培训任务者,自动留级。

(七)病假在三个月以上者,第三个月开始只发放基本工资,取消伙食补贴,直至开始上班。

(八)旷工一天按100元扣发,超过五天者扣发全部补贴,并视情节终止培训。

(九)当月考核不合格者,只发放该月基本工资;轮转期间两个科室不合格者,将终止培训。

(十)工作中服务态度恶劣(病人有效投诉),工作责任心差,或不遵守劳动纪律者,科室投诉到妇产科规范化培训管理处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必须在该科室继续培训一个周期,此培训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和补贴。

(十一)培训过程中,因严重违反规定出现医疗差错,引发医疗纠纷,造成医疗事故,将按照我院《妇产科医师培训管理办法细则》及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给予处罚(包括经济赔偿),该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

(十二)培训期间,每年进行一次"优秀妇产科医师"评审,工作认真积极,对医院做出突出贡献者,医院将予以奖励,在推荐工作单位时将优先考虑。

执业医师考试频道为大家推出【2017年执业医师考试课程!】考生可点击以下入口进入免费试听页面!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取证梦想助力!


【手机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


【电脑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



妇产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奖惩制度.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ark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