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气象快讯2018]【快讯】2018陕西省西安碑林区各民办初中招生方案汇总

副标题:【快讯】2018陕西省西安碑林区各民办初中招生方案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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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从西安市教育局了解到,西安市教育局近期公布了2018西安碑林区民办初中招生方案,其中对初中招生政策进行调整,因此©文档大全网的小编就此为您做详细的介绍,希望对您孩子的学习生活有所助力。

  西安碑林区辖区内现有8所民办初中学校:西安铁一中分校、西工大附中分校、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分校、西安尊德中学、西安市西北中学、西安思源中学、西安交大阳光中学、西安市民兴中学。

  (一)政策与信息发布

  1.5月3日,区教育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XX学校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8所民办学校同步在学校网站发布《XX学校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5月18日,区教育局在碑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相关民办学校面谈招生计划结构。

  (二)报名条件

  有选*办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具有西安市户籍〔2018年5月31日(含)前落户〕或西安市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具体见《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8〕51号)。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5月21日—3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资格审查内容与原则

  ⑴资格审查内容:每名学生报名前须先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为报名学生是否为应届毕业生,是否具有西安市户籍或西安市小学学籍,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是否符合准入条件。

  ⑵资格审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查。

  ⑶凡因学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资格审查手续、领取《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逾期不再办理。

  (四)报名流程

  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报名时间:5月21日8:00—5月31日18:00。

  1.登录报名系统

  学生及其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网址:http://mbcz.xaywjy.com)。

  2.确认相关信息

  登录系统后,学生及其家长确认已知晓报名须知;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修改密码

  确认相关信息后,必须修改初始密码,方可录入个人信息。

  4.填写学生信息登记表

  学生及其家长应如实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照片要求:尺寸250*350,小于100K,png或jpg格式)。

  5.志愿填报

  信息登记表填写完成后,进行志愿填报。填报前,须阅知所报学校相关信息,慎重选择。确认志愿后,报名结束。

  学生及家长确认志愿前,请认真阅读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基本信息,每生限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得更改。

  学生及家长应准确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报名资格。

  6.信息公布

  6月1日12:00区教育局在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中公布各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及有关信息。

  (五)招生录取

  所有报名学生均须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含通过资格审查的公办学位学生及所辖小区业主子女)。未被电脑随机派位上的公办学位学生及所辖小区业主子女,经公示后直接录取,不再参加面谈。

  在招生过程中,实际公办学生数少于公办学位计划时,剩余公办学位计划转为民办招生计划;实际公办学生数大于公办学位计划时,相应减少民办招生计划。我区8所民办初中学校中,含公办学位及所辖小区业主子女学位4所,分别是西安铁一中分校、西工大附中分校、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分校、西安交大阳光中学。

  5月7日至11日,各民办学校对在自主招生中涉及到的公办直升学位及所辖小区业主子女,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该类学生相关材料进行从严审查;5月15日将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和相关“系统”纪检部门意见的名单及有效支撑材料报碑林区教育局核准。

  5月18日,区教育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西安铁一中分校、西工大附中分校、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分校、西安交大阳光中学面谈招生计划结构及初步面谈计划数,学校同步在学校公布面谈招生计划结构及初步面谈计划数。

  1.电脑随机派位:根据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的40%实施。

  时间:6月12日10:00全市统一时间同时开始

  地点:雍村饭店

  区教育局将邀请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公证机构、相关技术专家、督学、民办学校负责人、学生家长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组成的公众监督团现场观摩,全程监督。

  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结束后,现场第一时间将经公证后的派位结果由区教育局通过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各民办学校同步公布本校电脑随机派位结果。

  2.面谈方式招生:根据招生计划数的60%减去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民办学校审批时规定应承担的公办直升学位及所辖小区业主子女数后实施。凡参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又愿意参加该校面谈的学生,应二次登录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申请参加原报名学校面谈并打印面谈凭证。学生持面谈凭证到该校参加面谈。

  6月13日,学校将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且符合直接录取的学生花名册,经相关“系统”人事与纪检部门核准后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审核后,各民办学校在6月14—6月20日通过学校对未被电脑随机派位上且符合直接录取的学生分类进行公示。

  6月22日,区教育局通过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公布西安铁一中分校、西工大附中分校、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分校、西安交大阳光中学实际面谈计划数,西安铁一中分校、西工大附中分校、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分校、西安交大阳光中学通过学校公布本校公办学位学生名单和学位数以及实际面谈计划数。

  各民办学校初中招生面谈工作采用谈话方式进行,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严禁出现“奥数”内容。

  ①申请面谈并打印凭证时间:6月29日8:00--7月2日24:00

  ②信息公布:7月3日12:00区教育局通过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公布各民办学校面谈申请人数。

  ③面谈时间:7月6日—7月11日

  ④面谈结果公布:区教育局及民办学校于面谈结束后第二天18:00前公布面谈录取名单。

  (六)其他事项

  参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8〕51号)相关规定执行。

  经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学按照我市人才引进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及报名

  各招生学校印制各校的录取通知书,将填写好的录取通知书上报区教育局验印,在市局规定的时间7月14日前发放。7月16日前,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其公办学位学校办理流出证明。7月17日,各民办学校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八)收费规定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中,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各民办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初中学校,对相关学生按照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执行。

  6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民办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细则,明确招生工作的规则要求,周密设计各个环节,报备市、区教育局后,严密组织实施,并切实做好舆情引导,确保2018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规范工作管理

  1.建立诚信制度

  区教育局将和辖区内民办初中学校逐一签订责任书,并向社会做出公开。对违规失信的学校和个人,及时予以纠正,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2.夯实重点工作

  严格计划管理,区教育局将根据市教育局核定后的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向社会公示,各民办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各民办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录取名单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审定后,统一录入学籍库。

  3.严肃招生纪律

  切实做到“六个严禁”。严禁在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招生方式以外,采取其他任何方式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不得委托第三方组织自主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收取物价部门核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健全应急机制

  各民办初中学校要对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逐个研究,逐个分析,科学研判招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的安全隐患。各招生学校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落实安全稳定主体责任,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四)强化监督问责

  区教育局将在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置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成立巡查组专项巡查,局组织纪监科将组织公众监督团全程监督,坚决杜绝民办学校以其他任何方式私自招录学生。各招生学校要向社会公布书,设立举报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对于学生和家长有关招生学校的投诉将及时核实情况,严肃处理。投诉举报电话:8738132087515554。

  对工作责任不实,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负有责任的民办初中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五)加强*宣传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民办初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细则、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利用各种*载体、传播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受理和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营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良好氛围。

  (六)加强联络,畅通信息

  区教育局相关科室和招生学校要加强值班力量,安排专人耐心解答群众咨询,认真研判新情况,及时解决新问题。各学校要确定一名副校长作为联络员,专项负责与教育管理部门的联系,阶段性汇报工作情况,确保上下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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