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通辽市政府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通政办字〔2020〕27号)、《通辽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通教基字〔2022〕18号)要求,保障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做到为民办实事,经决定统一安排时间办理2023年科左中旗户籍到旗外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材料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与地点
(一)学校
1.作息时间:7月20日--7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不休息)
2.办理地点:由学校自行确定。
(二)教体局
1.办理时间:7月20日--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不休息)
2.办理地点:教体局西侧一楼107室。
二、办理事项与材料
(一)非科左中旗户籍在我旗小学毕业的在籍学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
1.所需材料:学生及家长户口本及复印件2份。
2.办理流程:学生监护人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旗对口直升初中提出申请,将户口本复印件上交到初中校。然后到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左中教体局107室,审核学生户口,留户口本复印件即可。
(二)科左中旗户籍小学毕业生(小学新生),因父母(监护人)在旗外实际购房居住、务工、经商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公职人员)的,申请到旗外学校就读的。
1.所需材料。监护人依据学位类型提供相应的入学材料。
第一种类型:在科区等地有购房且实际居住的。
材料审批包括:一是二代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二是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第二种类型:在科区等地务工、经商的。
材料审批包括:一是二代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二是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与房主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住6个月以上)及房主身份证、房产证(不动产证)复印件;三是社区开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居住证);四是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务工经商证明(务工由工作单位开据证明并附单位营业执照、经商提供营业执照)(要求居住、工作在2023年3月1日前)。
第三种类型:学生监护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调动的。
材料审批包括:一是二代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二是工作调转文件。
2.办理流程:户籍所在地学校审核盖章→左中教体局审核盖章→接收学校审核盖章。
三、相关要求
1.各位家长要严格按照上述类型提前准备好入学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次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盖章。
2.因家长个人原因,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材料审核的,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
3.各位家长必须在9月1日前将三部门审核完成后入学申请表全部交至科左中旗教体局,否则将影响学生学籍迁移。
4.疫情期间,请各位家长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配合学校做好体温检测等工作。
5.家长提供子女入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
请广大家长朋友们相互转告,按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