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严格程序、择优录用。
2.坚持标准,择优录取。注重德才兼备,注重发展潜力。
3.坚持以学科建设为核心,以临床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目标。
02、招聘职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安排;
3.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为医院奉献的精神;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5.语言表达清晰、流畅、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及亲和力;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03、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2.报名地点:独山县人民医院急诊大楼6楼人事科,网络报名请将资料发到邮箱345427523@qq.com。
3.提交资料:报名人员持个人详细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A4纸张复印),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案。
4.报名填写内容和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
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直接进行现场面试,特殊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确定。
(三)体检
通过面试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其进行政治思想表现、意识形态、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业务能力等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在校及社会生活期间的政治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同时网上核查考生的学历及专业。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试用资格。
(五)试用
经政审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为1个月-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按医院相关规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04、报名方式
本方案其余未尽事宜由独山人民医院人事科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4-4960079(人事科)
联系人:艾宾斌(医务科)联系电话:18685074525
蒙丙铖(人事科)联系电话:13638011124